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在北方图书城给孩子办了一张借书卡,知道我喜欢看书,给我留了份额可以去借自己喜欢的书。书城离单位不远,这俩年隔三差五去借书还书,陆陆续续看了不少
同事也喜欢看书。刚上班的时候和她一个部门,就因为我们都喜欢看书,成了比同事关系更近的朋友。那个时候我们一起买杂志换着看,中午经常去附近的邮局逛旧书摊
记得我在旧书摊上买过《琥珀》的上和中,很遗憾没有下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忘了书的内容,对书里最后的结局也不太感兴趣了,但是这两本书一直留着。几次搬家都没有扔掉,现在还放在书柜最底下,算是一种回忆吧
因书结缘的朋友很多,但是陆陆续续就像丢掉的书一样,一路走来,很多朋友也渐渐地没了联系,最后留下的书,最后还陪在身边的朋友都显得弥足珍贵
借同事的光,现在看书真的太方便了,不像小的时候,有一本书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小学时也有过可以随意借书的机会,但可惜叫我弄丢了。
应该是四年级快放暑假,班主任让我假期去一个活动中心学讲故事。我讲了一个小时候老爸讲给我的九头鸟的故事,老师教我怎么声情并茂?怎么运用肢体语言?但我更感兴趣的是另一个屋里满满的各种各样的书,老师说可以借我们每人一本,但是看完一定要还回来。
我特高兴,可以有那么多书看,故事讲得好坏已不重要。但是有一次借来的书被同学借来借去最后弄丢了。我不敢去活动中心,不敢去和老师解释,觉得在老师眼里我一定是个不守信用的坏学生。每天路过那个活动中心,都躲他远远的,心里内疚,想着是不是要写一封道歉信,偷偷的塞进门缝?过去这么多年,记忆已经模糊。我不记得书有没有找到?有没有还回去?也不记得道歉信有没有写?但我的确一直愧疚和遗憾了很多年。原以为可以一直在那借书看书,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因为书丢了,一切都停止了。现在想想可能是一件小事,或者有更好的处理方法,但对于当时的我是一个自己无法解决的大事,我选择了逃避和自责。
直到这几年我才陆续知道,高中同学,大学同学都有借了书,毕业了没有还给学校。春雨同学在原单位借了一本厚厚的计算机科技词典,竟然在我的办公室里静静的躺了好多年,去年换办公室才发现。突然感觉借书不还,也不是一件多么罪大恶极的事。
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何况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