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

载着女儿的的士停在小区门口的时候,张素珍已经站在那儿翘首好几十分钟了。司机懒洋洋地摇下半扇车窗,以为又有幸目睹一回“母女重逢,喜极而泣”的动人场景。而张素珍见到女儿却没说话,连一抹欢迎式的微笑也没有,只拿走女儿的行李就麻利地上楼去了。

这在外人看来未免显得薄情,甚至会以为母女俩有什么丑不可扬的家庭纠纷。其实张素珍不过是想帮女儿快些腾出手,好让她去搀扶她自幼患有脑瘫的外孙彭煜—已经二十岁了,却没法儿给自己倒一杯水。但心智是好的,知道二十岁没法儿给自己倒一杯水是件难堪又可怕的事。也许就是因为这个,那孩子成天阴着一张脸,像个有血有肉的幽灵。但是,就算没有彭煜,张素珍也不会对女儿的这次归家做出任何亲昵的举动。她年纪大了,活了快大半个世纪,接送过的加起来,恐怕比她年轻时的头发还要多,实在没什么耐心上演“相见时难别亦难”的煽情戏。何况女儿只是住在离这儿几十公里远的县城,是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一有假期就会回来。

“彭建冬又不来啊?”进了家门,张素珍一边问女儿,一边拿着热毛巾给彭煜擦手和脸。这孩子越来越瘦了,血管和骨节在苍白的皮肤下快要像一条清澈的溪流中潺潺荡漾的水纹和凹凸有致的鹅卵石那样脉络分明,清晰可辨。可张素珍每次看着他的时候都要忍不住想,若不是生了这熬人的病,彭煜一定会让那些大街上对着几张潦倒的明星海报尖声叫嚷的女孩子知道,什么叫做玉质金相,气宇轩昂。

“嗯,他单位要他值班,没时间。”女儿低着声音回答。

“呵,值班值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从办公室主任变成传达室保安了呢。”张素珍冷嘲热讽。并不是冲女儿撒谎,而是气女儿死脑筋这些年都只会撒同一个谎。张素珍也记不清是从哪年开始,女婿彭建冬就渐渐不再回来了的。无论五一十一,还是中秋春节,她都只看到女儿孤身一人牵着彭煜,大包小包狼狈地站在门外。张素珍觉得这些年彭建冬的长期缺席使他在这个家里慢慢成了樽无需供奉的灵位:有名分,却不见人。但她并不认为他的缺席给这个家造成了什么损失。她向来鄙夷他那副明明寒酸,却自诩清高的无知相。二十多年前她见到他的第一眼—那个农村出身,却带着股令人排斥的硌涩气质的卫生局小干事,就料定此人成不了大器。果不其然,二十多年过去,他仍然坐在卫生局那所破败的办公室里一事无成,与他同年工作的同事要么转行下海腰缠万贯;要么连连高升功成名就。女儿曾为其辩解说,那是他有骨气,不屑攀炎附势的缘故。张素珍听后只是笑笑,没接话。她不明白,一个男人,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他的骨气从哪来?不过是他拗不过自己不合时宜的自尊心,怯懦退缩,固步自封的借口罢了。当然,她从没把这些话丢给女儿,她听得出女儿的语气里没有底气,也看得出她这些年过得并不快乐,或许,还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当年死心塌地不吃不喝不合眼地威胁母亲同意这门婚事。但后悔有什么用呢,张素珍想,人这一生总要不可避免地做出一些错的选择,有的像衣服,可以剪裁修改,或者丢掉重买,比如爱情;而有的,则成了包袱,你要一直背着它,没有退路,比如婚姻。

“……那个,妈,明天的东西准备好了吗?要不要我出去买点什么?”女儿笨拙地转移了话题。

张素珍认输似的叹口气,“不用,我跟你哥都准备好了。明天他开车来接咱们。”

明天是清明节,每年的清明节张素珍都要带着全家人一起去给丈夫扫墓,这个习惯对于他们就像一个民族固有的习俗那般不可动摇。然而习俗持续了十七年,儿女们也渐渐有了例行公事的意味。谁能否认呢,十七年,足以把对一个人的情感和记忆冷却、封藏起来。他们甚至怀疑,若不是父亲的遗像还摆在卧房的立柜上,会不会就连母亲自己,也很难迅速地在脑海中拼凑出丈夫的模样了。

