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大不稀微信。我说,我昨晚梦见给你写信,写了满满三大张,还是意犹未尽继续写,旁边有不知名者探头探脑,我忿忿地有些嫌弃,心说连写封信都不得安静。大不稀听了笑哈哈,说你曾经写给我的信有一部分搬家时遗失了。我安慰她,没事,你写来的我全都有,满满一抽屉呢,啥时候我带来南京与你一同欣赏回顾。
我曾是一个疯狂的写信者。刚上高一时,和初中的好友各奔东西,写信就成了我们最好的联系方式。之后就有些上瘾。不管对方是否及时回信,我都要自顾自地唠叨一番。邮票和信封都是预先买好的。还嫌邮局卖的信封不漂亮,专门去礼品店买那种带花的信封。那时学校传达室的邮箱是我天天光顾的地方,而邮局也是三天两头跑,一般一次寄两三封。仔细算算,我几乎每天都在与信纸信封打交道。不是写信,就是读信。有时候还在等着某人的来信,另一个人的信却不期而至。难怪有一次班主任对我说,你的信倒是不少啊。我一直记得他当时说这句话的表情,有点戏谑,有点埋怨,有点嘲讽。他说我的时候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心里却想着你上次还不是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信封上的邮票私自剥了下来。
我写的信总是这儿一段那儿一段,想到什么写什么,思维跳跃性很强,并且事无巨细。就连我昨天摔了一跤,问同桌借了什么书看,星期天我练了几页毛笔字,诸如此类八卦,都要一一向对方报告。当然,还属写给大不稀的信最多最嘴碎。她当时在西安读书,我们俩通信的频率就我们班来说,肯定可以排进前三。前两名都是谈恋爱的。大不稀曾经表扬我,说我是如此勤快。有时候她还没来得及写回信,我第二封信就又飞来了。大不稀寄来的信封上,邮票大都是倒着贴的,偶尔正着贴,我估计要么就是她忘了,要么就是请人代寄的。因为那个年代有很多关于邮票的传说。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邮票倒贴就代表我爱你。所以我寄出去的信上,除了对方是男孩子,邮票一般都是倒着贴的。她的来信也很有特点。往往开头的字很端正很秀气,然后越写越潦草,到最后龙飞凤舞,一般人是读不下去的。
信写得太多,有时候也有糗事。比如寄信忘了把信纸塞进去,或者同时寄几封信把信纸塞错了信封,还有一次竟然把人家写来的信原封不动地又装在信封里寄了回去。那时还流行交笔友。我对这个倒不太热心。不过也有例外。有个内蒙古赤峰的男孩子,因为看了我在某张小报上的一篇文章而突然给我写了封信,我受宠若惊,赶紧给他回信,一来二去,就成了笔友,彼此热络了一阵。一直到我工作以后,双方还有联系。后来不知怎地,就慢慢淡忘了,慢慢地失去了联系。
究竟有多久未写信了呢?时间的镜头往前移,再往前移,似乎是很久前写给网友水沐的一封信。有段时间我进不去她的博客,又无任何其它的联系方式,心内焦虑,仿佛丢失了一样宝贝。幸好我曾给她寄过一本我写的书,当时留有地址。翻箱倒柜地找出来,写了一封简短的信,蹬蹬蹬跑去邮局寄信。那天飘着小雨,窗口前只有我一个人。当我说我要一个信封一张邮票时,窗口内的女人还用狐疑的目光审视了我一番,仿佛我是个火星人。
确实,如今网络这么发达,鼠标轻轻一点,信息即刻传达。还有谁会疯狂地写信呢?我曾经那么喜欢在信纸上码字。喜欢将信纸折叠方整,享受将它轻轻塞进信纸那种感觉。喜欢想象对方在展读来信时的那种乐然。喜欢在等待对方来信时的那种欢悦。喜欢在撕开信封时的那种期盼与急切。只可惜,再多的喜欢如今也只会在回忆中温习了。我们在高科技的懒惰时代里已沉迷太久,那个疯狂写信的年代,早已随风逝去,了无影踪。
当我在多年以后,轻轻捧读那些来信的时候,不禁莞尔。我抱着那一大叠蒙着轻灰,几乎将抽屉塞爆的信,仿佛是在拥抱逝去的青春。那个张扬而明媚的年纪,那颗跳跃而敏感的心灵。回忆有些模糊,但依旧遮掩不了曾经熟悉的气息。它们曾经代表着一份纯真的等待,一份贴心的祝福,一份美好的情谊,是我永远值得珍藏的宝贝。哪怕,它们只是静静地躺在家里某个角落里,只要一想起,旧日时光便会忽忽地拉近,心内便会盈满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