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

最近看完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又开始看《春风十里不如你》。

如果说,对于《我的前半生》,我是喜欢亦舒的小说远甚于电视剧,那么,对于《春风十里不如你》,我喜欢一脸青春和干净的张一山和周冬雨,远甚于冯唐的原著小说《北京北京》。

有人评论说张一山和周冬雨的演技用力过猛。我不这么认为。首先,张一山和周冬雨干净纯粹的脸就是对青春的最好注解。他们的各种微表情更是甩一众小花、小鲜肉们十条街。其次,青春本来就是肆意张扬的啊,有一腔热血和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孤勇。你说小红的死缠烂打太过了?但那才是青春本来的样子啊。“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不,我偏要勉强。”——这才是青春。瞻前顾后,权衡利弊的不是少年人,而是进入了初老期(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ㄒoㄒ)/~~)。

周冬雨的表现自不必说,充满灵气。虽然剧中的小红死缠烂打,但她的精灵古怪,对爱情的一腔孤勇,都让人讨厌不起来。而看到十来集的时候越来越喜欢“刘星”了~~他自带北京男孩那种坏坏的痞气,枕头下放着一本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把青涩又文艺、还很矫情的十七八岁男生演绎得活灵活现。

《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个名字源于冯唐的那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但其实这也不是冯唐的首创。杜牧就曾写道:“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春风十里不如你。其实这确实是一个极浅显的句子,但却似乎有一种魔力。普及到大街小巷,普及到朋友圈里随便一个自拍照旁边就配着这个句子。

这种浅显却似乎深情的句子有很多。譬如: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又譬如: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又如: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还譬如:愿你出走半生,归来还是少年。还譬如:愿你既有高跟鞋也有跑鞋,喝茶也喝酒;愿你有勇敢的朋友,也有牛逼的对手;愿你对过往的一切情深意重,但从不回头;愿你对想要的未来抵死执着,但当下却无急迫神色;愿你特别美,特别敢,特别温柔,特别狠......

对于这个“春”字,冯唐原著里可能更多的是“发春”的“春”O(∩_∩)O。电视剧版里被两个极富少年感的演员演绎成了“青春”的“春”,朝气蓬勃,散发着春天里野蛮生长的草木的味道,也算是赏心悦目了~

冯唐的小说我看过“北京三部曲”。说实话并不算很喜欢。里面总感觉汁液淋漓,充满了各种味道——北京味儿、酒精味儿、荷尔蒙味儿、医院的福尔马林味儿……或许在作为医学生的冯唐的回忆里,这一切正是他的青春的味道。但在我们女孩子看来,这纯粹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文字,终究算不得高级。看惯了柳永、杜牧、李商隐,习惯了含蓄婉约,对这样的直白和横冲直撞毕竟难以产生共鸣。

他的小说里常用到“肿胀”这个词。估计既是生理上的,也是心理上的。

作为他本人来说,是心里有一种东西,奔腾而澎湃,非写不可,不吐不快吧。冯唐说,“我永远不希望有一天我心安理得,觉得一切都平稳了,我情愿它永不沉默,它给我带来什么苦难都成,我希望它永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象火炭上的一滴糖。”

他的文字赤裸、鲜活,相信很多是他的真实经历——他自己本人和男主角秋水都曾是协和本硕博八年制的博士,妇科男医生。

男主角会带着女孩到四周满是福尔马林泡着人体器官的实验室约会,请女孩喝70度的医用酒精:

我拉着柳青的手,再进五号院,上三楼,进我的实验室。柳青坐在靠窗的办公桌上,我坐她对面,我给她一个五百毫升的玻璃烧杯,也给我自己一个五百毫升的玻璃烧杯,从冰箱里拿出七十度的医用酒精,各倒了小半烧杯。

“干净的烧杯,还没用过。仔细洗过的,你看,杯壁上都不留水珠子。”

“不干净也没关系。”

“要不要加5%的葡萄糖溶液?”

“不要。”

“粒粒橙?我还有两瓶。”

“冰块?”

“不要。”

“这酒比二锅头还凶,喝猛了,熊掌似的,仙人掌似的,喝一口,扇你一个嘴巴子,扇你一跟头。”

“我没事儿,即使我高了,不是还有你吗?我喝晕了之后,你会趁机抚摸我吗?你会趁机欺负我吗?”

“要不要五香花生米?”

“要。”

我们十毫升左右一口地喝酒,柳青不太说话,十几口之后,脸开始泛红,她特有的香味摆脱鸡翅面和大排面的味道以及医院楼道里的福尔马林和鼠食味道,逐渐弥漫整个实验室。这酒真猛,我喝得急了,半杯子下去,心就跳出胸腔,一起一伏地飘荡在我身体周围,粉红气球似的。我的阳具强直,敲打我的拉锁,破开泥土的地面就可以呼吸,拉开帷幕就可以歌唱。酒是好东西,我想,如果给一棵明开夜合浇上两瓶七十度的医用酒精,明开夜合会脸红吗?香味会更浓吗?它的枝干会强直起来吗?

