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天前,我绑了一个边远山区的小学老师,杀了。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于我来说,他该死,我就要杀了他,并且是经过一番折磨后,再杀。他每多一道伤疤,掉一颗牙,流一毫升血,对我而言,都是一次视觉上的自我救赎。
我以为,只要我把他折磨至死,我就能解脱,就能走在洪兴小区外的马路上而不过分地回忆我那曾有的欢乐或痛苦的时光。可是在我折磨他的过程中,他不说一语,只有在忍不住疼痛的时候才吭哧出几声。而这,更加激发了我要狠狠地慢慢地弄死他的决心。
昨夜凌晨三点,我拿我儿子的语文课本卷成一个轴,塞进他的嘴里,拿起从网上买的打钉机,对着书轴中间的空隙喷射了12根钢钉,最后三根钢钉直接射穿了他的脖颈后面的表皮,渗着血。他痛苦地抽搐着,颤抖着,眼珠里掺杂着酒红的血丝像个疯子一样盯着我,喉咙里发出嗡嗡的声音。嘴里流出来的血穿过书轴,流了出来。我就在他对面,抽烟,一支接一支,看着地下慢慢淌开晕散的血,想起了和妻子曾经泡过的玫瑰温泉,我的皮肤像是被那血液慢慢爬上,游走,一股油然而生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充斥着我全身的神经末梢。
抽了一半的烟都被我弹进了他的嘴里,后来,我就恍恍惚惚地睡着了。
睡醒的时候,发现他死了。我把尸体扔进了洪兴小区背后的那条臭水沟里,让他和恶心的鲶鱼与粪便一起享受做尸体的欢愉吧。
我将屋子收拾干净,换了一身最贵的西服,那是我结婚时候穿过的。五年前参加电影节获最佳编剧奖的时候,穿过一次。第三次,我和我的西服献给了警察局。
自首。我坐在警察局里,淡然地像是讲别人的故事般和警察坦白了我杀人的经过。
2
那天早上,我拨开茶几上的啤酒瓶,从沙发上挣扎地爬起来,冲了个澡,下楼到小区外的街边摊上买早餐。
小区外街边摊散落在小径上,煎饺、油条、豆浆、豆腐脑、肉包子、肉夹馍等沿着马路错落开,小摊周围是些低矮的灌木和不结果实的桃树。我揉着脑袋撕咬着手里的油条,无望地看着周围忙碌的上班族和学生党。前天我刚推了一个制片人的邀约,连养家糊口和争名夺利的剧本对我都没有吸引力了,我现在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他会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他。他弄不死我,我就要折磨死他。
就在我吃完两根油条的时候,看见拥挤的上班的人群里有一个穿着土黄色皮革外套寸头的人,很像他。我径直穿过去,推开人群,找不到。也许是看我看错了吧。
吃完了早点,我拖着疲倦的身子走回小区。刚出电梯口,一个身影就猛地扑了过来,我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被一根棍子敲在了脑袋上。我“呵”了一声,冷笑,你终于还是来了。我忍着疼,抡起拳头,砸过去。那人和我厮打在了一起,我好像看到了过道墙角的蜘蛛网在冲我张牙舞爪,墙上的旧墙皮在死死地拽着墙上的钢筋死活不肯脱落。我的胳膊和后背又捱了他两棍。我瞅准时机,掰住了他的一根手指,“噶”,清脆的一声,掰断了。他抱着手指,身子扭曲成了一团,他还在挣扎地抄起棍子,我见势猛扑过去,笑了一声,拿拳头冲他的太阳拳和鼻梁,像砸面团和打沙包一样,密集的带有报复性快感的凿了上去,似乎不凿出一个深洞决不罢休。
我知道我是疯了。要弄死他的第一步是先逮到他,我不得不疯。
3
我把他绑在客房的椅子上,用宽胶带纸糊住他的嘴,用八号铁丝拴紧他的四肢和腰,用钳子扭着铁丝,直到把他的肉勒出痕迹,直到把他从昏迷中勒到疼醒。
