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周道通书【5】
【原文】
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是致知功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功夫亦未尝知也。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译文]
来信中说:“关于致知的学说,春天承蒙您再次教诲,已经深知在何处用功,觉得比以前更为简单了。但我心中认为对于初学的人来说,还必须加上格物的内容,让他们知道从哪里下手。本来致知和格物是一体的,但初学者还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用功,还是先说格物,这样才能懂得致知。”
格物是致知的功夫,知道致知就已经知道了格物。如果不知道格物,那么是致知的功夫还不曾弄明白。最近写了一封信给朋友,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现在也给你寄去,你仔细看看自然就会明白的。
[解读]
对于《大学》 八条目中的“格物” 与“致知”, 王阳明与朱熹的理解是有重大分歧的,这两个概念阐释也是王阳明心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前边《传习录》中多次涉及,王阳明这里只抽象地谈了几句,而所说的给朋友的一封信到底指的是那一封,后人说法纷纭,也没有确论,所以对今天的晨读内容我们就不展开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