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与精神药物氯丙嚎、奋乃静、地西泮(安定)、氯氮卓(利眠宁)及抗过敏药苯海拉明(可他敏)、氯苯那敏(扑尔敏)、赛庚啶同用,因其与酒对中枢神经有协同抑制作用,轻则使人昏睡,重则血压下降、昏迷或产生呼吸抑制,导致死亡。
2.不能与降压药肼苯达嚷、利尿药依他尼酸(利尿酸)同用,这些药可增强酒精的毒性。
3.不能与镇静药如巴比妥类药同服,因其能增大镇静和催眠作用,剂量过大时可致昏迷或死亡。
4.不能与降血糖药同服,二者有较强的协同作用,可引起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如为后期注射胰岛素患者,饮酒时可加快或加重神经病变。
5.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如治疗帕金森病的左旋丙炔苯丙胺;抗抑郁药苯乙肼、反苯环丙胺、异卡波肼、吗氯贝胺等,均能增强机体对酒的敏感性,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头痛等不良反应。
6.不能与糖皮质激素、强心苷同服,前者有导致骨缺血性坏死的可能,后者能增加机体对强心苷的敏感性,稍有不慎即可产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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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能与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及其制剂同服,酒能加强此类药对胃肠道的刺激,严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与扑热息痛同服还可造成肝损害,甚至肝坏死。
8.不能与磺胺类药及灰黄霉素同服,前者可加强酒精的精神症状,稍饮即醉;后者则可导致情绪异常及精神症状。
9.不能与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妥因、呋哺唑酮、灰黄霉素、妥拉唑啉、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头孢盂多等同服,这些药可抑制酒精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乙醛的氧化分解,产生蓄积中毒,轻者5—10分钟内出现面部发热,色红,头颈部血管剧烈搏动或呈搏动性头痛。严重者可出现烦躁不安、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口干、出汗、心跳加快、血压下降、视力模糊、精神错乱,甚至休克。剧烈者可致呼吸抑制、心率失常.心肌梗死,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之为“戒酒硫样反应”。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送医院救治,不可误为一般醉酒延误病情。
10.不可与对肝有损害的药物同服,如四环素、利福平、异烟肼、丙戊酸钠、扑热息痛、酮康唑等同服,因酒能增强其毒性,可加重肝损害或导致肝坏死。
为稳妥起见,在生病服药时最好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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