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是以比较为基础,按照数学研究对象本质属性的相同点和差异,将数学对象分为不同的种类。
对数学对象的分类,必须科学、统一,每一次划分时,分类的标准只能是一个,不能交叉地使用几个不同的标准,要使分类既不重复也不遗漏。例如,根据角的大小,三角形可以分为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三类。再如,非零自然数,以约数的个数可以分为质数、合数和1三类,以是否是2的倍数则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
通过分类,学生可以体会和理解不同的分类标准会有不同的分类结果,从而产生新的数学概念和数学知识的结构,使所学的数学知识条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