他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愤怒,我从他的眼神里照见了自己邋遢的样子,铁青的下巴,猩红的眼珠,乱遭遭的满是头油的头发,就连嘴里也荡着几天没刷牙的难闻的臭味。可是我不在乎。我要什么狗屁形象。
让我尤其愤怒的是,他的眼神里没有一丝惊恐,也没有一点忏悔的意思。这是不是为我后面残忍的行径埋下了伏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撒旦所发明的一切最邪恶的惩罚经由我手施之他身都是他咎由自取。我不是替天行道,我是替自己心里扭曲的痛苦寻求一个最合理的发泄口。
我脱了油渍和汗水浸透过的衬衫和裤子,脱了满是臊臭味儿的内裤,洗了一个久违的澡,刷地牙龈都出了血,拿起鞋刷子刷了一遍身子,火辣辣的感觉传遍全身,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开始了我的虐杀之旅。
我换好衣服走进客房的时候,他倒在地上,凳子死死地扣着他的身体,挣脱不得。我把凳子扶正,撕开他嘴上的胶带。我以为他会像头野兽般冲我大吼大叫,骂点什么,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唾了一口唾沫,衣领上黏糊糊的一小坨,看着真他妈恶心。我拿纸巾擦干净,将纸巾塞进他的嘴里,一巴掌扇了上去。他的嘴角沁出了血,他看着我,不说话。又一巴掌。他的沉默让我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状的羞辱,我抄起写字桌前的折叠椅直接甩到他的脑袋上。额头和耳朵上涌出了血,我拿一块湿毛巾,将血擦干净。冷笑一声,没想到他还这么耐皮,是个狠心的主。
我出了客房,到小区的超市买了一堆方面便和零食,一包针线,一些瓶瓶罐罐,还有一把水果刀。
回到家,我真想一刀子结果了他,可是,我不能这么便宜他。
“为什么!”
我声嘶力竭地吼出了蜷缩在内心折磨了我半个月的疑问,四肢颤抖着,咽喉像卡着一把刀子,又疼又痒。我拽起他的头发,贴面问他,“为什么?”
他冷笑了一声。
4
半个月前,我当时在公司参加剧本研讨会,当时公司主推一位以现实主义题材著称的导演新作品,希望我能参与剧本的创作。我对导演的题材很感兴趣,大概是讲一位在边远山区支教的女大学生被一个野蛮的村民看上了,趁着夜深就拐回了家,要娶她做老婆。于是她展开了她的逃亡之路,可是全村没一个人肯帮她,她经受着强奸、鞭打、怀孕的重重打击,因为帮助过一个纯真的小孩,那小孩儿最终帮她通风报信,报了警。最终在村民与警察的争执中,女大学生流产了,她的老公愤而打死了她。
为了写好这个作品,我在一个月前曾驾车到西城最偏僻的一个山区里去考察,车上还有老婆和孩子,因为山区的空气好,就当来一次全家旅游了。
剧本研讨会正开得如火如荼,幼儿园的老师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我感觉我的心脏在一瞬间就凝固了,血管都淹没在沸水中爆裂着,挣扎着,我撇下导演和公司的经理冲了出去。
第二天,法医鉴定我儿子是脑部受到钝器的重创而死。警局已经立案,并且认为,五天前我妻子遇害可能和这个案件有关。
警察怀疑这可能是一起针对我全家的报复性的犯罪案件。警察希望我引起高度重视,有情况随时和警局联系,必要时可以申请监控式保护。
我说:不必,我可以保护好自己,有情况我会主动联系的。
儿子和老婆是一起出殡的,那天,我没流一滴眼泪,没说一句话,迎来送往的亲人们都想安慰我,但是看到我那阴沉的脸,都没再多言。只是和我握握手,拍拍肩膀,说声保重就离开。
看着妻子和儿子的骨灰从火化炉里出来,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那天的阳光太晃眼,好像要把我的眼珠都要晒得蒸发掉一般。
我的指甲长了,都可以自己抠出一块肉了。
5
他醒过来了。
我从厨房里端出菜刀,想捧着圣物般奉到他的眼前。他冷笑一声,
“你以为我会让你痛快吗?”
