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宁静而通透,微斜地穿过窗户,照在叶片和花上。午后的整个城市都在小憩,只有植物们还在不眠不休地继续生长。生长或者成长是有节奏感的。无声的韵律,美妙而梦幻。
此时,佰花的主人正在打理这些花草。这家花店叫佰花,真的是名不虚叫,每天店里出售的所有花草有一百种,每种只有一株,只要第一天卖掉的第二天又会有一株新的补上。
我去过很多家花店,只有这家花店给人的感觉不一样,而且是很不一样。别的花店,一进去就感到所有的花草都在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买我吧。赤裸裸的生命。
可是,我第一次走进佰花时,我承认,我被那种宁静的气场镇住了。非常强大的气场。不管你怎么看,那些花草都在自己努力地生长着,旁若无人,拼尽全力。一派生机盎然的样子。我看到角落里有一盆常春藤,我眼前一亮,就在这时,我竟然觉得它也看了我一眼,带着若有若无的理解的眼神。原来,买东西也要看眼缘是这样的。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那天,我带着那盆常春藤回家。我的脚步轻快,我心里的一盏灯像是被点亮了。那天的黄昏,夕阳的颜色是那么的美。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画。不可描述,难以描画,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花店的主人,后来我知道她叫Fiction,这是她给自己起的英文名,也可以叫她晓菲。她的确是浑身都散发着香气的女子,从内到外。我们后来成了好朋友。
一天下班后,我又顺路到花店去。应该是和整个世界都犯冲,一天下来,倒霉事细数一遍能把自己变成霉菌,然后再活活气成一只河豚,还是一只体积很大的。天气也不好,阴渍渍的。我是属于典型的天晴了心情会莫名的很好;天阴了心情像时常断电的电灯,忽明忽暗;下雨了就会很肖邦加乌托邦,空想又伤感。
没想到,我刚进花店就下起了大雨,像要给我这失意的一天加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只是天算不如人算,我走进花店一下子就开心起来。我正看着外面断线一样的雨滴傻笑,就发现一道目光向我射过来,正中笑的中心点,温柔的眼神,饶有兴味。我由傻笑变成了不好意思的笑。
晓菲给我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热饮。她解释,她正在做花茶,让我尝一下味道如何。我喝出来了,是玫瑰花茶,可是比平时买来的要好喝。我如实相告。她轻笑着,说,因为这是她亲手种的玫瑰花,采的花,晒的花,制成的花茶。很奇怪,很多年后,我都清楚地记得她泡的花茶的味道。
当我喝完三杯花茶的时候,雨停了。这期间,晓菲没有在和我说话,只是把水壶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让我自己加水。我感到很温馨,而且很放松很舒服。我带上耳机,边听音乐边欣赏雨景。真的很应景,此时播放的竟然是英文歌Umbrella。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一朵朵伞绽放着,远去了。虽然画面是模糊的,空气变得干净。路灯一下子亮了起来,静默地,耀眼地。
21:00。
雨停了。
我按亮手机屏幕。已经九点了。这期间晓菲戴着耳机在写东西。可以看出,她写得很认真,很用心。我觉得有可能是手账,笔记之类的吧。我道谢时,她还被我吓了一跳。
家离上班的地方很近,我喜欢下班后这样走回家。以前上学时也是这样,觉得上学放学来回走的路上最惬意。我感觉这场雨把一天所有的晦气都冲得一干二净。
我陆陆续续在晓菲那里买了玫瑰,九里香,兰草,虎皮兰和郁金香。然后,我经常去佰花,我们会聊很多话题。我们是同龄的,竟然还是校友。我们都喜欢梵高的画,都听着周杰伦的歌长大,我喜欢在雨天听肖邦,她喜欢在晴天听理查德·克莱德曼。我们都喜欢花草树木,非常喜欢。
又一个雨天,我又来到佰花。不过,这次,我带伞了,就是喜欢上雨天在这看雨发呆。晓菲看是我一副请便的样子,继续带着耳机在写着什么。我坐了一会,实在是无法忍耐心中的好奇,我凑上前去,想看她到底在写什么。
她看我探头探脑的样子,犹豫了一下,竟是主动递给我看。一个很精致的本子。一看就知道封面是她自己画的。深蓝淡蓝海蓝湖蓝天蓝孔雀蓝宝石蓝,各种各样的蓝色雨滴。她的世界曾下了这样一场蓝色雨。里面的文字是以日记的形式写的。我请求带回家好好看,她同意了。
晓菲在上大学的时候总是独来独往,因为她不喜欢女生之间的,包括同寝室女生之间的小团体,互相攀比。她觉得处得来就处,处不来就不处,很简单。她要的就是纯粹的友谊。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纯粹的东西太稀有,声音还有回声。只是她向来如此,落单了也很正常。与人为善,不靠近也不孤单。
每次上课时她都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在别人看来,她上课很认真。其实,她喜欢一边听课一边涂鸦,或者看小说。她还挺喜欢这样的大学生活,不会突然出现班主任一张充满张力的脸,睥睨整个教室,在那杀气腾腾的目光扫射下,整个人都要枯萎了。
有一次上大课,二班和三班的学生在一起上。上课的老师是沈教授。沈教授的建筑课理论性很强,又很严谨,但是他是一位很懂幽默的人,既让人能酣畅淋漓地学到东西,又具有趣味性,所以晓菲很喜欢上他的课。尽管如此,她依然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还有五分钟正式上课。她从笔袋里掏出一只水笔开始涂鸦。波浪形的外观,高低起伏的屋顶,光滑的弧形,奇形怪状的屋顶装饰,隔着纸张都能透出一股厚重的质感。她甚至没有发觉旁边有人坐下来。沈教授也开始讲了几分钟的课。
她刚放下笔,旁边的人忽然说,米拉之家。很好听的声音,给人一种泉水流经高山的那种灵气的感觉。她抬头,看到一张很帅气阳光的脸。一个男生的脸。白白净净,没有瑕疵。她点点头。莫名的有点紧张。
你也喜欢高迪的建筑?
