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和一群朋友去唱歌,她踩着赤脚,在沙发上蹦来跳去,切歌点歌换个频道,黑色清扬的雪纺长裙飘过我的脸颊和发梢。
好像和这群朋友相熟很久了。三四年前便一起唱歌,如今还是一起唱歌。就算身体疲惫倦怠,静静躺着沙发上听他们胡乱嘶吼也是好的。
昨日里和高中的好友一起去自助烧烤,有好奇的游客过来问,你们还是学生吗。我问她:怎么这么问?她说,只有学生时代才能这么欢乐啊。其实,我们早已毕业踏入工作者的行列,与同事陌生人和睦相处变得略显无能,唯有与学生时代一同相伴的这些人,才又无端显出这疯癫无状喜悦的模样。
从初中到高中,大学、毕业、找工作,一路走来,我时常觉得自己变化很多,似乎在勇敢成长,克服着生活为我们带来的瓶颈;又似乎和什么样的人相处,就会潜移默化地就变成了那一群人的模样。从前我总以为,是某个亲近的人改变了我,因为那个人出现所以才整个世界都不同。我常常感谢,命运赐予我这样的人,让他在我彷徨无助的时候,助我成长。后来才慢慢发现,每个人的人生,就是应该在某些阶段,出现某些人,他陪伴着你,你也扶持着他,所有的青葱岁月,所有的离居群索都因为这些朋友的出现而变得不同,沉默的静寂的欢喜的,都是故事,也是必然。
初中的时候自卑异常。虚弱的体质略显笨重的身躯,每次考试八百米时候都会被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的孩子嘲笑是胖子才跑不动的那种乖张的逆反的情绪喷薄异常。除了聪明的头脑和略高一些的成绩,与人交流都是不敢,小心翼翼地维持与身边的人正常的联系。无可厚非这样子的生活是病态的,物有所极必有所反。
那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爱喧闹爱吵架处处与老师家长作对却与同学打得火热的同桌,老师美名其曰说,让我辅导他的学习。年纪轻轻的我,竟也觉得,人爱做什么各凭本事,强制得来未必是出路而引得同桌欣赏从而打成一片。人世间唯有真心换得真心,友谊也是如此。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理解真挚这个词。同桌是快乐的,他唱歌很好听,体育很好,玩得相好的朋友也很多。他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却又像数学里同旁内角一样契合与互补。
因着和这样阳光明媚的人儿相处,所有的被我关在黑暗里面潮湿的心情也渐渐暴露。唯有光明才得以成长。和同桌一起唱歌,和同桌一起参加运动及游戏,和同桌比赛做数学题,和同桌的好朋友变成好朋友。和耀眼温暖的阳光一样,变成明媚的光亮。
这大抵就是我们生命里,所需要出现的,那个必须的人。他踮起脚尖走过你的心上,轻轻地,裙尾的芳香,时光的生机盎然飘过你的心房,经久不散。
我本来就习惯安静,不爱走动,生活中大多的乐趣就是读书写字。却在大学里,偏偏又遇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做事认真玩起来也疯狂,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有计划也有执行。想玩、想疯从来不会只是想想而已。漏夜结党成群在校门外吃烧烤,KTV里面再难听的歌喉也吼得惊天动地,大山里面组团去郊游野餐。从此人生都在热闹中度过。
我常与朋友说,从前我真是不敢想象,有一天我会开朗成为如今这般。可是,温暖人心岂不是好太多太多。第一次深入其中、明白生活可以如此别样。或许大家的大学生活都是这样的,带着青春的光彩,带着二十几岁出头人生正精彩的活力,尽情地挥洒时光,尽情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尽情地展现自己原有的姿态。
离开校园以后,这样的日子渐渐不再有。但是只要还是当年的模样,还是那一群人来疯的小伙伴,疲累的生活轻松地就能挥扫而空。
因为我们都曾在最美的年华里,轻步走过彼此的心房,见证了彼此最丑最真诚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