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华桥边的枝桠,余白了叶的青华,徒留下风的思念,只为等待那落叶的归夏,守护着爱再次漫出心芽。人们都说风是不羁的,从不停留刹那,其实却有着最多的牵挂。当他轻拥着弱叶躺在边角,静得只剩下幸福的时钟,滴答滴答计时着不舍的分别。她很善良,善良到爱上了那个让她消逝的男人。她轻抵着他唇边的青绒,吐吸着兰香,言莫念青华;他很愚蠢,愚蠢到不懂是自己让红颜易逝,催熟了分离。他不懂相爱为什么要分别,只是重重地堵住她的嘴,说自要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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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阵真正自由的风,见过成片的海鸥相伴觅食,见过蔚蓝轻抚沙的金黄,甚至见过鲨鱼亲吻那片海。他尝过海水的盐咸,却不曾触碰过爱情的甜蜜,美丽的海边没有枝桠,他没有邂逅过柔叶也未曾深吻过青华,他只是自由的风,一阵来自海边的风。
十八岁那年,他匆匆告别海的蔚蓝,来到四川,光荣入伍。从此,风息中不仅有大海还有冲鼻的辣香。四川这个福地,没有北方的寒夜让你冻的稀碎,没有南方的艳阳把你晒得皸黑。只有如旧时车、马、邮件,什么都慢的节奏将你心中对异乡的防备的坚冰一点一点的消融,融化到最后,你的血肉灵魂与这里混合在了一起,真真爱上了此处的风景,恋上了这里的姑娘。
与莫青华姑娘的初次邂逅相识,是在天府广场旁的那家肯德基店里,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坐在一张圆桌上,当阳光透过玻璃静静淌过青华姑娘的脸颊时,时间不禁楞了一瞬……后来的后来他们成为了普通的朋友,从天府大道到双华三段,两个从未相识的人聊了很多很多,他没敢想过碰到属于自己的春天花蕾,只想小心维持这份惊喜的意外。人们大多不相信一见钟情,当那是浮于表象的肆意,还一厢情愿的称之为爱情。我相信、我坚信、我深信不疑地认同它的存在。更有很多人试图去破解收获爱情的秘诀,可当你自信满满地认为已然洞悉时你与真正的爱情实则渐行渐远。爱情无法定义,只有礼赞。它总是让你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甘愿低下高贵,俯首称臣。
从认识青华姑娘的那天起,他们渐渐习惯于在网上不痛不痒的互发信息,有时一天可能也只有一两条。爱情伊始的萌芽,总是如此朦胧羞涩,心中渴望诉诵的千言万语,被精心挑选,太多发自肺腑的动听情话,最后变成一句索然无味的“吃了吗”,像满天欢喜准备的礼物被小心翼翼地合上一层又一层的伪装,才会放心交给挂念的对方,不让原本的友谊变得微妙尴尬,矛盾的是他想守护这份友谊,有时却又有亲手打破的冲动。
这不像他,他是一阵来自海边的狂风大作,遇到怦然心动的那个姑娘,定是奋不顾身的卖力追逐;这像他,爱是克制,喜欢才放肆,青华告诉他和男友分手了,有着四年的感情却敌不过时光匆匆,他不想去打扰这段静谧美好,更不忍让她为难,狂放的海风也有安静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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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帅气的身影快速接过传球,熟练的运球越过重重防守,直奔篮筐底下,顺势勾手上篮,篮球擦过网内的清脆是那么的熟悉。
高中时期的他,擅长那个年龄段男孩热爱的所有东西。可以打一手漂亮的吉他,合着动感的音乐跳几段街舞,或者和个文青一样,背着吉他唱着忧郁伤感的情歌,他的志愿是当一名建筑工程师,在红瓦绿树的家乡用尺标砖瓦绘勒出盛世华城,给来往匆匆的人群素描出一个个温暖的小家,让忙碌的灵魂增添几分安定,他认为这样可以给人们带来最重要的幸福,可他从没想过高中毕业会光荣入伍,穿上一身戎装,手握钢枪,守卫着信仰!当穿上崭新的绿军装,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不争气地咧开了嘴,笑的那么单纯简单,一种莫名的热血在体内激荡,眼中竟有了雾气,弃笔从戎或许是他的命中注定,这身躯壳一直在等待着这戎装注入新的鲜血,转风逆扬。
三年的时光旧了新军装,但当初那份激扬却如同一颗长生花种,钻进了心房,开出笑的脸庞。似一颗温暖的雏阳,散出芳香的光芒。
