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看见父亲,是在封土前。
四位老乡一人一角拉开一块大布遮挡日光,我同伯伯下到坟里。推开棺材,他就静静地躺在里面,浑身被难看的寿衣包裹着,只留出一张被洗得惨白的脸。前所未有的白,大概是因为没了血色。眼睛是闭着的,他睡得十分安详。父亲终于还是离我们而去,放下了病痛,放下了和那个女人的纠缠。那一刻我没有眼泪,我欣慰,他总算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解脱,我在心里同他说了声“再见”。合上棺走出来,乡亲们恰好业已抽完香烟休息足够,便开始动手封土,所有的仪式到这里就算是结束。帮忙的、哭泣的人们陆续散去,最后,只剩下他和十几年前他的父亲,伴着漫山遍野的冷清,一同躺在那里,那个小小的土包里。
这便是家乡给我最深的印象,死亡。每次风尘仆仆地回到那里,都会有一口冰冷的棺材在等着我,我甚至已记不清究竟在堂屋前跪过多少个难熬的黑夜。祖父、父亲、伯父、伯母,前几日连埋在地下二十余年的曾祖父都被挖出来重见天日。因为家里人请先生看过,说原来的位置风水不好,老人家睡得不舒坦,得抓紧给他换个地儿。我对这些一向是不大相信的,可有时细细想来,怪来怪去,好像也只能怪到风水头上。莫不是真的没把老人家安顿好,他睡得不开心了,所以才时不时地出来搞点事情给后辈提个醒。
每回我总是茫然无措地跟着哥哥、姐姐,按照作法事先生的要求,完成一些理解不了却又感到可笑的仪式,然而那样的场合又如何能够笑得出来。无意义便无意义罢,难保棺材里的亡灵会不会真的就飘荡在空中,看着我们给他烧香、磕头、敬酒、念经,围着他的棺材转圈,在旷野里给他放炮,在平地上画上阵图帮他打通东南西北中的天门,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送他安然离去。我对这些仪式无疑是厌恶至极的,初时还偏执地认为这简直就是封建农村的遗毒。一搞就是一星期,晚晚守夜,不把活着的人折磨够不算完。然而断续参加几回后,竟尔驾轻就熟起来,慢慢地就对它多了分理解。或许它是有一定道理的,黑格尔曾说,存在即合理。可是这套仪式发展至今,发展至人跪在棺材靠玩手机代替了嚎啕大哭的地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既然没了诚心、没了诚意,不如摒弃。简简单单的一把火,不是走得更为轰轰烈烈。留下的点点灰烬,随风飘散也好、随水流去也罢,对这茫茫尘世,都不再眷恋。
大学同学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初初见面难免会谈论起自己的家乡,互相贪个新鲜。好玩的、好吃的,总是有得说,北方人尤甚,他们的乡土情怀好像是与生俱来的。每当碰上此类话题,我总是避而不谈。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是太小了,小到在那里仅有的几年生活经历都没能记在脑海里。仅有的印象,便是在几次葬礼时生成的。所以我对那里从来没有眷恋,更加不会同人提起。
我从不告诉他们我的家乡有着数不清的连绵起伏的大山,和离我们很近很近、仿佛伸手就能把它抓下来送入口中的棉花糖似的白云。山脚下是常年失耕的土地,这里已经少有人种地和养猪,只依稀有几片应政府号召种下的桃树迎风摇曳着,粉红色的花朵给荒凉的村庄平添不少春色。新旧不一的房屋毫无秩序地散落在群山之中,新房子是在外打工的年轻人赚了钱回来盖的,留守家园的,是一些佝偻着脊背的老人和每天早晨翻山越岭去上学的孩子。他们总是背着箩筐走在崎岖的小路上,有着和黄土地同样颜色的皮肤和牙齿,还有一双双精致的眼睛、澄澈而明亮。
我从不告诉他们我的家乡每户人家的老房子旁边都会垒起一间小小的石屋作为厕所,屋子里面其实是个一尺见方的深坑,上面垫着几块宽木板,中间留出的空档是供排泄物落入坑中的,每天积累一点用来浇灌庄稼。我从不用那里的厕所上大号,并非嫌它脏或是蹲着不易,真正要紧的是它没有门,只一块又臭又长直拖到地下的破布挡着。每回准备进去时,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在里面,别人也不知道你在不在里面,谁都不敢轻易撩起那块遮羞布。开口询问或是透过缝隙看一下,似乎都不大巧妙。通常里面若是有人,听见有脚步声大概是朝着这里来的,便会率先闹出些动静。这个方法,对里面的那位又是不大好的,多不好意思啊。
村里人对厕所的问题应该没有那么多讲究的,不小心撞见里面有人立即退出来便是,若是相熟的,道一声“哎,你在啊”也说不准。只有像我这样十分注重大便安全感而又敏感多疑的才会胡思乱想一阵,小号倒也罢了、速战速决,若是大号,恨不能进去前找个人站门口把风,大便倒也确实是件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我常常在便意来袭时独自去登山,那许多的山,随便哪座都行。行至半山腰,找块风景宜人的庄稼地,就可以放心地便了。脚踩大地、眼观八方,默默地为来年的丰收尽一份绵薄之力。
我从不告诉他们我的家乡还有两个人尽皆知的疯子。
一个全身煤炭般黝黑,手指头超出常人程度地弯曲着。个子在那里算出奇的高,留圆寸头,直挺挺的鼻梁使他的长相看上去还颇为帅气。听说脑子是因车祸坏的,从此神志不清,嘴里整天念叨着“我幺爸、我幺爸”。喜欢喝可乐、吃烤的洋芋,别人拿钱给他去买时,他会露出淡淡的笑容,牙齿白得和皮肤反差很大。最近一次回去我没再见到他,大概是死了。另一个情况似乎更为严重,总是戴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工人安全帽,一顶红的、一顶黄的,轮流着。还挎着一个女式手提包,包里也不知装着些什么。村里面的人都认识他,凡有葬礼时,大都会发烟给他抽、倒酒给他喝,吃饭的时候也会算上他,当他是正常人般。有时又会拿空瓶子或者纸团丢他,我知道他们是没有恶意的,多数是图个乐趣,这个行为总让我想起余华的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里的傻子。他抽烟的习惯和常人不同,是用无名指和小拇指夹着烟头,烟灰积了老长也不抖掉,只等它自行落下。他还会走着走着突然在地上捡一些树叶或者石子塞在自己的手提包里,好像是捡到了什么宝物。有一回我甚至看见他坐在地上、背靠着大树,拿出纸笔来写东西。我当然很想看看他在写什么,可是我一靠近,他就走开了。他总是一个人。和我一样。
作法事的先生曾经说我这个主人家看上去反而像个客人,他说的没有错。这里的饮食、文化、与人相处的方式,对于我来说是如此的陌生。就像苏轼写给屈原的那句话一样,“去家千里兮,生无所归死而无以为坟”,离家多年,我俨然成了一个故乡的异乡人。
仅以此文,纪念父亲去世四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