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台湾女作家林奕含自杀的事情刷屏了,因为幼年被性侵的阴影挥之不去,林奕含饱受抑郁症折磨,无法在痛苦中生活下去,最终还是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林奕含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就是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写的,“关于一个女孩被老师性侵而产生的感情纠葛”一句话总结的内容,怎么可能描述出纠缠林奕含的那条恶龙?
她不是一个人,林奕含事件后不久,北京电影学院的“阿廖沙”借朋友@宋泽尘Leslie_AM的微博发声:自己曾遭班主任父亲性侵,且因为维权在学业上被班主任、系里老师为难,被同学孤立,最后没拿到毕业证。
这些已经让人痛心了,但是让叔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一些网友的态度,“苍蝇不叮无缝蛋”、“说不定是她自愿的呢?”、“如果不想被强奸,就不要穿的那么暴露”、“被性侵了然后自杀,也算个烈女了”........
这些声音,让叔恍惚听到了地狱的回声。
曾经有一种声音建议女孩随身携带避孕套,当遇到不可抵御的伤害时,可以将伤害降到最低。这是一个多么万不得已的建议,我们能做的还有更多。
比如,也需要有人告诉男孩子,该如何善待女性。
“不要”就是不要
有些所谓的“情感达人”会言之凿凿的告诉你:女孩子是一种口是心非的生物,说“不要”的时候就是欲拒还迎,其实心里十分期待。
去你奶奶个腿,你要是信了就等着吃牢饭吧!当女孩说“不”的时候的时候,那就是“不”。甚至有人觉得,当女孩说不的时候,用强制的方式让她屈从,是展示“男子气概”的好时机,有这种想法的人不仅在伤害女性,也在侮辱“男子气概”。
不仅如此,在追求女孩子的时候,更需要尊重她的意愿,注意方式方法,就算你再想要了解她的一切,也不能用越界的方式打扰她的私人空间。有些男孩追求女孩秉着“烈女怕缠郎”的观念,不分场合、不分轻重的表达自己的爱意,为女孩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这个叫“骚扰”不叫“追求”。也许爱情有更好的时间发生,但并不是现在。
如果你已经和心爱的女孩结婚了,也并不代表你“完全拥有她”,婚内发生的强制性性行为也叫做“强奸”。
你要记得,她时刻都是自由的。
“穿什么”和“想什么”是两回事
你不能够因为一个女孩的穿着来评断她的意愿。穿的性感甚至是暴露是她的自由。在公众场合,短裤短裙、蕾丝内衣只是服装,不是欲望。
把自己不可控的欲望归结为“她穿着暴露”,是彻头彻尾的懦夫行为。敲黑板提示一下,对方穿三点式在咖啡厅喝咖啡也是她的自由,你做了侵犯她的事情,就要负法律责任。
在一些社交场合上,有些男性会肆无忌惮的打量在场女士的穿着,眼光紧黏在性感部分,这不是“欣赏美丽”,这种行为其实和路边那些看见姑娘就吹口哨的小混混毫无区别。
荤笑话真的没你想的那么好笑,叔曾经参加过一个局,席间有位仁兄喜欢讲荤笑话来活跃气氛,说完后还猥琐的给坐在他旁边的姑娘一个“会心的微笑”,全然不顾同场女士的感受,那些荤笑话,每一句都是你“我很low”的自我介绍。
生而为人的权利
不要把“女孩应该如何如何”挂在嘴边,在社会发展的当下,旧社会那种“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已经越来越模糊了。每个人应该凭借自己的能力,根据自己的兴趣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学会欣赏女性的多样美好,你的生活也会因此丰富多彩。
既然已经21世纪了,就不要把“打是亲,骂是爱”这种low爆的话挂在嘴边了。打老婆不是家务事,是人身伤害,要负法律责任的。
男女在体力上天生有很大的悬殊,但是真正的强者,不会做伤害他人的事。
如果你无法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那么需要及时向专业的人士求助,有问题不可怕,但是问题用错误的方式解决,后果很可怕。
女性是这个世界的“半边天”,我们同在一片天空下。
“两情相悦”是十分美好的体验,希望我们都能够拥有。如果"林奕含们"受到伤害还无处求助,那就是我们每个社会人的耻辱。
你认为怎样的男士,可以被称为"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