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这个姓很好,长得不偏不倚。不像有的人,以不知所谓的动词为姓,比如我的女儿张开腿。张开腿,女,小我二十五岁,一生优雅不闯祸,婚礼不是中式的,葬礼来了无数陌生人。张开腿在二十岁那年,想去动物园饲养雄狮,遭到她父亲反对并被送去国外,心生怨念,坚持要改姓从她母亲。我还没有想出她母亲应当姓什么,这说明写作和发呆并不总是相容的。就像高塔和野屎并不总是相容的。
但读书和发呆必须成套进行。君岂不闻:读而不呆则罔,呆而不读则殆。读书就是相信过去人的过去,发呆就是设计未来人的未来。小孙要治王二阳痿,轻拢慢捻抹复挑。这是写作,设计过去不存在者的未来。可是过去不存在者,怎会不存在呢。
想要搞清过去不存在者的存在与否,唯一的解决之道便是读书。读一本书,就是在字里行间寻找神奇,简称捡垃圾。有的人读书,能化腐朽为神奇,一本酸臭的书读罢,只剩下浓郁的奶油瓜子香。
我不爱嗑奶油瓜子,这是假的。除去不喜欢地摊白巧克力的甜,其余对于甜的厌恶都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也不见得就是假的。生活在阴阳两界,一句话不再仅仅是字面上那么单纯,比如“随你吧”这句话,同一时间下,说者和听者有两套解释;不同时间下,旧的解释又会长出新的解释。久之,生活语焉不详,这时动作的重要性就体现出了。比如说,让我去打饭就指指饭盒,让我回家去就指指门,让我跟她走,什么都不用说,我自然会跟上。“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走。”但若想像洋葱一样剥开我,我首先剥光那个人。
我不是鲁班锁,不走华容道。总有人想救出我,而我是不需要缪斯的。这是我的乐趣:生活在神奇里,看死人出汗,活人死去。而神奇在高塔里。高塔里屙着野屎,这一定是我走进高塔的方式不对。这个世界太庸常了,久居酸臭而不自知。瞧瞧呀,我的袜子破着对称的洞。
是的,这个世界太庸常了,一定是我还不够神奇。世界其实深沉如雄狮。雄狮也分许多种,高塔里屙野屎的算一种,动物园里爱上饲养员张开腿的也算一种。但即便是一生素食不闯祸的雄狮,身上也是酸臭的。
正如张开腿二十岁那年发呆时悟到的:神奇在雄狮身上,真诚在野屎里。这世界终究是二十岁人眼里的世界,如斯真诚,而又如斯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