很喜欢。古埃尔公园,米拉之家,巴特罗公寓,圣家族教堂,都喜欢。
我也是。完美而独特。
我是二班的韩桉,你呢?
我是三班的奚晓菲。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高迪也是。
纸条上的字,一行飘逸,一行棱角分明。晓菲和韩桉就这样认识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晓菲向来不多话,更不废话,也不说假话,所以,她说高兴就是真的很高兴。
她偷偷地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他在一边听一边写着什么,在整个教室里,他看起来是那么特别,平时自己怎么会没有发现呢?他的手很好看,很修长。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男生的手这么好看。她忽然想,这就是一个建筑师的手吗?这样的手更适合弹钢琴。最好弹的还是肖邦。她想起了一句话,随手写在了书上的空白处:
Each man is the architect of his own fate.
很多年后,晓菲整理书籍时翻到这一页,看到这句话时,她想到了另外一句话:
Humans are just passing through on earth, only city will exist permanently.
吃完晚饭去图书馆的路上。晓菲抬头看天空,这是初中时就养成的习惯,她美其名曰不断提醒自己用宇宙观看待世界,其实就是天生的寻找安全感的一种方式。黄昏的天空格外深沉,颜色也最为浓烈,视觉上的冲击也最为强烈。
工作以后,晓菲已经看了很多年黄昏的天空,觉得就像酿了很多年的酒,醇厚浓香,看一眼就醉了;又像是陪伴了自己很多年的老朋友,不用开口,静静地对望就让对方感到了安慰。黄昏的天空是治愈系的。
破天荒的,晓菲竟然没有看武侠类和意识流类的小说,而是找了本《穆斯林的葬礼》看了起来。书太厚了,而她看书看到喜欢的地方,总是习惯性的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想象那个场景,她美其名曰体会其中的韵味,所以她看了好几天才看完。
看完的那天,是个阴天,她一个人坐在一片没有人的草地上大哭了一场。因为她觉得这本书太好看了,写得实在太好了,她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这本书。
就在她正哭的梨花带雨昏天暗地泪如泉涌泣不成声涕泗滂沱的时候,兴许是感动了正瞥了此处一眼的上苍吧,竟然有个好心人悄悄递过来一张纸巾。晓菲自惭形秽,低着头默默接过纸巾,没有看来人,也没有说谢谢。那个人就自觉地走了。晓菲当时想,或许是正好路过的神吧。一定是的,因为上苍有好生之德。
第二节沈教授的课。晓菲依然坐在老位置。她正在书上的空白处画龙猫的眼睛的时候,旁边有人坐下了。她一抬头,看到了韩桉。韩桉微微笑了下,点了下头,于是她也点了下头。她缓了缓,微微偏头,一只修长而好看的手正在转笔。手法娴熟,动作节奏感强,一次次完成的很漂亮。晓菲继续完成未完成的涂鸦。龙猫的嘴角咧开的很大,笑得有点饿得慌。
沈教授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晓菲不由自主地专注地盯着那只好看的手。转笔还能转出这么多花样的,简直是多姿多彩,肯定为高中繁重的学业生涯增添了不一样的颜色,这种颜色叫鲜艳夺目,轻描淡写了很多本应浓墨重彩的东西。
你看的我好紧张好不好意思。
晓菲心神回归本体,听到一个声音,很特别,很好听。那只手也已经停了下来。她抬头看了一下韩桉。他的表情完全能准确地诠释他刚才说的话。如果他是一名演员,那此时他的表现就是教科书级别的示范,多一分眼神的紧张则太多,少一分嘴角的不好意思则太少。
晓菲不觉地笑了。她也有点过意不去了,于是说,你转的真好。晓菲在日记中写道,她是真的觉得转得很好。韩桉开心地笑了。她觉得整个教室都变亮了。他笑起来很阳光的感觉,一个很年轻的太阳,不灼人,是花样年华里正正好的模样。
此时,她被映照得目若悬珠皎如日星,光辉灿烂。电光石火间,她想起古希腊的一个传说。古希腊人相信,钻石是星星陨落到地球上的碎片,也是神滴落的眼泪。绝美浪漫的破碎,所以才会那么闪亮。他的眼睛里怎么会有那么多钻石。往后很多次想起的时候,都是闪闪发光的日子。