次日清晨,地平线上刚刚漾起一片微白,张素珍就已经穿戴完毕端坐在梳妆台前了。镜子里,一位若有所思的年长女人将为数不多的银发紧紧地盘在脑后,露出有些褶皱但还算修长的脖颈;干枯的锁骨被去年女儿买来的一条酒红色半宝石项链遮去大半;一件玉色真丝衫,配上逾膝的棉麻裙,使她整个人清爽许多,更显出在同龄人中难得一见的高瘦身材。张素珍望着镜子里面那位同样翘起嘴角的老太太满意地笑了。这是一年之中她在穿衣打扮上花费时间最多的一天,每到这天,她都像个要去和心爱情郎幽会的姑娘,竭尽所能地让自己的每块肌肤,每颗细胞都显现出平日里最美丽的样子。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张素珍把每年的扫墓当成是一次约会,面带微笑,欣然前往,即使是在丈夫去世的第一个年头,她也没哭哭啼啼掉一滴眼泪。这并不是因为她深明大义,故作坚强,让丈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而是她觉得,人之消殒,神形俱亡;再哭,他也是听不见回不来的,何不把眼泪换种形式,洒在能够开花结果的地方呢?比如,和孩子们活着的一朝一夕,一针一线,一餐一饭之中。

“小煜啊,你爸怎么又没跟你们一块回来?该不是不要你们了吧,哈?你看,每年都让你妈一个人带着你多不方便,我们看着都难受。”儿媳从后视镜里瞟了瞟刚上车的彭煜母子俩,算是打了招呼,语气轻飘飘的,一点也没有[难受]的意思。

女儿搂紧彭煜,用力抚摸了几下他的肩膀,抬起头淡淡瞥向后视镜,:“尽孝心有什么麻烦的呢,是吧哥?”

驾驶座上微微秃顶的男人似乎没有听见,自顾自地干咳几声,从上衣口袋摸出一根白沙,不慌不忙地点上。

“咳成这样了还抽?家里那点钱都给你抽光了,换来一身病不说,以后躺病床上还得我去伺候你!”儿媳一把夺走男人嘴里的烟,恼怒地丢出窗外。男人依旧沉默着,仿佛没发生任何事,将脸撇向另一边,慢吞吞地踩了油门。

张素珍静静靠在女儿身边,对车内的一切充耳不闻,只是不由自主地在心里暗暗想:儿子的妻管严算是治不好了。她也曾一度反对过他们的婚姻,儿子生性软弱,脾气温吞;而儿媳雷厉风行,个性强势。旁人宽慰她,如此两个人的结合是强弱搭配,软硬互补。可只有她知道,软的,弱的,被欺压,受委屈的,永远是她那个十月怀胎的亲骨肉。后来是怎么想通,且对儿媳这样的嚣张跋扈不气不恼,像个局外人默默旁观呢?张素珍忆不清了,只隐约记着,是自己在某一刻忽然明白了:孩子,是这个世界给你的一份特殊馈赠,他虽起源于你,却终究会跟你分崩离析;你虽赋予他生命和呼吸,却又没有权利对他的命运指手画脚,随心所欲。