书中随处可见这样的文字。腥且膻,但是鲜活。

前男友兽哥哥送小红的礼物是“七种液体”:

兽哥哥的长发飘飘,眼神温暖,伸手抱小红下来,小红忽然轻盈得仿佛一只长好了翅膀的小鸡。我听见兽哥哥在小红耳边小声说:“我想你了,所以早回来和你听新年的钟声。”兽哥哥隐约递给小红一个精致的粉红色的盒子,说,“送你的,新年快乐。”后来,小红告诉我,盒子里面七个小瓶子,袖珍香水瓶大小,每个瓶子一个标签,分别写着,泪水,汗水,唾液,尿液,淋巴液,精液,血,盒子外边一张卡片,写着:我的七种液体,纪念四年前那个夜晚你给我的七次,一九九七年快乐。

小白送小红的礼物是“七种固体”:

“小白送什么了,能问吗?”

“能啊,刚给我的,你自己看吧。”

小红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拆了包装纸的锦盒,递给我。

锦盒两排,四层,八个小抽屉。

“能打开吗?”    “能。”

我一个个打开,基本明白了,八个抽屉分别装了小白的七种固体和一张生日卡。七种固体都用小透明塑料袋包了,根据我的基本判断,从上到下分别是:头发,睫毛,耵聍,智齿,阴毛,指甲。

最后一个抽屉里,一块皮肉泡在小玻璃瓶子里,闻见淡淡的福尔马林味儿,外面同样套了一个小塑料袋。“阑尾还是包皮啊?”我小声问。“他说是包皮。”小红回答。小红的汽水喝光了,一条腿承重,一条腿弯着顶着墙,牙齿叼着吸管,玩。生日卡我没打开,小红说:“想看就看吧,我能有什么秘密?写得挺简单实在的,说我是他的全部,生活、事业、身体、精神。”我说:“真好,就象地球围绕着太阳,用同一套世界观和人生观,生活就简单多了。”

“北京三部曲”初看时,觉得文风别具一格,叙事肆意洒脱。但看到后来,除了自我的态度、北京小青年的抖机灵和贫嘴,并未能看出文字下面有什么深刻内涵和意趣。有时候甚至令人觉得有点喋喋不休。有时候这种贫嘴的废话体,会让人觉得喧宾夺主,和整个故事和人物性格的塑造并无多大关系。

比如,在《北京北京》的开篇伊始,冯唐写他们在餐馆喝酒:

“燕雀楼门口的行人便道上,支出来四张桌子。我,小白痴顾明,和小黄笑话辛荑,三个人坐在最靠马路的一张。桌子上的菜盘子已经狼藉一片,胡乱屎黄着,堆在菜盘子上的是一盆五香煮小田螺和一盆五香煮花生,堆在菜盘子周围的是五香煮小田螺和五香煮花生的壳儿,胡乱屎黑着。小田螺和花生都是时令新收,小田螺是带着土腥的肉味儿,花生是带着土腥的草味儿。如果盆里还有田螺和花生,杯子里还有酒,我的手就禁不住伸出去不停地剥来吃,勉强分出来田螺壳儿和田螺肉,已经分不出田螺肉足和不能吃的田螺内脏。田螺内脏吃到嘴里,不是肉味,不是土味,全是腥味。

桌子原本是张方桌,折叠镀铬钢管腿,聚合板的桌板贴了人工合成的木纹贴面,湖水波纹一样荡漾。粘合胶的力量有限,吃饭的人手欠,老抠,靠边的地方都翘了起来,露出下面的聚合板。桌面上盖了张塑料薄膜的一次性桌布,轻薄软塌,风起的时候随风飘摇,没风的时候耷拉下来,糊在吃饭人的腿上,糊塌了腿毛,糊出粘汗,间或引导桌面上漫无目的晃悠的菜汤汁水,点点滴滴,流淌到裤裆上,油腻粘滑,即使以后裤子洗干净,还有印子。酒菜瓶盘多了,花生壳螺壳多了,放不下,又没人收拾,将方桌四边藏着的一块板子掰起来,就成了圆桌,立刻多了三分之一的地方,酒瓶子继续堆上来。”

这样的浅显而肆意的描述多了,又并没有什么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或者成为后文的伏笔,缺乏余韵, 看多了难免会审美疲劳。

冯唐写撒尿:

