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睿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从酒吧里把喝得酩酊大醉的李奕航“捡”回来了。
“森子,奕航就交给你了。还有,他醒来的时候,不要告诉他是我送他回来的。拜托了!”好不容易折腾到李奕航的住处,刘思睿已经累得精疲力竭。跟李奕航的室友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之后,刘思睿起身离开,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盛夏的夜晚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迎面而来的几缕清风打在脸上也是热辣辣的。刘思睿穿着清凉的波西米亚长裙,可后背仍然不断地冒出汗珠。衣服黏黏地贴在身上,弄得刘思睿很不舒服。
自从李奕航第三十六次向米雪表白被拒之后,刘思睿就再也没看到他笑过。以前那个滴酒不沾的李奕航渐渐喜欢上了买醉,想要依靠酒精来暂时麻痹自己的神经。刘思睿只能不停地从别人口中获取李奕航的行踪,悄悄地跟在他身后,在他喝得不省人事的时候把他送回家。而这些,李奕航从来都不知道。
佛家有云,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在感情世界里,这最苦,便是求不得吧。
刘思睿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得。可感情上的事儿谁又说的清呢。不是你喜欢别人,别人就有义务喜欢你。这样就是变相的道德绑架了。一厢情愿,就得认赌服输。这一点,刘思睿心知肚明。
如果说米雪是李奕航解不开的结,而李奕航,却是刘思睿一生的执念。
刘思睿搬来这个江南古镇的时候,李奕航打心眼儿里看不惯这个从大城市来的穿着碎花连衣裙长得跟洋娃娃一样的丫头。那一年他们只有十三岁,十三岁的刘思睿,是成绩优异如众星捧月般的公主;而十三岁的李奕航,却是不务正业总是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毛头小子。
李奕航讨厌刘思睿的根源,在于她总是管着自己,比亲妈还啰嗦。
“李奕航,你衣服才穿一天就被你搞得那么脏了,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注意形象啊。”刘思睿冲着刚踢完球回来灰头土脸的李奕航,皱着眉头说道。
“臭丫头,滚一边去!”李奕航恶狠狠地一把推开刘思睿。
“不行,做为班长,我有责任对你的个人卫生进行监督!”刘思睿一脸认真地盯着李奕航的眼睛,坚定地说道。
李奕航被刘思睿看得脸上一阵发烧,“臭丫头,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他不自在地躲过刘思睿的注视,继续撂狠话来掩饰自己的慌张。
刘思睿不再搭理他,抬起手在班级检查手册上记了一笔。
李奕航喜欢上了捉弄刘思睿来表达自己对她的不满。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会做出一些幼稚的举动,例如把毛毛虫放在女生的书包里,把死耗子扔在女生的凳子上,在晚上回家的路上突然窜出来拿着手电筒做鬼脸。而这些,在刘思睿身上丝毫不起作用。别看刘思睿长得柔柔弱弱,胆子却大的出奇。她会笑着把李奕航丢来的东西反丢给他,惹得李奕航一阵尖叫。
李奕航开始对这个城里来的姑娘刮目相看了。
她每天都穿得整整齐齐,走进教室的时候仿佛都飘来一股清香;她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比那个带着浓浓海蛎子味儿的英语老师不知道好多少倍;她的文笔极好,初中生的她就已经去全国各地参加文学比赛。
刘思睿依旧喜欢管着李奕航,不过在他的身上,刘思睿也看到了自己所不具备的品质。他虽然调皮却极其聪明,再难的数学题在他手中都能用很简单的思路解出来;他幽默风趣,会把四大名著用评书的方式说给大家听;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总是能够以他的方式解答问题。
刘思睿和李奕航,不打不相识,在进一步了解的过程中,心照不宣地成为了好朋友。
初三一过,刘思睿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读高中。身边的男孩子全都是穿着干净制服,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而刘思睿,却发了疯地想念那个校服从来不好好穿的李奕航。不知道他长高了没有,除了理科以外的成绩是不是还一如既往地糟糕,是不是还那么不爱干净。
因为离开的比较匆忙,刘思睿忘记了问李奕航要联系方式。
那时的刘思睿还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总是莫名地牵挂起那个爱惹麻烦的讨厌鬼。很多年后,她才明白,那种暗生的躁动不安的情愫,叫做“喜欢”。
在这样的寂静欢喜中,刘思睿度过了自己波澜不惊的高中生活,并且顺利录取了帝都的一所高校,英语专业。而这所学校,也是年少时的李奕航曾经对自己提起过的。
开学之前,刘思睿回到了那个她生活了三年的小镇,看望她年迈的外婆。自从外公走了之后,外婆时常坐在河边发呆,对着夕阳的余晖独自叹息。
直到刘思睿来了,外婆才算恢复了精神儿,眼睛里重新有了生气。
刘思睿白天陪外婆聊天,傍晚便带着外婆养的两只狗——萌萌和月月,去河边散步,顺便逛一下这个多年未见的古镇。
不知道怎的,刘思睿又开始想起了那个叫李奕航的男孩。倘若他还在古镇生活,应该能碰上的吧。
就在刘思睿胡思乱想的时候,月月不见了。
“月月~月月~”刘思睿牵着萌萌,努力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奋力呼喊着。古镇的晚上灯火通明,看夜景的游客也特别多。
“你是在找它吗?”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刘思睿怔住了。
转身回头,却见到了那张褪去了青涩已初显轮廓的脸。
李奕航抱着月月,眉眼含笑。
那一刻,刘思睿的心里好像起了一场海啸,久久不能平复。
李奕航将月月放在刘思睿的怀中:“好久不见,刘思睿。”
“李奕航,没想到还能见到你。”第一次跟长大后的李奕航离得这样近,刘思睿变得有些不知所措,甚至能听到自己节奏紊乱的心跳声。
他果然长高了,原本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只不过三年的时间,他却一下子高出了一头。他也白了不少,穿着干净的衬衫,水洗牛仔裤。刘思睿仔细观察起眼前的李奕航,尽力去寻找记忆中的影子,却怎么也找不到。
“臭丫头,看来你很不希望再见到我啊!”李奕航的性格倒是一点儿都没变,拿刘思睿开玩笑。
“是啊,真是冤家路窄呢!”刘思睿白了他一眼。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谈起了各自的近况。
得知李奕航跟自己录取的是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刘思睿好像经历了一场轮回,不知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境里。
接下来的时间里,李奕航每天都会过来陪外婆说说话,然后带着萌萌,月月,还有刘思睿遛几圈儿,吃两个特色肉粽,喝杯农家自己酿的甜酒。
这次见面之后,刘思睿和李奕航之间的友情又升华了。不过,李奕航不再叫刘思睿“臭丫头”,而是亲切地称她为“哥们儿”,就差当场跪下来歃血为盟结拜为兄弟了。
两个人开学一块报道,李奕航一手一个行李箱,俨然成了刘思睿的保镖。刘思睿几次想试图从他手中接过自己的箱子,都被李奕航制止了:“这种力气活儿哥来做就好了,谁让咱们是好哥们儿呢!”