四川成都这座阴雨的小城,成为了他热爱的第二故乡,曾经避而远之的辣香,渐渐成为他习惯的贪婪欲望,和朋友大汗淋漓的吃着冒着腾腾热气的火锅,一份浓浓的情意也在锅内翻滚腾跃,作为一个北方的大男孩,豪放与爽气是他与生俱来的地域格调,他很喜欢更享受这种感觉,虽然他始终是要告别如此可爱的成都,回到海边的故乡,可这并不影响他对于这座城市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时间有时是忠心的宠儿,无论漫步多久,有些东西始终就在那里,不会改变丝毫,时间有时又是善变的小丑,能够改变任何坚固,让你的生活从此翻天覆地的不可收拾,变化到让你不再认识那生活。他想在成都的生活应当是不会有丝毫变化的,他感谢这座城市让爱闹的他变得成熟,有了沉稳和更加的自信,他熟悉成都每个街道的美食,他喜欢这座城市的慵懒,直到遇到了那个她,一个叫莫青华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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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早上的阳光至今还流淌在他心上,像是世界上最美得艺术品,闭上双眼,每一瞬的景象都能够有颜色、有温度、有情绪的倒映出来。他坐在天府广场边的肯德基里,看着窗外来往的人群,吃着汉堡。“对不起,这个位置有人吗?”一声清脆把他视线从窗外拉回,他看到了一个清秀的姑娘端着肯德基套餐站在他旁边。他习惯性的露出招牌式的微笑,让姑娘赶紧坐下,此时肯德基里已经到处是人,没有什么位置,任何故事的开始都是有一种缘分在捉摸不定的作怪,肯德基那天没有那么多人,他也不可能与莫青华姑娘有初次的交集,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拥有如此简单的邂逅,但只有零星半点的人会有故事的延续,他很幸运的是这零星半点,当莫青华看到他斜挎包上的动漫贴纸时,两个人的话匣子像漫出了水,当阳光静静淌过青华姑娘的侧脸,那一瞬,不停的时间愣了神,慌张了他,微妙的情感在内心肆意狂乱,无处安放的思绪漫出藤蔓。简单的聊天,他竟然感觉拥有全世界的奇妙幻想,他想,他可能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书上说这叫一见钟情,他不敢相信自己喜欢上了这个陌生的姑娘,一同走在人海潮动的街头,反复的触及心灵深处,他有种压抑的无奈感混合着惊喜与悸动,他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柔顺的长发似半轮皎月衬着清秀的脸庞,一颦一笑牵动着自己,无意流露的笑意让他有故乡的感觉,迷恋沉醉。那天晚上他忘记了和姑娘说了些什么,只记得那温柔的笑意与裙角飘扬。一见钟情,钟的是什么情,没有人能解释,仓央嘉措曾经这么说过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 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 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 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你无法解释一见钟情,不意味着你可以否认它的美丽存在,因为不管你是否漠视,它就在这里不悲不喜,不增不减,不来不去。
时间越久,他越发明了自己无可救药地爱,没有选择的机会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他的精神、灵魂、血肉,他的过去、站在、将来,一笔一划,认真书写着青华的名字。
在那个落叶的季节,两个人走在锦里小巷,聊着从不会厌倦的重复话题,多少次仍同初识的那个早上,打动人心的姑娘沐着阳光,笑意盈盈,男孩坐在那个姑娘的对面,愣住了眼神,慌乱了心弦,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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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他鼓起所有的勇气,小心翼翼地向青华诉说爱意,那个长发飘飘的清秀姑娘,小心翼翼的背后是他隐匿的慌乱,他从未像这般如此害怕否定的答案,他怕失去用生命书写青华的机会,那将多么的无趣和感伤,风静静地吹着,轻轻扬起青华的柔发,几根发丝的错误生长,抚着青华的唇边,她羞涩地低着头没有任何言语,只是望着那白色的鞋尖,周围的人群被忽略,两个人的心越靠越近,他用唇轻轻地盖了上去,有一种沁人的芳香与甘甜,不只是青华的唇还是那唇边的发。两颗心终于紧紧地拥在一起,挚诚而火热,眼中再没有他人。仅有对方的朦胧身影在心中凝结成线,越发清晰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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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阵来自海边的风,但终究还是一阵风,当碰到那根枝桠,注定会停下从未休息的脚步,恋上那片青华。爱得愈浓,风声愈烈,吹黄了那片薄叶,当落叶在空中打旋儿,又勾起了风儿的思念。枝桠停留,静候归夏。
傻傻的风儿说着自要徐来,可那青华是否还会回来,归来是否又是当初的那个她。愿你不是一阵傻傻的风,伴着云雾,化成清晨的雨露,守护枝桠的一叶青华。我相信姑娘的青华将点缀他三年的绿军装,我更相信他会用挚诚的心守护一叶青华。
待你长发及腰,披上嫁衣可好。
与卿共度良宵,十里红装同袍。
着你一叶青华,嫁我一生戎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