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第一次远行归来,我和妻子去首都机场接他。他拉着两只箱子,远远地走过来——穿着一件白色POLO衫,又宽又大,衬得他那么高,那么瘦,好像也比从前黑了些。刚看到我们时,他多少有些故做的深沉,也有些豪迈,但一坐上我的车,就兴奋起来。先是说这说那的,过了一会儿,说要送我一件礼物,并说这几乎是一件人见人爱的东西,待他拿出来递到我手里,原来是只苹果iPad。
出国之前,我们倒是给他准备过一些与学习相关的电子产品。但是,到那里几个月之后,便不断地说这个不能用了,那个也不能用了。一来二去,就把那些东西都变成了苹果产品,所以,他买ipad时我是知道的,应该有好几个月了——知子莫如父,现在把自己的心爱之物送给我,必定是有下文的吧?
美国是个喜欢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放假的国度,各种名堂的节日总是伴着各种各样的假期,暑假更是长达近三个月,可真挺夸张的。在暑假里,他跟过去的同学之间有些联络,时不时的要申请些费用出去请客。有次他们吃火锅回来,我问他:
“你们同学在一块儿吃饭,会不会有人喝酒?”
“他们都喝啤酒,我要十块一瓶的,他们嫌不过瘾,说还不如换成三块的多喝几瓶呢。”他回答。
“那你呢?”我又问。
“我不喝——我这辈子都不会沾一滴酒,也不会抽一口烟,更不可能……”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他曾说过,人的档次低有三种表现:抽烟、喝酒、搞小三儿——唉,打击的面也太宽了吧?这样的话,如今的男人十有八九都会中枪。真是年少轻狂呀!
秋季开学不久,便开始在聊天中屡次提到次年三月的苹果公司开发者大会,将会发布新一代的iPad——我意识到,必定是“在劫难逃”了。预订新款iPad的时候,儿子说厂方允许在背后刻上一句话,问我刻什么?我说:“你怎么想的?”他说准备刻上“此iPad属于Andy,一个谦逊而有信仰的人。”有这句话,让我觉得这份钱似乎花得很值。
儿子住在安德森家里,已经快要两年了。安德森和肯先生的确待他很好,他们像春天的细雨,无声地滋润着孩子的心田。儿子的学习成绩,也是年级最好的。对了,美国学校只有年级,而没有班的概念。课程是自己根据兴趣选的, 学生没有固定的教室,上什么课,去什么教室就是了。快到学期末的时候,儿子说接到通知要填写当年的“全美优秀学生申报表”,安德森介绍说,这个称号很难获得。不过,能够有机会申报,已经是很高的荣誉了。值得庆幸的是,后来还真通过了。安德森又说,建校六十年来,由美国以外的学生获得这个荣誉,这是第一次,也是当年全校唯一的一个。这样说的话,也算是“为国争光”了吧。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颇有心机的孩子,他总能不失时机地提出些份外的要求,而且让人很难拒绝——向我出示“全美优秀学生”证书之后,他购买照相机的事情便提上议事日程。不过,由于安德森夫人的反对,此事显得颇费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