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将至。
这日下午,我正在跟雨然雨尼玛在一家小酒吧内喝酒扯淡,正听他吹牛逼说那些年读书的时候,以诗歌的名义,与若干文艺女青年建立身体合作关系的事情。心里暗自诽谤,诅咒这厮老了阳萎。雨尼玛吹得唾沫四起之时,突然,老邹这厮背着相机闯入,兴奋的告诉我们,从西西伯利亚而来的候鸟,今年又如期而至,每年这个时候,老邹都要吵吵嚷嚷的约我们去看鸟,打包了没喝完的酒,赴这场候鸟之约……
残阳、黄昏,河边一片萧瑟,从北方来的红嘴鸥、野鸭在湿地内飞舞。雨尼玛这厮十分兴奋,并且决定将来与文艺女青年约会时,一定要约到这里,尽不花钱又浪漫。一直以正经理科男著称的老邹,突然文艺了起来,老邹说候鸟从南飞到北边,又从北边飞到南边,这一生一直都在路上,孤独而不被理解。说完,很少喝酒的他,一口气干了一瓶,然后狠狠把瓶子扔向了远方……
老邹今年40岁,医生,未婚。这厮曾经一个人,背着相机,花了整整一年时间,追逐一群候鸟,从西西伯利亚到云南南部,再从云南南部到西西伯利亚。那日喝酒,喝倒最后,雨尼玛醉了,刨根问底,为什么老邹不谈恋爱,不结婚,老邹一直没有说话,只是不断的跟雨尼玛喝酒,在他的眼中,可以看到一丝无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刨根问底。
日子在无聊中继续,雨尼玛一直愤愤不平,因为老邹这只单身中年老男人不仅长得帅,而且身上有一股文艺气息,每次只要老邹这厮在,无论雨尼玛如何口若悬河,单身文艺女青年的痴迷的目光一定会停留在老邹身上,这些年,我见过很多女青年倒追老邹,燕环肥瘦,方法千奇百怪,有投怀送抱的,有借喝酒往上扑的,有送安心便当的,有写情书的……但是,老邹从来不接招,很长一段时间,我跟雨尼玛都怀疑这厮取向不正确。
那日,一直以形象邋遢著称的老邹,突然一袭正装出现在我单位楼下,如果不是这厮开着个还不错的车,门口保安一定会把他当买保险的给拦下来。那天,见到他的时候,这厮略带羞涩的让我晚上陪他去参加个活动,我正琢磨看着行头,绝对是要去相亲,这厮终于开窍了……车一直在往南开,开了两个多小时,期间他一直不告诉我去哪儿,直到到了目的地——剧院,那天,我穿着破了二十多个洞的牛仔裤和一个多月没有洗的大衣,跟着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在众人奇异的目光下,听了一场小提琴专场音乐会……
果然,在剧场内,温暖而静谧的时空里,在和弦的伴奏下,因为这一千多的票价,我坚持了十五分钟,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然后恬不知耻的睡着了,醒来一看,老邹这厮睡的比我还香,口水都流出来了。花了三千块钱,在剧场内睡个觉,正琢磨着这厮是不是中彩票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老邹这厮不见了踪影,在出去买水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剧场的外的长凳上,老邹和一个风韵犹存的姑娘,坐在一起,相顾无言。
“这两年,你还好嘛?”
“过的还不错。”
“他呢?对你好吗?”
“也就那样,对了,你过的怎么样?”
“老样子”
“她呢?”
“她刚才说,她过得还不错……”
场面有些尴尬,此时,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跑了到那个女人身边,喊着“妈妈,歌剧就要开始了,我们赶紧进去吧。”那个女人在孩子的拉扯下走进了剧场内。剧场内,传来了马斯涅的《沉思》……
那天晚上开车回来的时候,老邹没有走高速,我们穿过了乡村、田野、河流、折腾了将近四个小时,这之间,老邹像个没事儿的人一样,天南海北的瞎扯。晚上三点半赶到了所在的城市。酒吧已经打烊,我们找个街角的烧烤摊,那晚老邹喝的是白酒,菜还没上,这厮就已经七八两白酒下去了,一开始还能保持清醒,半个小时不到,就开始各种吐,吐完接着喝,怎么劝都劝不住。折腾到凌晨五点,这个四十岁的老男人终于扛不住了,趴在桌子上痛哭。
那个女人叫冰冰,认识她那年,老邹三十岁,医院里的骨干医生,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那年冰冰二十八岁,音乐学院的小提琴老师,逃跑到了这个城市。初见时,老邹说那个姑娘如彩虹般,闪过他的世界,自此爱的不可收拾。在一起的那两个月,老邹带着冰冰看候鸟,在大草原看成群牛羊,在厦门的海边看浪花朵朵……他以为他遇见了爱情,但是对她而言,一切都只是一个意外。
一切都如电影般狗血,两个月后,热恋中的老邹,正准备带冰冰回家见父母。可是,冰冰却在约定的时间里,不辞而别……在老邹的记忆里,他一直认为冰冰是真的爱他的,因为离开之前是有很多的征兆,无数次夜里,冰冰在痛苦挣扎,而老邹却丝毫没有感觉到。之后,老邹数次寻找冰冰,可是这个人却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而,那如梦似幻的两个月,注定成了老邹一生的梦魇。
那年秋天,冰冰结婚了,婚礼很盛大,惊艳全城。同样,在那年秋天,因为医疗事故,老邹被医院处分,从原来的青年才俊,前途一片光明,事业算是毁于一旦。老邹离开了那座城市,从新找了一家医院上班,此后十年,日子过得萧索而落寂。
那晚,老邹喝了太多的酒,说话都已经断断续续,口齿不清……
“疯子,从那之后,我真的无法再爱上任何一个人……”
“疯子,你说是不是个傻…逼……”
“疯了,我就是放不下,真的放不下……”
“疯子,其实我一点不怪她,一点都不怪……”
“疯子,我倾尽一生休,尽她一日之欢,我愿意……”
“疯子,那时候的她,真的很美……”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老邹跟我打电话,告诉我他昨晚喝酒喝失忆了,有些事情不记得挺好,我记得有部电影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我不太能够理解,一个男人用最风华正茂的十年,换去一份爱情到底值得不值得,但是慢慢的理解为什么老邹会喜欢候鸟,因为候鸟每年都会如约而至,从不失约。也因为候鸟,注定拥有一场如宿命般轮回的孤独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