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狗实在是极平常又普通的,但一经和人关联就又曲折起伏且卓尔不凡起来。好比这猫和狗的排序问题,为何不说狗和猫呢?猫狗,狗猫,似乎也没什么区别。实则不然。
国人一向是讲究排序的。譬如饮酒,不分个长幼尊卑来恐怕是坐不下去的。分清理顺之后再坐下,内心安然,且也踏实。否则一旦坐错,非但劳驾尊臀上下起落,且也尴尬不已,无趣得紧。
再说那猫狗。谁前谁后猫狗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只是初一见那猫,是极乖巧的,“喵喵喵”三两声就讨了人的欢心。至于狗么,倘是幼崽,倒也惹人青眼相加。若是成狗,“汪汪汪”那么几下,倒是惹人生厌的不少,引人欢喜的不多。撒娇是猫的独门绝技,且也屡试不爽;得到人的赏赐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甚而至于蹿上人的卧榻。狗恐怕很少得到这样的优待。守夜是它的天职,怡情的事有猫就足够。只是狗的位置虽未居前,但那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看护的可是人的“胆魄”;猫虽一马当先,也不过是得了娇萌的加持。
不由得想起幼时家里养的一条狗。不知听哪个说起,这是一条狼狗。是否为狼狗要去看狗的耳朵,若狗耳上支即为狼狗,下垂就是菜狗,即所谓的“土狗”,便不是什么好品种。狗也是分品级的,这大概是对狗的第一印象。初始的感觉是:狼是可怕的,但若狗而居狼之性征也是极好的,犹如一件狗皮的袍子忽而有一角缀了一撮貂绒,一时就名贵起来。我是极希望这狗是狼狗的。非但引领出去狗看上去神气,小主人也很威风的样子。
于是我经常就看狗的那双耳,希望它尽快支起来,以此证明它是狼狗而非凡品。小狗终于从圆滚滚长到骨骼健朗,线条也一时优美起来。只是耳朵上支得并不明显,我怀疑它不是真正的狼狗。而村子里懂行的就说,这很有可能是“狼狗转子”。这可是个新鲜词!我当时的理解应该是狗具有狼的气质,但这气质并不突出,未达到狼狗的标准,属于介于二者之间,处于临界过渡却“卡了壳”的状态。
不过,是否为狼狗已无关紧要。我已经喜欢上它了,且给它取了名字叫“小灰”。名号不响,也说不上高雅,但于我很满足。经常带它出去散步,不如说是让它陪我去玩耍。幼时还需要一根绳子系住脖颈,渐长就脱了束缚。由于上学的缘故,不能让它遽登大雅之堂,于是就在家里悠游闲逛。
农村的鼠是极多的。尽管人们裹腹之后于它们所遗的已经不多,但也足够让人生厌。由于房屋结构的问题,家长又不喜猫,自然鼠的舞台就热闹起来。每到深夜,它们不知是争夺还是在游戏,屋内从梁至顶就成了它们的“乐土”。上窜下跳,叽叽喳喳,让人耳根颇不清静。于是母亲买来了老鼠药,放置在鼠们经常出没的所在。效果自然是有的,非但下药,由于下定了除鼠的决心,还有“鼠夹”。这样双管齐下,好几个夜晚都很平静,家人都很开心,像是打了一个歼灭战,获得了巨大的胜利。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一个午后,一直没见到那条狗。叫它的名字也没有反应,于是家人紧张起来,分头去找,边寻边唤,只是一直没有结果,我一时六神无主,哀哀戚戚。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埋怨为何不给它栓上绳子,让它乱跑之类。“小灰”最终还是被哥哥找到了,在厨房后面的几根木头下面,后腿伏地,前腿也是无力地搭在地面上,肚腹却是极大,像是吃什么撑着了,口中沁出好多白沫,像是人醉酒之后的咯吐,那声音极低沉,但能感觉到它是极痛苦的。它已无法站立,哥哥把它从木头下拽出。他好像是极怕人的样子,勉强拖着身子向堂屋移动,大概是使出最后的一丝力气,最后在房角的一方桌子下面静止了下来。看着它痛苦的样子而自己又无能为力,只是泪水空流,回天乏术了。为此也伤心了一段时间。
那时内心是极厌恨鼠的。没有鼠,何需买药,鼠不食药,狗又何以误吞了中毒的死鼠。不误吞毒鼠狗又何尝会暴毙,以致痛失我爱。后来又听哥哥说曾见狗吃了不洁的东西,以致打了它,我自然是知道那不洁是什么,只是为狗者讳,不必去说。心中又不由得为狗惋惜起来,对它的意外暴毙的痛渐渐平复,以致淡忘。我不能确知它吃不洁的东西对我于它感情的影响,我只是在想,时至今日,那不洁的东西对狗是否还有足够的吸引力。“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实在不知这句话于一条狗来说究竟有无意义,但于人来讲确乎有莫大的影响。
