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是某某某的家长吗?我们是某艺术培训学校的,您考虑让孩子学习围棋吗?”
“请问您是某某某吗?你的身份证后4位是XXXX吗?你涉嫌诈骗,你知道吗?”
类似这样的电话,不少人都接到过,感到气愤的同时,不禁产生困惑:我的信息是谁泄露的?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犯罪?
如今,信息泄露日益严重,自己的电话、身份证号甚至地址,被一些机构和个人得到,而后被随意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少困扰,甚至影响到日常生活。
不仅垃圾短信成灾,骚扰电话接二连三,垃圾邮件挤满邮箱,更有甚者,冒名办卡恶意透支,还有诈骗电话要求转账的,个人名誉莫名受损的,屡见不鲜,不少人深受其害。
那么,有人问了:如果有人向他人提供了50个、100个电话号码,但没有姓名,那这个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了吗?
对于这个疑惑,现在有了明确解答,而答案,就在一本书中。
这本书,就是《张明楷刑法学讲义》,它的作者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张明楷执教40年,曾被司法部评为“部级优秀教师”,他同时也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作为当代极富影响力的刑法学家,张明楷出版了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所著的《刑法学》教材一共1680页,将近250万字。
很多法学生把这本书当作自己的实用工具,遇到刑法疑难问题时,都会翻看查找,可以说,在法律实务界几乎人手一本。
那么,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就不需要学习刑法了吗?
当然不是。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学习刑法是一个培养自己思考社会的机会,更是培养自己的事实归纳能力和逻辑能力的契机。所以,《张明楷刑法学讲义》这本书,无论是否学过法律,都值得研究。
现在回到本文最初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向别人提供了100个手机号码,但是没有姓名等其他信息,这样算是构成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吗?
首先,先要了解这个罪名的法益(法益,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罪名保护的法益,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既包括个人信息不被不正当收集、采集的权利,也包括不被不正当扩散的权利,还包括不被滥用的权利。
其次,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从法益保护的角度看,凡是与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都是公民个人信息。
除此之外,公民个人信息还包括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等能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也就是说,只要是能识别公民身份等相对重要的信息,就可以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手机号、姓名+家庭住址、姓名+银行卡号等,但是,一般来说,姓名+学历或是姓名+毕业院校、姓名+性别这种,难以成为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姓名+多项不重要的信息,也可能被综合评价为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人只是提供了100个手机号码给别人,但没有对应的姓名,也没有其他可以识别身份的信息,那这就不是公民个人信息,那么,这个提供号码的人就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类似这样的案例,在《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中列举了100多个,它们既有普遍意义,也具有现实价值。
张明楷通过这些案例,把烧脑的刑法知识进行详细拆解,深入浅出地了解析了刑法的思考过程,让法律研习者更加透彻,让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也能明白理解,甚至产生继续学习的兴趣,说不定,从此开启了学习法律的大门。
人在社会上生存,与身边人相处、跟陌生人产生联系,什么样的行为应该被惩罚,如果被惩罚,应该惩罚到什么程度,这些规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
刑法划定了这个社会关于自由的边界,也划定了每个人行为的边界。正如张明楷所言:“刑法学不仅关乎个别人的命运,更关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最紧要的问题。”
“法不正解心不朽”,这是张明楷一直坚守的情怀。公平、正义也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追求。学习刑法的过程,就是追求正义的过程,更是我们用智慧追求正义的开始。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