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汪曾祺老先生的一句话:
“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是我们今天应该快乐。
一个作家,有责任给予人们一分快乐,尤其是今天。”
细细品来,颇有感触。同时也提醒了我书写的责任。
粗略地说来,写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娱自乐型,写完也没打算让谁来过目,只是锁进抽屉便完事。另一种便是与人分享型,写完不会让文章躺在自家抽屉,而是公之于众,让过往行人都可目睹。
这里浅陋地做了大致的分类,虽显粗暴,但也十分具有提醒作用。
自娱自乐型的目的,那完全不用考虑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只考虑个人观感,你怎么高兴便怎么来,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权利。
但如若做了公开的打算,便多少带了些影响,这便有了责任。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高兴,更多要考虑文章究竟会给人传递了什么。这是书写者的责任。如果一个握笔的人,完全不考虑这个,那么就好比一个厨师拿刀乱砍了。
像汪老先生所说:“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
生活不易,这个世界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和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着这种“洗礼”。
书写不该是对这种感觉的单纯宣泄,而更该是一种升华的创作。唯有这样才能注入新的能量,一种可以让我们自己甚至别人卸下沉珂,勇敢往前的希望的力量。
鲁迅曾经说过,画家可以画花,画水果,但是不能画大便。
谁说不是呢?鲁迅先生的话非常直观地提醒了握笔书写的人。
于是在握笔之时,似乎需要再慢一点儿,再冷静一点儿。先想一想,这份文章我是要藏掖着还是要公布了,也想想会看到文章的人。
要知道,我们的笔,藏的不是自私,而是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