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商鞅认为国家的赏罚措施必须按照规定去实施,要绝对禁止以个人的意志决定赏罚的行为。否则就会出现军功与爵位错位的问题,有功者得不到应有的奖励,无功者却身居高位,这样的军队一定是人心涣散的,也是毫无战斗力的。还会出现官员以权谋私和贪污受贿的现象,这样国家越来越贫穷。更会出现屈法和枉法的现象,虽有法律却不能执行,法律服从于权力,这样的国家一定是混乱不堪的。
理由一:法治比人治更可靠
古代的明君用法令去管理民众,民间就没有违法行为出现。让官吏按照统一的法令去处理政事,官吏就会有法可依,自然就会处事干练,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这样奖罚就有章可循了,军队的战斗力就可保持稳定。相反那些靠贤良来管理民众的国家,因为没有统一的法令,全凭个人喜好来判断是非,民众就会无所适从,违法犯罪的人就会增多,那些不公开奖罚制度的国家,奖罚全凭君主的喜好和个人意志,这样军人就会多生怨恨,军队的战斗力也因此被大大削弱。
点评:虽然商鞅的依法治国和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相去甚远,但他的立法精神却是值得提倡的,他对法治的认识也是超前的,既便是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也并不显得落伍。
理由二:驭民有术
国家法令统一,就会把民众的力量聚集起来,而后用赏赐爵位的方式役使他们,国家只把官爵赐与那些立有军功的人,并且让他们感到荣耀,如果赏赐不能使他们产生荣誊感,那么民众就不急于获得爵位。如果赏赐的爵位不够显贵,那么民众就不会追求爵位。如果爵位可以轻松获得,那么民众就不会认为上等的爵位是尊贵的。如果不按规定去赐与官爵和奖赏,那么民众就不会拼死去换取爵位了。
人天生就有好恶,因此国家只要善于利用这种天性,就可驾驭民众。人天生喜欢奖赏而厌恶惩罚,因此国家要制定奖赏和惩罚的法令,用它们驾驭民众的思想。国家设立民众想要得到的爵位,只要民众在战场上杀敌立功,爵位和赏赐也会随之而来,要让民众像相信日月一样相信,只要立有军功就一定能获得相应的爵位,这样军队的战斗力将无可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