男人发起的沉默像病毒性感冒,持续扩散,使每个人都面无表情,闭口不言。张素珍摁下一小节车窗,试图让鲜活的空气打破僵局。一些雨水随着被迫闯入的风一起涌进来,打湿了她花白的鬓角。正值四月初,在北方,这个月份左右的天气如同步入青春期的少女,古怪任性,阴晴不定。张素珍还记得,自己作为知识青年被下放到这儿的最初那几年,每到这季节总要生场大病,闹得她整日悄悄计划着逃回家乡—那个始终温暖湿润,四季如春的地方。当然,所谓计划,不过是安抚军心的幌子,并没有付诸于任何行动。然而就在日复一日,望梅止渴的计划里,她迎来了颠覆一生的变化—爱上了自己的丈夫。他是和她同批下放的知青,之后被调进同一个村子,分在同一组。当时他们组里的男同志很多,但都弱不禁风,劳作一天后统统像遭受风霜的菜苗蔫菸不振,只有他,还孜孜不倦地帮大伙打水送饭,不亦乐乎。张素珍也没注意,到底是从哪天起,那位看来和其他人一样文质彬彬却健康热情的小伙子就只对她一个人好了。他总是提前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然后笑嘻嘻抢过她的锄头;总能想方设法,投机取巧地把自己辛苦赚得的工分转让到她的名字上;总会在她“按时按点”生病的时候偷偷塞给她几包不知哪儿淘来的特效药和方块糖。记忆中那片高耸茂密的玉米林像条金灿灿,寓意吉祥的十彩棉被,温柔地将他们包裹起来,让两颗原本陌路的心慢慢吸引,靠近,相交,生情。后来张素珍拿到了屈指可数的返乡名额,而丈夫被滞留。几番挣扎,她还是决定将名额让给别人,跟丈夫在这里生了根安了家。数十载的昼夜轮回,曾经那渗入骨血的,回归故乡的渴望早已不再像烈酒般灼烧胸腔,而成了一股清冽的泉,在某些特定的时候轻巧灵动地流过心脏。每到那时,她便去无人地,隔着回忆,静静遥望它的温暖湿润,它的四季如春。就像现在,她能够安然无恙地度过这个天气多变的季节,甚至连那些病痛,那些客死异乡的恐惧都像年少时期的恋人,即使在记忆中满含苦涩,也因着久远,被岁月染上一种甘甜的味道。岁月,想到这个词儿的时候,张素珍的脸庞上总会浮现出一个像是嘲讽,又带着尊重的微笑。她始终认为,发明这词语的,肯定是个道貌岸然的人,否则怎么会把这么琐碎残酷的事形容得如此简单柔和呢?可是,谁也没法儿真正逃脱它啊,它是属于每个人的,漫长而永恒的变迁,使你的心,你的身体都不动声色地焕然一新,或者,面目全非。

车子渐渐驶向郊外,离开了楼房、街道、人群视野变得开阔而辽远。两边的田地由于刚播种不久显得禿芜又荒凉,翻新的泥土被雨水搅得黑沉无声,像一片柔软的煤矿,本该炫丽绽放的春季在这样浩大的阴霾下惨淡凄寂,生机全无。

进入墓区时,雨已经停了。一直昏昏欲睡的彭煜坐起来,拨开母亲的手,挪动身子,全力以赴地向外看,就像是到了个钟爱的地方而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张素珍无奈,但无限怜惜地摸了摸他的头。她想起第一次发现彭煜这个举动的时候,她把他紧紧揽在怀里问他原因,她记着当时,他是用自以为清晰的声音说:“我喜欢这儿。”那稚嫩的脸上洋溢着种与之不相称的,不言而喻的痴迷。那种痴迷吓坏了她,她怎么都猜不透,到底是什么,能够令如此年幼的孩子迷恋上与死亡有关的东西。

这墓区本是片空山,由于裸露贫瘠,荒沙时侵,被本地人戏称为“黑头山”。没想到悉心治理几年却也幽静平妥,草绿连荫。而丈夫的坟原先被迫建在一面僻远又不知名的山坡上,迎风背阳,毫无庇护,后经统一迁移才安居于此。张素珍顺儿女的意,托熟人选了听来吉利的排号,虽靠后了些,但依北向南,是风水里的好位置。

下了车,一行人沿着以往的路线朝里走。张素珍娴静端庄地迈着步子,一面小心翼翼抚平衣服上因久坐而烙下的褶皱。湿漉漉的青草香从举首抬足的空隙中隐隐约约地传来,容易使人联想到大雨过后芬芳馥郁的森林。脚下的坪地柔腻坚实,像不会深凹塌陷的沼泽上。她发现,比起去年,这儿似乎又添了几座新坟,它们和一座座驻扎已久的墓碑站在一起,每座相隔数米,既不松散也不拥挤。倘若墓区也是片住宅区,那想必住在这里的灵魂们一定不会过分孤独。它们之中有一小半没有立碑,只是一介土丘,上面竖着块木牌,用毛笔寥寥地写着的几个字。在由红砖、理石砌成,奢华精致的墓碑中间,那些土丘像一处处即将拆迁,无人照管的烂尾房,卑微,可怜,没有尊严。想来,世间所谓公平之事果真一件也无,就连这人人均得的[死],也是这样三六之分,九等之差。

离丈夫越近,张素珍走得越慢,像历朝历代古板拘谨的大家闺秀,动作稍稍快些就没了矜持。以至于当大伙都围在丈夫坟前的时候,还要回过头来望她,等她。在一对儿女默默守候,含着关切、期许的目光中,张素珍觉得自己才是需要被带领、被照料的孩子。

