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租日记的第2篇。
四月份,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够出租自己,可以租我做任何事,只要合法,不做坏事。即使不在同城,你可以指令我做件事情。当我们达成协议,也就是你愿意有偿租我,我愿意去做那件事情的时候。
第二位雇主是27.6岁的狮子男。第一次的时候他过来问我怎么租,我跟他说已经出租。他说可不可以预约下一次。我答应了。第二天,我问他,你想好要租我做什么了么?过了一段时间,他回复我:
我想你去你喜欢的书店,然后挑一本你觉得适合我的书。
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厦门的不在书店——据说是中国最美的书店,坐落于厦门华新路一处老别墅。
然后我问他,需要我寄过去给你吗?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回复我:啊,我忘记打开生辰了,不好意思哈。你可以把你觉得适合的书名告诉我或者寄给我也行啊,谢谢你哈。
我给他报了一个大概的价位,之后加了他的微信。他的微信签名写着:读尽床头几卷书。看来,的确是一位爱书人。
第三天下午,我去了一趟不在书店,带走了一本《独立日Ⅱ-用电影延长三倍生命》。回来时跟他简单聊了几句,我在想,要是他觉得最后报价太贵的话,我就当是买给自己看看吧。或者如果他太担心的话,我就等书寄到了再收他书的费用。
我完全多虑了。我报好价格后他立马给我打了一个红包。我有点惊讶又感激能够这样被信任,多谢,这是一次非常有意思的出租。
我会记得,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晚上,有个人租我去我喜欢的书店,挑了本我觉得适合他的书,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