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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乐哥!
诸位岩土大佬,你作为劳动者,除了劳动合同之外,跟单位签过那些协议?
今天有读者爆料一份奋斗者协议,是江西某建筑公司和该单位的劳动者之间拟签的协议,给诸位大佬赏鉴。
签了这个协议,意味着员工放弃包括年假、婚假在内所有的带薪休假,意味着员工从此自愿加班且没有任何加班工资。
即便辞职,也不能主张以上权益。
如果你的单位除了这样一份协议,你签不签?
我的答案是:签,因为我觉得签了也没用。
首先,这是个违法协议,对不对?
其次,它是个有效协议么?如果产生纠纷,这份协议会得到法庭认可么?
有懂法的大佬说说。
其实工程行业的带薪休假和加班工资啊,原本就是比较稀缺的事。
诸位大佬有多少人是有加班工资的?
我猜十有八九都没有,勘察设计工程行业都是项目制,项目的活儿不挂你是否加班,该干就得干。
带薪休假倒是不少单位会有,比如大部分国企或者正规单位,但还是有很多的工程单位其实是没有的。
但,一个单位有必要连一年几天的带薪休假都要跟员工计较么?
感觉领导拿这个说事都丢人。
领导嘴上常说地球少了谁都能转,员工婚假、年假这点假就妨碍公司的运转了?
难道结婚都不能请假?还是说就是想克扣员工的那点可怜的工资?
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等权益。
劳动法啥时候能够真正执行呢?
特别是工程行业。。
尊重员工,遵守法律,这不是企业应该有的底线么。
乐哥的朋友圈有什么?看你错过多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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