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本书,一本角壳书。我被下了一种诅咒,很恶毒的诅咒,那就是只要有人盯着我看,就会头晕。一般人根本就抵抗不了,强到给我下诅咒的人也抵抗不了,给我下诅咒的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群人都住在一个叫“脚鱼局”的壳子里。
在我的左边有一支笔,长长的笨笨的,看起来忠厚老实,实则是面厚心黑,经常在我脸上乱涂乱画。
在我的右边有一部手机,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她的名字的,以前我从没见过她,她很漂亮,光彩照人,小巧玲珑。
我们现在在一个叫“兔树冠”的地方,这里有很多书,很多笔,还有很多的手机。今天我还是和以往一样静静的躺在桌上晒这太阳,我喜欢晒太阳,暖暖的很舒服,而且还可以防潮,我最怕潮了,就像人怕感冒一样。不过我今天却一点也不轻松,反而很紧张,因为我身体里有一封信,一封粉红色的信,是一个女生放进来的。我没有看信里的内容,我是一本角壳书,角壳书从来都是本分守纪的,我们是有书规的。
本来一开始我是拒绝收下这封信的,因为我们角壳书的书规明确规定不许谈恋爱,这封信是粉红色的,是情书。我承认我长的有模有样,但是我不能犯错误啊,虽然我也不讨厌那个女孩子,谁会讨厌一个初次见面的害羞的女孩子呢?
正当我发愁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却慌忙离开了,我还没想好怎么委婉的拒绝她呢?她会不会误会啊?不过接下来我发现我想多了,因为这个女孩子在信封上写了个人名,和我脸上的人名一摸一样,只不过一个秀气一个狰狞,但是角壳书是没有人名的,所以这不是写给我的,而是写个“主人”的。我很失落,但是我是一本角壳书,我是有责任感的,所以我觉得要把女孩的心意传达给主人。
笔和手机还不知道这事,我得把这事告诉他们,方便行事。“哎,笔哥!手机妹妹!我跟你们说。。。。。。”
也不知过了多久,太阳慢慢往下滑,墙上光线慢慢往上爬。我的身体也渐渐变冷了,我禁不住打了个喷嚏,我摸了摸身体,那个硬鼓鼓的东西还在,我又叹了口气。
正在我要放弃的时候,来了!它走到我面前,拉开凳子,一屁股坐了下去,很粗暴的方式。不过以它脸上的表情来做对比的话,这应该是温柔,因为它的眉头已经快要竖起来了。我也皱了皱眉头,虽然我没有眉头。不过当务之急是要让它看见这封信,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当它来翻开我的时候,我就卡在信封那一页,那它一眼就可以看见了。他抬起手,已经按住我了。正当我窃窃自喜的时候,它忽然有撤回了手,向旁边的手机妹妹摸去,真是无可救药!
太阳已经下山去了,他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不像我们,命苦哦!“手机妹妹!都一个多小时了,快想想办法啊!在这样下去就要没戏了。”
“我能怎么办啊!我现在被别人捏在手里,摸过去莫过来的,你以为我愿意啊!我才是最累的好吧!它现在正和它的开黑队友吵的火热,等等吧。”
话音刚落,“啪~”的一声,那支笔,那支笨笨的笔,断了,在主人的手里断了,它怎么可能经得起那只手的力度,当然也禁不起主人玩游戏输了的怒火,即使这怒火与它豪无甘系。
我和手机妹妹在悲伤中,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图书馆已经亮起了灯,我向来不喜欢灯光,因为灯光伤眼睛,虽然我没有眼睛。
“接下来就看你的了!”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手机妹妹突然传来一句。紧接着她就关机了。我知道这是她的计谋,这是她假装的。我感激的看着她,真是太伟大了。
不过下一秒,我的被眼前的一慕惊呆了,我留下了泪水,不是感动的泪水,是悲伤的泪水,因为手机妹妹没了!只剩下一堆残骸,就在那只手用力摔出的一瞬间。
“这什么破手机!”这是主人对她最后说的话。
我不能哭,成功之路难免会有人牺牲,而我应该继承他们遗志,勇往直前!那只手有摸向了我,我闭上了眼,感受到了那光滑的手指,这是经常按键盘才能养出来的手指,它已经翻开了,刚好就在那一页,书穷而信封现!它已经拿起了信封,拆开啦!
现在我还在图书馆,我左边是一部手机,准确的说是一堆手机残骸,她依旧那么漂亮。
我右手边是一支笔,一支断笔,还是那么笨,不笨有怎么会被折断呢?
我现在一身轻松,如释重负,现在已经没有太阳了,灯光也没有了,因为现在是深夜,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知道在我面前有一封被拆开了的信,粉红色的,即使现在被揉成了一坨,我也依旧看得出来。因为我不像它带着成天看电脑手机眼睛三千度的眼镜,除了在强光下就什么也看不清,连一封信也看不清,也没耐心看,那个小姑娘估计现在还在幻想着通话故事里的情节吧?想到这里我觉得我很累了,很累很累了,累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虽然我没有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