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金刚经》第十七品:究竟无我分 第十七章
佛祖如来在本分中明确了“法”的特性,就是“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法”就是宇宙间孕育事物并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力量,应该是能量场与引力场的结合物,“法”的外在表现或者说人对法的认知就是我们一直讲的“规律、真理、无为”等,这些概念与理念被宗教与哲学的各类派别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进一步的阐述,继而形成各类更接近人们生活与基本思维认识的学说,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法,就是规律、真理、无为。
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这句话告诉我们,“法”是客观存在的,她是独立的,是唯一的,没有任何人为的东西,也无任何物质的东西,是离四相而存在,法即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她超越了人类的思维认识。没有人类之时,法在;有人类之时,法还在;人类消亡之时,法依然还在。“法”是无形无相的,“法”命定物理,但不拘一物,“法”无处不在,人类即可通一滴水一粒沙一片叶悟道成佛,也可俯视大地,仰望苍穹悟道成佛。佛法只是人类打开“真理”的一扇门。
佛说:“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尽是法身。”凡所有相皆是虚妄,青青翠竹,郁郁黄花,都是虚妄,虚妄就是妄念,就是迷惑了的自性,自性迷惑了就表现为种种世间的东西,而自性清净了就表现为本我的本性。翠竹黄花是这样,土石砖瓦也是一样,所以说觉悟了随处都是净土,而迷惑了随处都是秽土,就是这个意思。从究竟的角度讲,烦恼和菩提是一体的。我们要做的并不是了断烦恼,而是找出烦恼的原因,修行其实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也就清净了。只要会解决问题,那么一切时都是好时,一切事都是好事,一切人都是好人,一切境都是好境,你就具有了“德”的品质,包容万物而无喜好与偏见。世人都想拜佛转运,其实转运的方法就是摆正心态,明了自我,凡事“和”为贵,恰到好处即为好。
本分最后,佛祖如来又说道:“须菩提,若有菩萨云,我当庄饰严整佛之刹土,是著于有相,不得名菩萨。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来我说庄严佛土者,非外貌之庄严,说庄严不过假名之庄严而已。须菩提!若直下大彻大悟,人空法空,廓然无我,我身既无,何有度生庄严之心,如此真是菩萨。”
佛祖如来告诉座下弟子,修行者不能住相,重点说了修行者修行,心不能住于所谓的“庄严”佛土,意思有三,一是修行者随地可修,不可将修行拘泥于一庙一寺。二是修行者不能为修行得道或是表达对佛祖佛法尊敬之心过分庄严寺庙,反过来又被如此庄严的寺庙所震撼,身心皆住此地,忘了修行的本质。三是,如果有修饰与住地之心,则为住相,既为住相,何以能称之为菩萨,所以“不得名菩萨”。世间的庙宇修饰过分,只是为了吸引与震撼未修行之世人,如有人一旦立志修行,就要心离此相,而不可住于此相。
修行者修的是“法”,法本空寂,心自空寂,自然不可住相,也无相可住,人空法空,物我两无,自然就没有什么可度之心可度之人,也无庄严之心庄严之地,一切顺其自然,顺势而为,这才是正真的大彻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