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1天前的此时此刻,我趴在路灯上,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摔掉了两颗牙。
她给出的理由是,“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达到了顶点,我不想看着它衰落。”而我的答复则是,“以后不能吃肉了,就再咬我最后一口吧!”
她去了南方的一个小寺庙,吃斋念佛;我去了北方的一个屠宰场,杀猪吃肉。
收到她来信的时候,我正在给猪褪毛,那是真正的杀猪一般的叫声。我打开信封,一张白纸卷着一绺头发。她剃度了,成为真正的出家人。
我把那绺头发卷进烟里,一根一根地抽完,烟嘴狠狠地摁在胳膊上,整整三根,三个烟疤,才终于遮挡住她曾经给我留下的齿痕。
猪还在锅里呻吟,我加了一把火,揪起一撮猪毛塞进了信封。
再后来,每当我看见猪毛都会狂吐不止。我终究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爬个灯杆都会掉下来的书呆子。
时间真是牛逼,岁月更是无情。我换了校区,换了住址,换了公司,换了所有记忆可以寻觅到的东西,却始终换不了那印在手臂上的三朵烟疤。
每当有人问起它们的来历,我都会给她们讲一个故事——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每次我讲到这里,都会被她们打断,然后淡淡地说一句: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适合。呵呵……
这么多年,我很少把故事讲完,没人愿意听完一个不良少年讲一个她们自认为知道结局的故事。而我,也不愿把故事讲给一个不花钱的旁听客。
当然,还是有人想听故事的,但是,每当故事讲完,我都会想起那头在沸水里挣扎的猪,我就会狂吐不止。如此,讲故事的人没了兴致,自然也就对听故事的人失去了兴致。
如今,4年过去了。那个装着猪毛的信封,早已不知去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每逢初一十五去寺庙祈祷,祈祷那些年被我杀死的猪,来生都能投个好人家。
当然,我还在讲着故事,因为4年前,我选择的一颗星星依然挂在南边的天空,那里始终有一座庙,庙里有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