今天阳光特别好,仿佛新生一样。
同事们问我去上海有没有给女朋友带东西,我白了他们一眼。这帮家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哪来女朋友。
“买了。”
“买了啥?”
“一个米奇吊坠,潘多拉的。已经送给她了。”
我真的买了这个吊坠,我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很配她,假的是我还没送她。昨天下了班之后我风驰电掣的开车往南边跑,开到一半,我突然问自己我究竟在干什么?还嫌现在关系不够僵?我提前下了高速,调头回家了。
前天晚上回到家里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把田乙斯的照片从相框里取出来放到了信封里。我爱过她,所以我留着她的照片作为我我逝去的情感的纪念。如今,她准备结婚了,而对象就是那个在我面前牵她那个男人。我觉得我再留着她的照片已经不太合适了。我把装着她照片的信封放进了盒子里,锁上,放到抽屉的最里面。我想我不会再打开那个信封了。
我把从懒鱼时光馆买的那本笔记本也收了起来,放在我书架上,然后坐在书桌前发呆,后来我又再一次拿出了《一个人的朝圣》一口气全部读完,彻夜未眠。
所以我昨天才会在日记里说我的心里空空的,像有一部分被扯走了。
哈罗德孤身一人徒步穿越英国,只为了见奎妮一面。我缺乏的,就是这份勇气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