这是座用花岗岩砌成的石碑,约莫一米高,白色的碑身长期被雨雪和尘土侵蚀,变得暗沉厚重,像面灰扑扑,凝固的旗帜。男人放下一路抱来的大纸箱,开始清理石碑周边堆积了一整年的秽物;儿媳从纸箱里拿出水果、檀香等祭祀用品,并一一摆放齐整;女儿把彭煜轮椅里扶下来,让他跪在铺好的坐垫上。除了必要的对答,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却并不尴尬,反而有种心照不宣的温馨。

不多时,男人清理完毕,儿媳拧开一瓶矿泉水慢慢倒在他手上,冲洗打扫时沾染的污垢,冲完后又掏出纸巾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替他擦干。男人依旧沉默着,顺从地摊开手掌任她摆布,始终肃穆的脸庞却微微颤动,闪过一丝温暖与满足。随即,儿媳在一个小铁盆里点了火,张素珍便拆开备好的浆黄纸,尽量均匀地分成四份,发给大家,然后自己拿着其余的最先在铁盆边跪下,一张张地将它们丢放进去。接着是男人、儿媳、女儿、彭煜。彭煜不断地挺起脊背,胳膊僵直地对准铁盆,跌落的黄纸由于受力过强失去了原有的平整。火苗逐渐扩大蔓延,像无论如何也填不满的嘴,贪得无厌地吞食着纷扬而坠的纸片,凶猛而暴虐。一阵不大不小的风倏忽滑过,铁盆中的灰烬被缓缓托起,姿态克制又轻盈,宛如一只只挣脱蚕茧,翩然飘飞的黑蝴蝶。

“你们走吧,我就来。”烧完最后一叠纸,张素珍对大家说。这算是他们的另一个“习俗”。每当扫墓进行到尾声,张素珍总要让大伙先走,自己单独留一会儿。看着大家相继离去的背影,她想起第一次跟他们提出这个请求时,自己像向来腼腆的姑娘在严肃的场合忽然说了句大胆的话而满脸通红,反而是孩子们大方从容,参差不齐地点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张素珍并不不知道,有那么几次,他们停下来,在不远处偷偷窥探她。他们想看看,一贯高傲,清醒,无甚畏惧,不为所动的母亲独自站在那儿时,是会和其他凡俗女人一样,在丈夫坟前喃喃自语,长跪不起;还是会做出什么别的举动,令他们啧啧称奇,或者大跌眼镜。然而每一次,他们都只见她优雅地拢拢衣衫,平静,专注,含着浅浅的微笑面向墓碑半蹲下来,伸出手抚摸碑顶。抚摸的时候很轻,很慢,又不由自主地带着几丝颤抖,似乎触摸到的不是一尊苍凉冷硬,毫无感情的石块,而是一枚熟悉,亲切,有温度有思想,让她着迷,眷恋的身体。

方才那阵风又零零散散地滑过几缕,鸽灰色的云被吹开,露出晶莹剔透的天空。远处,也有三五行人在不同的碑前祭拜,其中一行人携着两名幼童,幼童穿着桃红色衣裳,在坪地虚薄的新绿上跑跳,像两支自如舞的簕杜鹃。

张素珍又慢慢地,细细地抚摸了一遍石碑,然后用手撑住膝盖,想要站起身。然而,却忽然发现膝盖已经不足以帮助她完成这个动作,于是她只好又把手放回石碑上。果然,牢固、坚实的力量使她地迅速,并且很轻松站了起来。这时,有些许阳光见缝插针,成功地在她的周遭投下自己虽柔弱无骨,但在灰与蓝之间显得娇艳欲滴,灿烂无比的影子。

她在这旖旎的光圈中笑了。她不知道那被甘醇的苦涩,被仓皇的无助,被从天而降的欣喜片拼接而成的笑容有多美,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场景有多动人。她只知道,和丈夫的约会要结束了。自己又会回到日复一日,与他无关的生活里去。但在此之前,她要像这十七年来一直做的那样:把这一次约会中对他释放出的思念、热情重新收好,放回到心里那扇最熟悉,最深的橱窗,让它们看上去仍然是那副宁静,淡然,悄无声息却充满尊严的样子。

这世上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和爱人的每场约会差不多都是在冷清的雨天里进行,又在的这样明媚的雨过天晴里结束的呢?不过,如果放在电影里也算是个很浪漫的桥段了吧,离开墓区时,张素珍望望丈夫的方向,又看看被车窗映得柔情似水的自己,有点惆怅又有点欢喜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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