晓菲随手在空白处画了一颗钻石。那个时候的她没有想过钻石是一种很昂贵的商品,但是她知道很珍贵。
晚上,晓菲跑到寝室楼顶去看星星。因为,大家都在传,晚上会有狮子座流星雨。女生们都很热衷于对着流星雨许愿,说是会实现。晓菲则不是想许愿,她很想看看“夜中星陨如雨”是怎样一种灿烈而苍凉的美。
寝室的楼顶是她的一个秘密基地。大家平时忙着外出逛街,游玩,享受美食,约会,还有的忙着自习看书,做题,背单词。他们没有时间关心天空。晓菲并不是真的很闲,只是她喜欢尝试着接近天空,仰望或者登高。当她发现寝室楼顶没有人上来的时候,她就常常一个人在晚上一个人过来看星星。她也是一个看星星长大的孩子。
好像有一种说法,45度抬头看天,眼泪就不会流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晓菲知道,看夜空真的会让人产生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这种幸福感和面包与牛奶带来的幸福感一样实在,而且更为充实。
从高处看路灯,昏黄而朦胧,温馨而安静。路灯笔直地立在那里看着来来往往穿梭的人,她就静静地站在楼顶看着路灯,漫天的星星就在天空上方漂泊地看着她。
她在专心而认真地等待着一场流星雨。
这个世纪的人类已经不会等待了,尤其是专心地等待。人群在三三两两地,成双成对手挽手地,或快或慢地走着,交谈着,嬉笑着。偶尔一个落单的人边低头盯着手机屏幕边走路,一不小心还会拌上一脚,然后,继续边看边走。
放眼望去,灯火辉煌。远处的路上,两长排橘黄色的路灯像直尺上的一个个刻度。晓菲一直觉得,光,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都是美妙的。天上的星光和路上的灯光。她忽然想到韩桉眼睛里的光。她自己怔了一下。有时候,心比大脑更了解自己。
他会在干什么?他会等着看流星雨吗?他应该没有这么无聊,而且,男生一般都不信这些。不是有一种说法,男性属于理性动物,女性属于感性动物。
那天晚上,她等到半夜十二点,没有等到流星雨。没有惊喜,也没有失望。有人说过:人生有三次成长,一是发现自己不再是世界中心的时候,二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能为力的时候,三是接受自己的平凡并去享受平凡的时候。有再多的不甘,她总是要长大的。她想起《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小女孩玛蒂尔达,化妆和衣服也是成长的道具。玛蒂尔达最终是在眼泪中成长了。
人是不是长大了,就不会受伤?
她走过寝室门旁边的那个镜子时,竭力让自己不要偏头去看,所以她抱住了自己的头。因为听说,人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照镜子,将会看到自己的灵魂。虽然不相信,但是,她从小就胆小,她也不打算三更半夜黑灯瞎火地挑战自己的胆小的权威。
寝室的窗户留了一条缝隙,月光洒了进来,一种透明的存在,比薄纱还要缥缈。晓菲的心定了定。她爬上床,心里默念着,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关心粮食和蔬菜,久久之后睡去。
第二天,她竟然真的跑到学校附近的超市去买来一箱方便面和几根水灵灵的胡萝卜。昨晚睡觉的时候,她很绝望地发现,自己饿了。在自我催眠,自我安慰和自我激励统统失去效用之后,她向自己发誓,她要做一个每时每刻都有粮食和蔬菜的精神上富有的人,永生不在饥饿的煎熬与压迫下挣扎着入睡。至此之后,她终于睡意渐袭,朦胧睡去。
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她边走边啃着一根胡萝卜,陶醉在纯天然的橙黄色和原汁原味的胡萝卜素的摄取中。她看到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身影向自己走来。韩桉的目光集中在她嘴前的胡萝卜上。她啃到一半的胡萝卜咬也不是,不咬也不是。进退维谷之间,韩桉点了一下头就过去了。
晓菲发现剩下的胡萝卜越吃越不是味。她的心里莫名的有种失落感和悔恨感。此时,耳机里传来贾斯汀·比伯的歌声。Pray。
Can you tell me how I can make a change
I close my eyes and pray.
