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的一个早晨,我和一位陪审员朋友闲聊。
当陪审员的茶喝尽的时候,我急忙招呼女佣进来添茶。新进来的女佣是一个俄国人,我奇道:“原来的那个佣人呢?”俄国人答道,“昨天跳楼死了,老爷。”陪审员朋友喝了一口茶。
“说到跳楼的女子,我想起了上周的案子。”
我拿出笔准备记录下他说的,他的故事常常给我创作灵感,可以说,我在文坛拥有能有今天的地位就是这位陪审员朋友的功劳。
“凯丽小姐,哦,就是那个跳楼的女子。”陪审员朋友说,“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她为什么跳楼呢?”我问。
“这就要说到被告了,那就是看到凯丽小姐跳楼的所有人。”
“所有人?有几个”我边写边记。
“几百个吧,我也不知道。”陪审员朋友说道,顿了顿,又开始说,“这要从凯丽小姐说起。”
各位读者,我下面所写的就是陪审员朋友说到的凯丽小姐的故事了,为了方便,“”的符号我不会使用在我和陪审员的身上,请各位见谅。
上周的周四,因为有几百人看到这个事情,所以时间我是确定的。事实上,这件事已经在城里传遍了。
凯丽小姐在一家家具商买家具,旁观的说凯丽小姐最近要结婚,结婚自然要去新房,新房自然需要家具,这件事让凯丽小姐出现在这里。
一个侍者,或者该叫他服务员什么的人,刹那间指着凯丽小姐大叫,“瞧那,她是一个偷东西的贼那!”
不知道有没有像我这样的人,要问家具这样的东西怎么被一个女人偷走,所谓“偷”就是不为人知的偷偷摸摸,那一定要夹藏在身上或者包里某个地方出去了但是家具这样大的东西,怎么被凯丽小姐带出去呢?
侍者振振有词:“如果是沙发椅子之类的东西,我也就不说了。但是,这位女窃贼,分明刚才拿着一个灯泡,俄顷又不见了,桌上又没有灯泡,不是偷了又去哪里了呢?”旁边的人纷纷点头称是。
“因此,这位窃贼小姐,你还是把灯泡交出来的好,不然在警察局你可不好解释。”侍者倨傲地说。
“但是,我并没有偷什么电灯泡啊。”凯丽小姐说。
“这就不好说了,那么,这位窃贼小姐,您,你可以把手里的包递给我,让我检查一下。”侍者说。旁边的人议论:“这个要求没有不合理的地方,所谓‘自证清白’。”
凯丽小姐看到听到旁边的人都这么说,把包递给侍者。
侍者把包的夹层,口袋都由里掏到外,只有几串掉下来的钥匙,一个钱包,而钱包里只有钱,除了这些,这个手提皮包里就没有别的了。
侍者又打量下凯丽小姐,说,“你,窃贼小姐,请把大衣脱下来吧。”旁边的人又是一阵议论。
“这有些过分了吧。”但这之类的声音很快被“这是理所应当的。”这类声音淹没了。
凯丽小姐又把大衣脱下来给侍者检查——当然同样并没有什么。
侍者又说,“衬衫和裤子,女窃贼小姐。”既然已经脱下大衣,凯丽小姐也没什么犹豫,把衬衫和裤子给了侍者。
这个时候凯丽小姐身上只有内裤和内衣了。
侍者又看似为难地说,“那,内衣裤也给我吧。”旁边的人又是一阵议论,最终一致决定让凯丽小姐把内衣裤给侍者。
凯丽小姐不知道怎么办了。
侍者于是说:“看吧,她准是把灯泡藏在了自己的内衣里。”于是凯丽小姐脱下内衣。
侍者又说,“看看那内裤,里面准是有个灯泡。”于是凯丽小姐脱下内裤。
然而什么也没有。
侍者悻悻然地摸摸鼻子,然后又指着凯丽小姐说,“她——这个窃贼准是有个同伙!”旁人称是。
凯丽小姐,悲惨的凯丽小姐只好展示自己的身体,这个时候她是全裸的。
“我已经没有脸面活在这里了!”这是凯丽小姐当时的话。
“看吧,这个窃贼要畏罪自杀了。”侍者说。
“快跳快跳。”这是旁者的话。
于是凯丽小姐从楼上跳下,成为一具尸体,这个新婚家庭解散了,她的丈夫成了鳏夫。
我写到这里停下笔,模仿着侍者与旁者:“她准是个窃贼!”笑了起来。
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