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专业的写作人,连一般也算不上,只是零零碎碎地记载着生活的点滴,细数已有十多个年头。
小学三年级,是我第一次接触写作。语文老师每天给我们布置的家庭作业之一就是写日记,题材不限,字数不限,这样坚持了三年,无疑给了我一片广阔的自我发挥的天地,让我对写作产生了习惯性的依赖。只是那个时候生活圈子小,眼界还很狭窄,写作的题材无非就是家附近的人物景物事物,实在没东西写了,一棵树也能写出至少四篇日记:春天的树、夏天的树、秋天的树、冬天的树。小学生哪里特别懂得大自然的奥妙,长大后看树,才发觉春夏秋冬确是各有美感。
六年级在广东上学,可能那边的学校比较重视英语,老师不常要求写日记,一个月才有那么一两次的样子。毕竟换了生活环境,感觉身边有好多好多的故事可以写啊。于是就自己装订了一个厚厚的手稿本,自己绘了封面,目录,标了页码(当然我这美术功底,可想而知它有多丑了。) 有一次午睡的时候,我额头轻搭在课桌沿,双手拿着手稿放在膝盖上正写着(学校规定必须午睡,不午睡干别的被执勤的抓了是要扣分的),不妙班主任抓到了我,把我的手稿本拿了去,用眼神示意我赶快睡觉,心慌意乱的我哪里还睡得着,生怕老师把我的手稿本撕了扔进垃圾桶,那可是我的心血啊!我假装趴在课桌上睡觉,时不时偷瞄坐在讲台上翻着我手稿的班主任,心里暗自庆幸幸好没有写班主任的坏话。不过……好像确实有一篇写她的。我又再一次偷瞄她,发现她嘴角微微上扬着,可能发现了我的不安,班主任轻轻地走下讲台把手稿本放在我桌上,并用手轻轻抚平,在我耳边说了句,“休息好了再继续写”。午睡结束后,我快速打开我的手稿,翻到写班主任的那篇,还好还好,大都是描述性的话,不过有一句是“她那微胖的身材,让我觉得很亲近”,我想我知道她为什么笑了。
当我知道自己写文章比班上同学强那么一点点的时候是初中。以前只是喜欢记载,并没有奢望那些文字带有感情和力量。初中语文老师姓肖,经常会在班上读我的周记,并以此作为好的典范。那个时候可以说是被语文老师深度宠爱的学生了,迟到了都舍不得罚我的那种。肖老师从不催我交周记,我虽从不按时交但也一定会交,好像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不管我交得多晚,他都会认真批阅,写得好的就会在课堂上读给同学们听,一度班上还有很多同学把我当才女般看待。这样子的风头,持续了一年多。自己一直在做的那件事受到了鼓励甚至赞扬,你要知道这是一件多么令人自豪又催人奋进的事。只是还没来得及和肖老师说声感谢,谢谢他的理解与鼓励,语文老师就换成了一个老头子。和我同姓童,戴副深度近视的眼镜又长得矮,同学们都叫他童眼镜。童眼镜第一次布置作文,就在黑板上写了三个题目:“一棵小树”、“春天来了”、“我的爸爸”。写完这三个题目,班上的同学就发出碎碎的笑声,实际上,写完第一个题目,我就想哈哈大笑了。这种题目,我小学就写过不下十遍了好吗?也许是为了中考,每周周记题目都给我们定死了,比如“记一次难忘的……”,“暑假最有意义的一天” 这种让人写到麻痹的作文题目,这个时候叛逆又桀骜的我,还会乖乖地上他的课,交他的作业吗?自然是没那么乖了。身边的同学包括我,为了完成任务开始千篇一律,十篇难忘的回忆里有八篇是和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相关。
高中就更不用说了,为了高考,一直在写限定的题目。激发我创作动力的,是学校的校刊和每年度的作文竞赛,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卯足了劲儿写那么两千来字,一旦发表或是拿奖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其实拿奖很容易的吧,不矫情不做作,不故意使词藻华丽万千,用真情实感把意思表达明确,至少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篇好文章。
在我看来,写一篇好的文章不像写会议记录那样提笔就写,这需要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灵感,二是写作环境。灵感就是你有了感受并且能把这些感受用文字展现在纸上的冲动,写作环境就是安静,最好是独处的环境。因为独处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更好地衔接上下文,更好地将感情放入字里行间。当然了,作者自身的经历得多一些,不能光是道听途说,纸上得来终觉浅,得亲身经历过了,故事才会沉淀得更多,写作视角才会与别人不一样。
马上开学就是大四了,短期内,我的工作将会和敲代码有关,身边有朋友对我说,干你们这行的人,没什么灵魂。这句话我会记得很清楚,不是记恨是单纯的记住。我相信我身边的程序猿和程序媛们能做好冗长而繁琐的事情也能做好细腻而优美的事情,也有心之所好,也有毕生去追逐的事情。只是我现在还无力反驳,我只是想说,错误的观点,一定会有大把的人来推翻它,这个人不一定是我,但也有可能就是我。
我会继续记录,不管文字好坏,岁月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