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优秀教师等评价是学校基于教师日常工作给教师的一种定向激励评价,下面简称“三优”。为激发考核对教师教育教学的专注度和促进工作的积极性功能,结合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学校管理的需要,特就学校年度“三优”评选办法加以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教师参评资格条件以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为准,评选人数按参评人员总人数90%差额评选产生;
2.自愿申报;
3.资格审查;
原则上近两年获得相同优秀的老师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4.评分环节:
(1)由学校中层根据一年来教师工作表现和对其工作的配合度进行打分,除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分标准在85-90之间,最后算出该教师的平均分,按40%计入考评分;
(2)参评教师担任了考评学科的以评选前一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考评分为依据,年级第一名记0.5分,第二名记0.4分,第三名记0.3分。未担任考评学科教师的以该年度指导学生5人以上、教师3人以上的教育教学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计0.8分,二等奖计0.6分;市级一等奖计0.6分,二等奖计0.4分;区级一等奖计0.5分,二等奖计0.3分,按20%计入考评分;
(3)参评教师担任班主任一年并获优秀等级的计0.5分,(优秀等级按总班主任人数的20%评选,以德育处考评为准)合格计0.4分,不合格不计分,按20%计入考评分;
(4)参评教师担任校级领导计0.8分,中层正职计0.6分,中层副职计0.4分,部门干事计0.2分,按20%计入考评分;
5.综合以上四项得分对参评教师排序,最后报学校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10%人选及最终名单,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6.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实行“三优”评选一票否决:
(1)违反江西省师德师风八条禁令和负面清单20条;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违法违纪受到相应处理。
2022年9月16日
高新区第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