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上海市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名字太长,后面我们简称《意见》,虽说是意见,但是从2021年1月22日起就开始实施了。
这份《意见》到底释放了什么信号,将会对上海和全国房地产带来什么影响?哪些值得我们关注,下面我们来看下。
第一,《意见》明确了执行住房的限购政策,如果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还算做是离异前家庭总套数,也就是说之前靠“假离婚”购房的要慎重了,也能有效的把离婚率降低;
第二,《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这条也就是说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防止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这将会规避之前一些为了购房采用的除房贷以外的贷款方式;
第三,《意见》定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个人如果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个期限之前是2年,现在调控为5年,可以打击二手炒房客;
第四,《意见》强调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者,缓解刚需客的需求;
第五,《意见》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房地产整个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根据《意见》规定,将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鼓励人们租房。
这份《意见》规定,我们无一例外的看到国家是在加大对房地产的管控,真正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大家怎么看这份《意见》的规定,欢迎留言沟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