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的学生有很多爱玩游戏,他们告诉我,他们爱玩的叫LOL,我没有玩过这个游戏,但是可以想象那必然非常有趣。我其实并不反对他们玩游戏,人生除了要努力奋斗之外,也要留时间给自己娱乐,否则只奋斗不享受的人生该多么的无聊和无趣,而游戏就是娱乐的一种。我的很多同事们不这样看,尤其是年纪稍大的那几位,原因很简单,她们没有玩过任何一种电玩或者电脑游戏。有很多因为玩游戏沉迷的孩子,有很多因为玩游戏带来的问题让她们觉得游戏是恶之花。为了做活动,她们也会设计一些游戏,但是孩子们明显不感兴趣。我旁观时觉得很无语,代沟有时候真的就像天堑,很难逾越。
我不反对玩游戏,因为我自己曾经也玩游戏,现在的我如果足够的时间,我估计还会继续玩下去。也许会还跟他们一起玩呢。
第一次玩的游戏是80后的孩子们都玩过的超级玛丽,魂斗罗,冒险岛或者大力水手。水管工小朋友服装华丽,身形灵活,跳跃间把敌人清理一空,还顺便吃个蘑菇,收集些金币,这款游戏是我的最爱,也是我的噩梦,因为我永远只能过到第二关,就要被吃人花吃掉或者自己掉下去死掉,为此,我不止一次的摔过游戏手柄。那时这个游戏总能通关的邻居简直是我偶像。
我跟老公能够在一起,也是因为玩游戏。我大学的时候,星际争霸的游戏风靡各高校,几乎每个男生都会玩。我的前任男友也会玩,他一玩起来就不管我,而且居然忽视了我眼中因为好奇泛起的光华。现在想来,也许跟他分手的原因,除了无趣,还有就是他因为游戏无视我吧。
我们家的这位不会。他去网吧玩游戏的时候会叫上我,而且非常有耐性的跟我讲解。跟着他玩的第一款游戏就是星际争霸。经过比较,我觉得游戏里3个种族最好操作使用虫族,一个Hive就可以孵出各种强大的战士,耗用的资源相对来说还少,于是我就非常偏爱使用虫子。我们经常的游戏方式是我把基地建好了之后,就把鼠标还给他,我只喜欢盖房子的过程,而什么扩张啦,战争啦,永远是男生喜欢的那一部分,我会像看电影时一样,坐在一旁,嗑个瓜子,看着他占领资源,不断扩张战力,然后消灭敌人。我们都从游戏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有一次在网吧里,我看到了别人玩一款名叫“暗黑破坏神”的游戏,立马就喜欢上了。我们家那位那时还不擅长玩这个游戏,为了教我,他没少下功夫研究。于是我们一起成了这款游戏的忠实粉丝。我最喜欢的角色是亚马逊、法师和死灵,就是那种不用跑到妖怪面前也能把别人打死的。而他钟爱野蛮人和圣骑士。那个时候,我们只要一有空就去游戏,甚至有的时候去玩通宵。偶尔他也拉着他的室友和我们一起组队打怪。也许在有很多人看来,我们就是那沉迷游戏的一群了吧。管他呢,他们不会玩,不知道历经各种辛苦得到了一件好装备的喜悦,不知道在游戏里也有团队合作的,不知道我居然是因为玩暗黑学会了很多单词。这款游戏甚至成为我们解决问题的利器。当我和我们家那位因为某些事情争执不下时,很简单,去刷怪,在规定的次数内谁能刷到最好的装备,那谁就说了算。很多时候,打打游戏,争执会忘记了。当时我们都在想,以后一定要买一台配置好的电脑,这样一来,就可以想玩什么玩什么了。
后来除了暗黑,我们还玩了很多其他的游戏,三国志和阿月是我玩得比较久的两款。还有就是跟着我们家的那位玩对各种射击类的游戏。然后就是再也没有时间玩游戏了。现在我们可以有配置很好的电脑,但是玩游戏的热情却不再有了。现在还是会怀念玩游戏的那段时光,那时大人们都觉得我们玩物丧志,但是,我们自己明白,沉浸其中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