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管幼虫,维护医疗健康需各方努力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一段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在网上扩散。事发的乐山市人民医院通报称,事发后,该院相关部门立即在家属的见证下共同封存此输液器,并交由家属保管。该院对该事件中的3岁患儿及其家属表示歉意,并愿意依法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据院方通报显示,该院包含输液器在内的所有医用耗材均按国家规定规范采购,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涉事输液器的生产商家曾3次被所属的河南省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这样的事发生在医院,很容易让人觉得是医疗伤害。因此有不少人指出,这件事暴露了当事医院的不负责任。能这样说的人可能不了解情况,医院本身无法生产输液器,而在现在的管理体系下,公立医院基本不可能在有意的情况下去购买不合格的输液器。据了解,如果一家医院被发现此类情况,则不但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失去开诊资格,可谓是红线碰不得。从涉事医院发布的信息来看,购买该批次输液器的流程也确实没有太大问题,被以次充好或掉包的可能性也不大。
可问题在于,在患者发现输液袋中疑似生虫之前,医院护士有足够的理由和时间来完成检查,避免这样的现象。毕竟患者的治疗是医院要保证万无一失的地方,在医疗方面的问错是比数学还要严格的存在。此事的发生,说明了医院对护士任职的培养和教育的缺失,表明了输液护士的严重不走心。
尽管如此,在这个事件中,医院和护士方面也只是连带责任或次要责任,有一点“背锅”的味道。真正应该指责的,显然还是生产出这种残次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毕竟质量合格的医疗用品是绝对不可以存在这样的隐患的。输液管生虫子本就不在医生护士需考虑的范围内。
在最后的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还不便对事情下一个确凿的结论。只是,根据报道我们可以得知,涉事企业此前曾经三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理。对于这样的企业,在授予和核验其相应资格的时候,有没有更加严格的审核手续?
就目前的资格管理体系而言,很多时候监管部门习惯于用企业自己送来的样品作为检测依据,而这种操作得出的结果与抽检的结果往往存在差异,也容易给一些企业留下重送检而轻日常的空子。在这方面,监管部门也应当更加慎重,将监管审核落实到位,不能出现这样的“漏网之鱼”。
在生产环节,医疗领域必是最严格的要求所在,因为每一个医疗产品最后作用在的都是一个个满受病痛侵扰的患者,医疗领域的小心再小心,不只是对于产品的硬性要求。还是对于患者,对于病人的人道的负责。这才是我们医疗领域应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