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那一段是这样的,“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TA。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她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句话:父亲跟我握手的那天,我知道我是一名作家了。
她七十岁了,她信奉的是要尝试新鲜事物,否则还不如死了。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
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后感:
我想,如果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不是岛上书店,而是岛上餐厅,岛上咖啡馆什么的,我也许不会那么认真地看下去。故事情节,没有多新颖,至少概括来说,就是一个中年丧偶的老板捡了一个弃婴,把她养大,然后自己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观这样子。但因为地点是书店,就有了吸引我看下去的点。
A.J.费克里,书店老板,妮可的丈夫,弃婴玛雅的养父,阿米莉亚的丈夫,兰比亚斯的好朋友,伊斯梅的妹夫。尽管他过得很艰难,书店的运营很不容易,但他的热爱,他的偏爱,他的爱,这些让他坚守小岛书店直到死去。
因为爱妮可,因为热爱读书,他开了岛上书店。然后,因为偏爱自己喜欢的书,他的书店差点就要倒闭了。再然后,因为爱,他收养了玛雅。因为爱,他和阿米莉亚一起把书店经营下去。
做一个社区文化传播者,我觉得他不算很成功,但也不算失败,至少他的逝去是让岛上人民难过的。读书就像吃饭,他是岛上精神食粮的挑选者,挑选着那些喂养岛上人民精神的粮食。书里也说道了电子阅读对实体书店的入侵,这对经营者来说是很难的一件事。你要跟上时代,就意味着偏爱会昧着自己的偏爱追求,除了影响到书店的生存,也会影响自己对纸书的偏爱。但我想说这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我也喜欢纸书,但我也不排斥电子阅读,至少它能满足囊中羞涩的我的精神饥荒。对于很爱的,最终还是想要在油墨的排列下看到。
作为一个父亲,我觉得他很棒。不懂得如何照顾小孩的他,努力地为玛雅学习为人父母的必修和选修。书店优越的读书氛围,他对孩子引导,我觉得都是玛雅出色的原因。我觉得他一直把玛雅当做朋友对待,从不因为她是个小孩就忽视她的想法,这对一个有文字天赋的小孩来说真的太重要了。玛雅的想法总是能被自己的父亲认真对待,这让她自信,有爱,又很睿智。
作为一个爱人,我想他很好但不足够成熟。尽管他追求阿米莉亚时,很浪漫也很可爱,但他在生活中在交际上确实比较不成熟。不过,依然是个很可爱的人。
曾经,他以为不会再有爱,书店也不会再有。但老天总是会给人惊喜吧。玛雅是他的天使,阿米莉亚是他的挚友和爱人,兰比亚斯是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突然觉得他很幸福呢,毕竟我还什么都没有,我理想的孤岛还未曾有人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