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爷爷家小叔也大不了我几岁,所以也混在我们的圈子里。还有几位邻家小伙伴也常跟班,只是进不了爸的核心圈子,时出时进的,直到后来也就没啥联系了。
打闹着结伴上下学,一起爬山、一起下河、一起看电影,总之,就是在一起。
印象中一起走的最远的一次是去东里店“赶山”。那几年突然出现了一种新事物,现在算起来,大约应该是三中全会的春风吹到了山沟所致――“赶山会”。就是好多商家集中起来,在比较大的城镇找一块儿河滩扎帐篷卖东西,也有马戏团一类的娱乐项目。其实就是规模较大的集市,一次最少一周以上,也有半月二十天的。
那是农村物质生活和娱乐生活,突然丰富起来,集中的体现。县城那时也有搞过,人山人海,好不热闹。最初是新鲜事物,就连“赶山”这个词也听着新鲜。都说去赶山,张花玉还闹出过经典。
大人们都说赶山咋的咋的,听得我们小孩子们心痒痒的,当然也有了赶山的愿望。其实,我们并不知赶山是咋回事。张花玉也向他父亲淘蹬着去赶山,其父对他说:赶什么山?咱这儿不有的是山?我给你拧一个鞭子,你赶去就是,看你能赶走几座山!现在想想张花玉他爸还真幽默,其实那时是疼孩子花钱罢了。
最终还是淘蹬着去了,你大爷也给了我两毛钱,我们一行两三个就赶山了。从张家坡到东里店得二三十里地,来回得五六十里路。你想想每人揣两毛钱能干什么?马戏团是看不起的,只能围着人家的棚子看热闹。一条街一条街的傻转悠,满眼的人满眼的物罢了。反正啥也买不起,啥节目也看不成。
最后到了上午,累了饿了。找了个萝卜丸子摊儿,二毛钱一碗,十个萝卜丸子,每人来一碗。哈哈哈,那就是赶山。下午拖拖拉垃回到家,累个半死。闺女,现在叫你走五里路,请你去吃烤肉,你去吧?我们可是走了五六十里路,去吃了一碗萝卜丸子啊。记忆中,那就是个好吃啊!汤管够,喝了人家两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