刀背在下,我拿起菜刀,像剁饺子馅般切了下去,他的脑壳倒也挺硬,可是头皮经受不住,血痕一道道地渗出血,经由发根,淌到了脸上,我拿那块专属于他的血毛巾给他擦干净,又把刀背上沾有头发与血丝的破碎的头皮擦干净。毛巾上的血够多了,我拿了一个小的洗脸盆出来,倒了一点冷水,将毛巾扔进去,扭洗干净,小盆里一股腥臭味,右手端起盆,左手掐着撑开他的嘴,把血水灌了下去。
不能让他渴死。
我拿起我的日记本,翻到我和妻子结婚的那天,读了起来:
七年的修炼,今朝成正果。你许我一生,我岂敢辜负。老婆,一想到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就要朝夕以对,我就想狠狠地咬你小脸蛋一口。是你,给了我爱情的信仰;是你,给了我一生的幸福。我爱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你之手,共你白头,从此,不离不弃。
他耷拉着眼皮,好像要睡着了,我扇了他一巴掌,拿针直接扎向他的右手的食指。
“这根手指,杀我老婆孩子!”
他被痛醒了,眼角夹出了眼泪。
我翻到孩子出生的那一天:
姗姗来迟的宝贝儿子,越看越爱。想到未来有这么一个小东西会在我怀里又哭又笑,打打闹闹,我就觉得幸福是真实的。我多了一副铠甲,但也多了一个软肋。我真想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他做一次展览,让他看看,他的父亲是多么地爱他。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他全世界。
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我真想不出眼前的这个禽兽怎么会对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孩子下手。
我拿针插满了他的十根手指。它们都是谋杀我家人的帮凶,受这些惩戒,是我作为男人唯一可以执行的选择。
6
“就因为我把车开走了,你就要杀我家人?”
我恶狠狠地看着他。他大笑起来,眼袋里含着血丝,像炸弹一样突然引爆,喷了我一脸。然后他就像一头野兽般扑了过来,张开嘴,咬住了我的鼻子,生生地咬了下来。一头把我撞到窗外,撞开铁丝护网,掉到了楼下,摔死在我的车上。
我从床上挣醒,只是个梦。
我之所以那么残忍,不是因为我做编剧这一行后因为要冷酷地审视众生和人情才能写好作品所以养成了相对冷峻的性格,而是因为有时候,我感觉我才是杀死我老婆孩子的凶手。
那天,我带老婆和孩子去山区想考察一下,了解一下风土人情和环境风貌,以滋养剧本的细节和营养。在路过一个偏僻的却又是必经的荒路的时候,从路上的丛林里突然跑出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男的就是那位山区老师,女的穿着一身大红汗衫和肥硕的裤子,样子长得倒是很清秀,但是脸上却像被晒伤了般,有那种红肿的印记。两人猛地冲到我的车前,我一个急刹车,孩子在后座直接撞前来,疼哭了。老婆在副驾驶上,一口气闷在了弹出来的气囊里,差点没喘过气来。
他俩扑到我的车窗外,狠狠地拍打我的窗子。
女的一直像疯了一样在喊:“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男的看见我一脸怒气,知道我不会开门,他就试图用手肘砸玻璃,我反应过来,猛踩油门,甩开他们就走了。
后视镜里我看到树丛里冒出十几个村民,手里拿着锄头、铁锹、棍棒,冲了出来,将那两人团团围住,叫嚣着什么。好像发生了什么肢体冲突,我把车停了下来,但是看到撞哭的孩子和闷了一口气有点不舒服的妻子,我调转反向,绕过那群村民,看着那位男的幽怨的眼神和那女孩绝望的空洞的表情,驶走了,去医院。
后注:欲知全部真相,请阅小说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