不久之后,家里又买了一只狗。此狗黑白间花,胖嘟嘟,圆乎乎,甚是可爱。很快母亲又从村里一位老太太那里寻来了一只猫。那个老太太是极喜欢养猫的,猫每每下崽她都送了人。之前也央求母亲去要,她只是不肯。或许是“小灰”的暴毙;或许是老鼠的卷土重来,药和夹都失了神威,终需它的天敌来阻击;或许是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央告。总之,猫和狗都有了。
猫狗虽居一处,好像也并不亲密。小猫咪懒懒散散,不时地耸耸腰,弓弓腿。由于是猫仔,毛茸茸的,甚惹人爱,只是不许它上床。它倒是日日悠闲,酣睡起来,呼噜打起来也是旁若无人。人吃饭时,它轻手蹑脚地走到你的跟前,扬起小脸来,转动着脉脉含情的眼睛望着人的脸“喵喵喵”个不住。于是无论荤素,只要它能吃的,人所有的都会陆陆续续的溜进它的肚皮。只是不见它捉鼠,母亲说,猫还小不能捉鼠,我当时却想是不是它的牙齿还不够锋利的原因。之后不久,不经意间在一天的中午看到猫捉了一只鼠。
只见它踱着步子从堂屋里走出来,嘴里叼着一只鼠,很神气的样子,大有大将军得胜归来,威风八面的气势。鼠不甚大,但于我来说,甚是可喜。它履行了天职,理应得到嘉奖。家人喜欢自不必说,毕竟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其实即便不捉鼠,每每小猫咪随意地叫上那么几声,于人听来可爱,于鼠来说,不啻死神的呼唤,早已心惊胆战,逃之夭夭了。
被名之为“小花”的狗从幼小而强壮,耳朵支起来了,骨架也明朗了许多,皮毛锃亮,牙齿也锋利了起来。声线由“叽叽叽”的青涩也拉伸渐变以致浑厚起来,“汪汪汪”是标配的音效。一有风吹草动,它便以极具穿透力的声线大嚷大叫,让隐伏的鬼胎肝胆俱裂,消魑魅于无形,灭魍魉于萌动。那是一种极具威慑力的“三字真经”!“汪汪汪”……
猫捉鼠自然无需狗去多管。大概狗也不大乐意去管猫的闲事。自从威风过后,身量修长,膘肥体壮之后,猫倒是不常去捉鼠。他总是懒洋洋的,像是入定的状态,经常打盹休憩,呼噜声是一串串地加长了,这可不是什么闪耀的珍珠,而是颓废的气息。说它“修仙”倒也不确,它似乎心血来潮,忽而一纵上房,若有所思地踱那么两圈,或爬上树去,歪着脑袋,也不知在观察什么。难道望见了鸟巢要一探究竟?终于又扭了头,从树干上跳下来,找一个安稳的所在,继续眯着。
也曾见过一只极健壮的猫,通体乌黑,犹如闪缎,亮似明绸。于深夜出现,那眼睛倒是贼亮贼亮的,甚至有些恐怖。一石臼养鱼数尾,大约食拇之距。这匹猫竟水中捉鱼,探爪如电,将鱼掳掠了去。翌日清晨,石臼外一滩水迹,星星点点的鱼鳞。最关键的是一条死鱼平躺,了无生气,即是铁证。看来野猫的神威是难以想象的。它如幽灵一般的存在,一击必中,绝不手软。比起家猫来,风骨硬的紧呢。
在蒲松龄老先生的聊斋里也看过《野狗》篇,那也是极骇人心目的,竟然人身而狗首,啮人脑髓,喳喳有声。之后也曾听过“狗头军师”的故事,“猫脸老太”的传闻。只是后来随年龄增长,亦不再养猫豢狗,倒是喜欢起花花草草来。
如今无论猫狗,品类倒是极繁多的,做为人类所豢养的宠物地位也是颇高。穿衣戴帽,沐浴理毛,一样不少;甚而至于呼娘唤儿,甚是奇妙。诸如什么“泰迪”,“金毛”,譬如什么血统,出身,好像也有不少的说道。
至于猫么,据说时下男人有爱猫成癖的,以致流行开来。好像会带来什么祥瑞或通灵,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只是私下想一想,女人爱猫,那是温柔的叠加和有益的补充,男人么,许是猫的阴柔之美迷醉了雄性的心魂吧,或爱得深沉也说不准。
之所以爱猫喜狗大约也是因了娇巧的缘故。谁曾见过搂着藏獒“卿卿我我”的呢?玲珑别致,是为可爱,一见蠢笨,便生厌倦。大象似乎也囿于公园,并不见于庭院。
无论家之猫狗,野之狗猫。只需各自安好,相珍互爱;人世种种,与猫狗无尤。足矣。其序列等差倒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毕竟谁也不会仗了狗的势去欺人,依了猫的媚去害世,是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