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铭心的初恋,因家庭的意外变故而欲分手,是对了还是错了?
一:初恋
四年前,19岁的我,独身一人从北方大山深处的家乡,来到了一千多公里外的南方D城,我要上的大学,就位于城内。
从山村初到大城市的我,一有空就跑到每一栋高楼附近,仰着头仔细地数它的层数,心里还盘算着它与我家附件的那座小山谁更高。
每天晚上,在食堂匆匆吃过晚饭,我就跑到街上去看川流不息的汽车、摩肩接踵的行人,当时我很纳闷:难道城市人都不吃晚饭吗?
当我注视着街上那些身材婀娜、穿戴时尚的女孩时,她们不但毫不羞涩,反而大都与我对视,而结果往往是我的眼光先逃之夭夭。
有时我忍不住回头再看对方的时候,会发现对方也正在回头看我,甚至还出现过对方主动向我示笑的情景。这不由得让我感叹于城市女孩的大胆。
一天傍晚,我又在观赏街景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的汽车站附近传来“抓流氓”的呐喊声。热血澎湃的我,没有丝毫的迟疑便跑了过去,一阵狂奔后,我的飞脚就把那位逃跑的男人踹倒在了地上。
这件在我看来几乎不值一提的小事,第三天以后却成了大事:老师、校领导、警察,先后表扬了我。还把我的照片贴到了校园网上。
后来,也就是在大一下学期的开始,班里新来个叫王倩的同学。她不仅给我的校园生活带来了美妙的乐趣。甚至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这是后话。
王倩除了身高稍矮一点外,无论身材、长相、皮肤等等各方面都算得上天仙级的女孩——凸凹匀称的胸腰、五官端庄而别致的脸庞、白皙粉嫩而极诱人的皮肤。尤其是她那双大大的、圆圆的、会说话的眼睛,就像一枚浸满红泥的印章,与人一经对视,便会在人的记忆里留下印痕。
可这么靓丽的她却是为我而来的。准确地说她为了与我成为同班同学,用了一天的绝食,逼她父亲活动关系后,才从别的班转到我班来。当然,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
她还告诉我她已经关注了我好长时间,并说我很有魅力。她一说,我便回忆起过往的一些情景:我每次打篮球时,在场地围观的人群中,好像经常听到有个特别响亮的女声在为我加油叫好,只不过我从未很在意她罢了。她还大胆地说她喜欢我,要和我处朋友。
我承认我的确长的不丑——一米八的身材,结实而匀称,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常听人说我很像港星郭富城。
但我除了喜欢运动——校运会的跑跳球项目,我要么是冠军,要么是前三。可我不谙世事,嘴笨话少,也不懂男女风情,更不知道自己会有何魅力。听王倩说,这些正是我的魅力所在——她就喜欢我这种看似傻里傻气的朴实和纯真。
在大三的时候,我应邀去过王倩位于本市近郊的家——她家的占地面积虽然和我老家差不多,但我的家是平房,叫庭院,她的家是两层半的楼房,叫别墅。
我进去后曾闪过这样的心思:三口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会不会害怕?她父母起初对我是热情的,但后来有点趋冷,我感觉这是他们了解了我的家庭背景后造成的。这多少在我心里蒙上了阴影。
尽管如此,王倩却对我一如既往地热情。她还说她以后要像妻子一样深爱我、像母亲一样疼爱我、像姐姐一样爱护我……,我当时有点不屑一顾。
可事实上,在大学余下的时光里,她的确是这么做的,而我也的确是这么享受着她的爱。当然,我也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和她在一起,只不过因为条件限制,或对爱情的理解和表达上的差别,而显得有些被动罢了。
有一次,在篮球场上,我被同学撞到了,膝盖磕在地上,留了好多血。王倩竟然发疯般的跑过去踢了那个同学几脚,随后又当众跪在地上抱着我哇哇大哭,好像血是从她的膝盖上留出来的。
我有一天感冒发烧了,本不想去医院,但她执拗不肯,还如遇灾祸般的大惊小怪,那忙前忙后、买饭喂饭的样子,像极了对我疼爱有加的母亲。
最难忘的是我俩一起爬山,刚到半山腰,她便吵着喊累,要我背着她走。她那娇柔可爱的样子,让我激情澎湃;我背着她那绵软的身子就像背了一捆温暖柔滑的棉花,我不忍放下,即便是最陡峭的那段山路,我也不让她下来;
等爬到山顶,坐下休息的时候,她替我擦着汗。忽然,她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脖子,双唇紧紧地压住了我的嘴巴,随后舌头紧紧地伸向我的喉咙,而任她的热泪在我们的唇边蠕动。我顿感被莫名的电流射进了天堂,首吻的体会至今难忘——男人那海啸般激情涌动的快感。
冷静下来后,我轻抚着她脸上的泪痕,注视着她的眼睛,用心地对她说:“我爱你!”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满含深情地说:“我知道!我更爱你!”
四个月前,也就是我大学毕业前一周的一个晚上。我俩坐在校园内的连椅上,她说她已让她父亲为我找好了工作单位,先结婚还是先工作,由我决定。她还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和我今生今世在一起。
我满心欢喜地说我要回家跟家人商量。并顺便帮我父亲打理一下果园,给我母亲和奶奶尽点孝心;我会尽快回来。
最令人伤感的离别是在火车站台上。我用尽全力的抱着已经哭成泪人的王倩,我一边痛恨自己的无能——不能把她与我融为一体,不能把她随时随地地带在身边,不能让她随时随地地开心快乐;一边不断地对她说着:我爱你!我每说一次,她便回一次“我更爱你!”我感觉世界是那么地美好!
二: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