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攻击 ad hominem
人身攻击,或者诉诸人身,来自于拉丁语 argumentum ad hominem,或者简化为ad hominem,Ad在拉丁语中有against, to, towards的意思,Hominem也就是人,所以ad hominem直译为”对人”。人身攻击谬误是指在驳斥某人的观点是,忽略论证本身,通过攻击对手的性格或个人特征,试图让人相信对方不值得信赖,从而达到破坏他们的论点的目的。人身攻击可以采取公开攻击,或者巧妙地对对方的性格或个人属性提出质疑,以此来抹黑他们的论点。 指向讨论问题的人,而不是问题本身,也就是“对人不对事”。
政治人物会在政治宣传或公众活动中,比较经常使用人身攻击,以获取比对手更优越的地位,或者会用以抵御对手及他人对自己的批评,很多时候,这种人身攻击会以将对手贴上「不可信赖」、「缺乏诚信」等标签来进行。
以下是诉诸人身谬误的几个例子:
扣帽子、抹黑策略、人身攻击:将各种不利的条件或观点强加至对方身上
秽言谬误:以不雅的言词攻击对方
诉诸动机:质疑对方有某种立场或地位,因此其提出之主张是基于不良的动机、企图。
你也一样:对方批评某件事不对时,批评对方自己也做了那件不对的事。
诉诸智能:批评对方智能不足或精神有问题,因而其主张不可采。
罪恶关联:指控支持某观点的人必然归属于某个形象不好的团体。
诉诸成就:主张由于某人或某人的团队没有达成某项成就,因而其针对某事的主张不可信。
诉诸富贵:断言富足者的观点较正确,或断言贫困者的观点不正确。
诉诸贫困:断言贫困者的观点正确,或断言富足者的观点不正确。
诉诸好人:宣称某人有某些美德,因而其主张可采。
诉诸权威:宣称对方是权威因此言论可取,但忽略了对方可能不是相关权威,或者言论只属一家之言,或因其他原因而有争议。
诉诸性别:宣称因为发表言论者的性别,因此其观点正确或不正确。
比如说,某人提出了一个更公平的税收制度的论点,并且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案例,另外一个人询问观众我们是否应该相信一个未婚、曾经被捕、闻起来有点奇怪的女人的任何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