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以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开始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在1300年的时间里,有过无数次的科举考试,所谓鱼目混杂,目不识丁、胸无才智的考生大有人在,交白卷的考生不在少数,只是因为太过渺小而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
离我们最近的清代史书里,明确记载一位交白卷的考生,而且是在顺治皇帝亲自督办、极为关心的一场举人复试中交了白卷!此人名吴兆骞,江南著名才子。
虽然科举考试进行了1000多年,但是直到清朝才首开“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即便有如此重的惩罚,清朝二百多年时间里,曾发生过三次大的科场案:
一、顺治丁酉科场案、二、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三、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
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岁次丁酉,先后发生了顺天乡试案、江南乡试案,因为发生在丁酉年间,习惯上将这年发生的科场案总称丁酉科场案。
本文主人公、江南才子吴兆骞交白卷的那场考试隶属于顺治丁酉江南科场案。
吴兆骞,字汉槎,江苏苏州人氏,生于官宦世家,少时即聪慧,十来岁时所作诗文已令见者惊叹。及长,他与陈维崧、彭师度合称“江左三凤凰”。
顺治十四年(1657)八月,吴兆骞参加江南乡试,中举。金榜题名往往预示着美好前景的开始,但对于吴兆骞来说,这仅仅是噩梦的开端!
概括来说,丁酉江南科场案的发生有三大因素:
一、与吴兆骞同时中举的还有右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方章钺,而主考官也姓方,叫方猷。言官由此咬定,方拱乾与方猷“联宗有素,乘机滋弊,冒滥贤书”。方拱乾向顺治解释,他与方猷素无交往,更没有联宗。
二、御史上官铉又奏参江南同考官龚勋出考场后被考生羞辱,事情可疑。
三、因为丁酉顺天科场案发生在前,方猷、钱开宗被任命为江南主考时,顺治帝曾当面向他们提出过警告,要他们敬慎秉公,倘所行不正,决不轻恕。
如此重要的南北两场乡试都存在舞弊嫌疑,顺治帝见奏,将主考官方猷、钱开宗和十八名同考官全部革职,令刑部派遣差役将主考、同考以及中试举人方章钺等迅速押解来京。
顺治下令重设考场,由他亲自复试,考场设在中南海瀛台,复试合格者保留举人资格,不合格者治罪。复试时,举子们身戴刑具如同犯人。每个举子身旁,是两名手持钢刀的“监考”兵卒。
复试前,吴兆骞曾说:“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的?”
吴兆骞本是江南才子,虽然是一场得到当朝皇上关注的复试,但自视甚高的他或许有一种受辱感觉,竟在复试中负气交了白卷。
在顺治帝的严旨催促下,这桩科场案的结局是,两名主考官斩立决,18名同考官绞立决,8名复试不合格的举子革去举人资格,杖40,流徙宁古塔。
至于吴兆骞,后虽经礼、刑两部多次严审,查明吴兆骞确无舞弊行为,但顺治皇帝还是亲自定案,革去吴兆骞举人资格,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一并流放宁古塔达二十三年之久。
经好友纳兰性德、顾贞观等人在朝中斡旋,吴兆骞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得以放归,返里省亲。
流放前是年轻才俊的小伙,经历二十多年艰苦的边陲流放生活,回来时已是年过半百的垂暮老人!
(清末宁古塔街景)
每个人都有其个性,保持自己的个性固然重要,但是,无论身处那种环境或圈子、亦或是刚入职场,规则还是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