我们就只能是“哥们儿”了吗?刘思睿落寞地别开了脸,不去看李奕航。
校园里的行人都冲李奕航投去羡慕的眼光。也难怪,像刘思睿这种身材高挑,长相出众的女生,走哪儿都会引起侧目。
就像刘思睿有自己的秘密一样,李奕航也有。只不过,李奕航的秘密,无关于刘思睿。
那个女生叫米雪,公共管理学部的“院花”。人长得漂亮,喜欢化浓艳的妆,唱歌也好听。刘思睿也漂亮,只不过她的漂亮,带着一股子清冷。而米雪的漂亮,却那般浓烈张扬,好像绽放着的红玫瑰。
李奕航是在校园歌手大赛中认识了刚好跟自己分到一组的米雪。那天米雪穿着大红色高开叉旗袍,涂着复古色口红,唱了一首《又见邓丽君》的歌曲串烧。迷离的灯光下摇曳的身姿,就那样刻在了李奕航的心上。一曲结束之后,米雪冲李奕航妩媚地笑了笑。
因为那个眼神,李奕航彻底沦陷了,他开始疯狂地追求米雪。
为了米雪,他开始做起了自己曾经最鄙夷的小男生才有的行为。每天买好早餐在米雪宿舍楼下等她,带她看新上映的电影,周末骑车带她出去兜风,送她各式各样的口红,他甚至给米雪写了一百多封情书。
沉浸在对爱情的向往中的李奕航早已经忘记了刘思睿的存在。刘思睿有事去找他的时候,总是找不到他的踪影。有时候刚好碰到,他也总是躲躲闪闪的。
“哥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现在正是追求她的关键时期。咱俩还是少见面,要避嫌,知道不?”在刘思睿的再三追问下,李奕航终于道出了实情。
听到这些话的刘思睿,好像从天堂瞬间跌入了谷底。曾经她以为只要再次碰到李奕航,还是有机会的。只要给她时间,她可以慢慢让他感受到自己的情谊。可这次,刘思睿知道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地输了。
李奕航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做的足够多,总有一天米雪会同意自己的追求。却不知,米雪这样像罂粟花一样的女人,她的盛开,从来不为一人停留。
临近毕业的时候,在李奕航第三十六次表白之后,米雪冲他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戒指,宣称自己已经有了正牌男友,而他,从来只是个过客。
那天晚上,李奕航人生中第一次进酒吧。他一直以为自己不能喝酒,可是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直到酒水冰得胃里面一阵痉挛,李奕航却还清醒着。不知道喝了多少,李奕航醉倒在路边的电线杆旁,刚好碰到了实习下班回来的刘思睿。
“哥们儿,我失恋了!我那么爱她,她却把我当凯子。哈哈哈……”李奕航说得语无伦次,而在刘思睿的心里,却好像插入了一把刀子。
往日的一切如过电影般在刘思睿的脑子里回放。短短十几分钟的路程,刘思睿却觉得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她重重地瘫倒在床上,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思睿,我知道一直以来都是你在送我回来。可是你知道,我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那就是米雪,她走了,我的心也跟着一起死了。”是李奕航的短信。
“如果我可以变成米雪那样呢?我也可以学着化妆,你想要的样子我都可以去做。”刘思睿手指颤抖着打下了这行字。
“可你始终不是她。我们这辈子只能是哥们儿!”
“你知道我不想只做你哥们儿。”
“抱歉,思睿!”
这些年来所有的委屈与执恋筑成的高墙霎时间轰然倒塌,刘思睿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般一滴滴落在了手机屏幕上。
刘思睿曾经以为自己用了三年的运气,换来了与李奕航的久别重逢,是上天在眷顾她。而现在她才发现,她毕生所有的运气都已经在那一次花光。
那个喜欢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少年,她再也寻不到了。
是时候给这场兵荒马乱的暗恋来一场了结了。
“李奕航,我的青梅竹马,以后的路,还望各自安好!”
发送这条消息的时候,刘思睿看了看窗外的月亮,跟那晚在古镇的月光一样皎洁,只是穿着衬衫的少年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