我的小便真雄壮啊,我哼了三遍《我爱北京天安门》和一遍《我们走进新时代》,尿柱的力道没有丝毫减弱,砸在水泥池子上,嗒嗒作响,溅起大大小小的泡沫,旋转着向四周荡开,逐渐破裂,发出细碎的声音,仿佛啤酒高高地倒进杯子,沫子忽地涌出来。小便池成L型,趁着尿柱强劲,我用尿柱在面对的水泥墙上画了一个猫脸,开始有鼻子有眼儿有胡须,很象,构成线条的尿液下流,很快就没了样子。

我不是徐悲鸿,不会画美人,不会画奔马,我就会画猫脸。我曾经养过一只猫,公的,多年前五月闹猫的时候,被我爸从三楼窗户扔出去了,猫有九条命,它没死,但是瘸了,再拿耗子的时候,一足离地,其它三足狂奔,眼睛比原来四条腿都好的时候更大。我和我妈说,我将来有力气了,把我爸从三楼的窗户扔出去,我想象他飞出窗户的样子,他不会在空中翻跟斗,手掌上和脚掌上也没有猫一样的肉垫子,手臂和身体之间也没有翅膀一样的肉膜,我看他有几条命。我跑到灯市口的中国书店,买了一本《怎样画猫》的旧书,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的,三毛八分钱,买了根小号狼毫和一瓶一得阁的墨汁,学了很久,什么飞白,皴染,都会了。

我发现,小便池里躺着一个挺长的烟屁,几乎是半只香烟,灯泡光下依稀辨认是大前门,过滤嘴是深黄色,浸了尿液的烟卷是浅尿黄色,朝上的一面还没沾尿液的是白色。我用尿柱很轻松地把所有的白色都变成了尿黄色,然后着力于过滤嘴部位,推动整个烟屁,足足走了两尺,一直逼到L型小便池拐角的地漏处。我这时候感到尿柱的力量减弱,最后提起一口气,咬后槽牙,上半身一阵颤抖,尿柱瞬间变得粗壮,烟屁被彻底冲下了地漏,冲出我的视野,我喊了一声,“我牛屄。”

读者们对这段“撒尿”的描写褒贬不一。有人觉得神神叨叨、痞里痞气,但不失可爱。但(作为一个姑娘家)窃以为,这样屎尿屁的描写多了,终究难以引发审美上的愉悦。更何况有时候是与情节与人物塑造无甚关系的枝蔓。如果像钱钟书的《围城》那样,偶尔抖个机灵,来个闲笔,还饶有意趣。但是,对不十分必要的枝蔓过分渲染,或许只能算是对自己文笔的自信和炫技吧~

“北京三部曲”读下来,感觉每一部之间的创新不多。这三部小说当然称得上是很优秀的小说了,但经历了三部小说之后,终究未能看到男主角秋水有什么显著的成长。冯唐的与众不同,主要是他笔下北京青年的痞气、机灵劲儿、医学博士的成长背景、自身的傲气(也可以说是“自恋”),以及对文字的掌控功底方面。但在青春小说,成长的主题,对爱与死的领悟上,和东瀛的邻居前辈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相比,也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和感悟。

或许在世人的印象中,作家大都是远离俗务,醉心于自己的世界的。但冯唐偏不,他不但忙于俗务,还可以算得上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写小说都是他在工作之余,在各种饭局和觥筹交错之后进行的。文章和俗世的功名利禄,他都要。

他就读于中国最好的医科大学——协和医科大学,妇科肿瘤专业,获临床医学博士。后来又到美国艾默里大学GOIZUETA商学院就读,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做过妇科医生,也曾就职于麦肯锡公司做咨询,也曾为华润集团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还当选为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CEO。2015,又担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PE)部门高级董事总经理,主管医疗领域投资。

俗世纷扰,冯唐易老。而他对抗俗世和时间的方式,可能就是写黄书吧O(∩_∩)O。不知道今后他是否能写出第二个《金瓶梅》、《肉蒲团》来。但这时候是能看出经济基础的重要性的——–写的时候可以肆意挥毫、百无禁忌,不用考虑能否出版,不为赚取五斗米而折腰。写完可以提笔四顾,踌躇满志。或许正因为如此,在他的文字里,我总能感觉出他的自恋来~~当然,他完全有自恋的资本。他傲娇、自负、甚至有点嚣张、颇有优越感,但这些可能已化为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进行文学创作的动力与快感。倒是自有一种生机勃勃的真实。

冯唐可能算是一个非典型的作家。他有很多女粉丝,从小姑娘到阿姨。这也难怪,冯唐本人既是颇有魅力的商业精英、霸道总裁,又是可以与之谈论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的文艺大叔,多方面满足了女读者的想象,怎能不成为她们想象中的“男神”呢~~

(目前只看了《北京三部曲》,可能见解还不够全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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