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重学习、勤实践、常反省,自觉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纪学习应当入脑入心。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不时踩红线、越雷池,最终陷入违法违纪的深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们查找问题及时纠正,阻塞漏洞防止滑坡,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学习即是“受绳”“就砺”,广大党员干部当领悟党纪学习之深意,在成长中自觉“受绳”、主动“就砺”,沉下心来学习、参悟。在党纪的淬炼下,正心明道、强筋健骨,成长为党和人民的好干部。
心有戒尺方能行出有度。广大党员干部应把党纪当做心中的“戒尺”,时刻绷紧作风之弦。应当以身作则,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将纪律意识融入到方方面面,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时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常思常省才可行稳致远。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习先进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把纪法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常怀自省之心、常思克己之道,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学有所悟,行有所止,把全部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