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四十,还有二十分钟,双十一的号角将在全网吹响。早在今天下班的时候,我的手机就频频亮屏,一条一条闪现来自商家的推送,一个个情真意切的邀我今晚再次光顾,仿佛我们之间有莫大的缘分一般。耐不住商家的声声召唤和朋友圈里的阵阵怂恿,一向没有太大购物热情的我也煞有介事的打开了App,至少添点油盐酱醋,也算应了这个景。
我本身是一个购物欲很低的人,最近又心焦气衰,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上周为陪甜姐买帽子,被拉到商场从一楼转到七楼,物品种类从零食酸奶到口红包包样样俱全,而我出商场时照样两手空空。一路逛下来倒是腹中满满,不枉我从去年的八十斤一路胖到九十五。
其实我对物品本身有着深沉的爱,但只喜欢老东西,用得时间越久越得我钟意。比如第一次住校(高中)时,自己去阳光春天购物城挑选的棉布睡衣,粉色的带只小兔子,到现在还乖乖躺在衣柜里,每年春秋都被我拿出来穿。时间越久,越觉得舒适与熟悉,仿佛它最知道怎么和我的肌肤相处。类似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从烟台来北京时收拾了几大包的东西,快递费都花了小一千,其中有一个很沉的锅,快递费都足够再买一个了。但我还是坚持寄过来,就因为用着熟悉顺手,它能快速陪我适应新环境,让我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家的感觉。物品的治愈能力,在我看来是很奇妙的。这些都是新物品很难带来的,新物品带来的新鲜和刺激,于我而言,远比不上老物件儿的随意与舒心。所以每待回一件新物品,我都要耗费心神儿去跟它磨合,直至它成为我的床前明月光和胸前朱砂痣。
所以一般来说,我都是在有刚需的时候,才会去郑重的挑一件东西。而且目标明确,买完即走。在消费态度上,圈哥和我完全一致,我们喜欢用钱买新鲜多变的体验,比如我喜欢看演出、旅游,他喜欢买主机游戏。我们常常嘲笑彼此,吃穿像乞丐,玩乐似小康。与伴侣臭味相投,真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