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是苍耳,一颗生长在角落里的植物,不,确切地说,我只是那颗植物的一名成员,我的家族十分庞大,爸爸妈妈,还有七大叔八大姨都住在这里,浑身长满了刺,只为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每天,路过的行人不会注意到我们,时不时,过往的车辆溅我们一身尘土,就这样,我卑微地活着。
我以为我就这样寥寥地过完这一生,直到我看见了他。他笑起来很温暖直击我的心脏,每次他从我身边过去仿佛时间都静止了,我决定我要追求我的幸福。
族人们听说我要离开家,都说我痴心妄想,做白日梦,我不在乎,我不想这样平庸地过一辈子,更不想放弃我喜欢的东西。
当你真心想做一件事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为你开道。
再次遇到他,我奋然一跃到他的后背上。回头看着我的族人对我无奈地摇头,我没有后悔我的决定,心里更多的是雀跃。
我静静地趴在他的背上,和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他的一颦一笑,心里说不出来的知足。晚上,他躺在床上,突然大叫一声,他脱下衣服开始检查,发现了我,大声喊到什么鬼,然后把我重重地扔在地上。原来是我身上的刺扎着他了。我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猜想自己是否伤到了他,然后又自责自己的粗心。即使他把我扔在地上,可我依然喜欢他,每天我小心的跟着他,害怕自己又伤到了他,不管他去哪,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开心我跟着开心,他伤心我陪他一起伤心,我不会说话,更不会为他分担,我能做的只有陪伴,从我跟着他的你一天起,我的世界只有他。我也有想过,我后悔吗?然后摇了摇头。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个女孩,他可以为了那个女孩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他可以为了她放下架子;他可以为了她去做任何事情……他变了,原来放荡不羁的他有一天也会改变,即使这样,我还是喜欢他。于是,我成为了他们证婚人,成为了他们每天生活点点滴滴的见证。
他由青年到中年然后老年,我陪着他;他从一个人到两个人然后三个人甚至子孙满堂,我陪着他。他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卑微地爱着,他不知道有个人为了他付出了整个青春,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也不需要知道,而我,也不用他知道。我爱他,是我自己的事,我知道他是我这一生的追求,她幸福就好。
见到他之前,我卑微地活着;见到他之后,我卑微地爱着,我这一生都在卑微中度过。
我的血液停止了流动,我的身体开始无力,我知道我该走了,可我还想再多看几眼,可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我没后悔爱上他,我很幸运遇见他,此生无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