刚入学时,学校里有很多社团招人。那些笑容亲切语气温和的学长学姐们在极力的控制自己的音量,以防让憧憬着美好未来的学弟学妹们怀疑自己走在了一个含有文化气息的大型菜市场现场。晓菲热血上涌头脑发热,一口气报了三个社团,颇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淋漓之感。其中,一个是动漫社团,一个是英语角,还有一个是书画社团。渐渐地,她都带去不去。
晓菲从书包里掏出一整套用具。这次的课是自由练习,相互之间交流切磋。大家陆陆续续地到了,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彼此之间都比较熟悉了。晓菲仍然是一个人坐一桌。
她坐的很是坦然。她开始用毛笔描画着一朵荷花。她其实不会画水墨画,但就是喜欢用毛笔画荷花。含苞的,半开的,完全绽放的,都很好看。线条很流畅。
这有人吗?
韩桉。
这声音很好听,很特别,晓菲记得。她赶紧把自己的东西挪一挪,示意他坐下。
你也加了这个社团?
晓菲回忆,来了几次,好像一直都没有看到过他。
嗯。
韩桉只发出了一个单音节的字,表情还有点不自然。
于是,那一个小时,她画荷花,他练毛笔字。相安无事。他的毛笔字飘逸中带着硬气,她看得出了神,给荷花多画了一片花瓣。生活中处处都是变数。
那天晚上回到寝室的时候,晓菲才想起来,忘了问他练的是什么体。
冬天到了,天气越来越冷。一阵风吹来,便会带着一股透心的凉。晓菲是个毛衣控,特别喜爱穿毛衣。对于她来说,冬天里,她喜欢毛衣和雪。
冬天来了,也意味着要放寒假回家过年了。寝室的人走得只剩下她和斜对面的女生。晚上,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滴答滴答的,蔫蔫的。地面是湿的,路灯和食堂的灯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不规则的形状,昏黄的和白的摇曳着。整个世界像印象派的水彩画,朦胧派的诗。
晓菲一个人站在寝室的窗前。忽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韩桉。他穿着一件大衣,身材很颀长,后背背着一个书包,手里拉着一个手提箱。他没有打伞,脚步从容。
晓菲觉得自己简直神经质,因为她流泪了。看着那个背影,她泪流满面,不能自已。心里好像一下子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却不能言语,只能任由泪流,好像这样就可以留住一点什么。
那年的冬天,她不记得第一场雪是几月几日下的,也不记得她最喜爱的毛衣是哪一件。
她却记住了那个冬天里的那场小雨,以及那个在雨里赶回家的车的人。
原来,人的记忆选择性真的很强。
春节在家其实很无聊,主要就是吃,睡,看春晚,拜年。唯一让人很期待的就是可以把小说看个够。只是那一年的春节有点不一样。她比往年的春节多收到一条短信。
初一早上,她还在睡梦中,就被一条短信提示音吵醒了。昨晚的手机忘记关机了。晓菲睡觉有点声音就会很容易醒来,所以一般晚上睡觉都会关机。只是头天晚上忙着给高中同学回信息,又看春晚,忘了。
她看了一下手机,是来自韩桉的一条短信。她的心猛地跳了几下,她打开一看,就是简单的新年祝福:新年快乐,希望你在新的一年开开心心!她的心里有隐隐的失落。好像是群发,又好像不是群发。她放下手机。
过了一会,她仍是睡不着,人已经清醒了。她拿起手机又打开短信看了一下。她看到了短信收到时的时间,5:20 。她陷入了矛盾中,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有意的,怎么什么都没有说;如果是无意的,这也太巧了点。
五点二十的天空黑漆漆一片,看不透所有的迷,不管有没有秘密。
数字的意义,从来都需要人去赋予。
开学第一节课,老师和同学们都很自然地上课和听课,让晓菲觉得是不是只有自己放了个寒假。
沈教授的课上,她和韩桉像是达成了默契,每次都坐在那个位置。晓菲到的时候,发现韩桉已经坐在那里了。他正在转笔。晓菲想,他穿黑色的衣服气质显得很不一样。互相打过招呼,仍是相安无事地听课。她的心里有隐隐的喜悦,却说不出为什么。
周六,阴天。适合读书。
晓菲收拾了一下,又买了面包和水,去市另一边的一家书店去看书。那家书店很大,书很多,很安静,放的背景音乐也轻轻的恰到好处,她很喜欢。
期间,她遇到一位老人,头发全白,很稀疏,戴着眼镜,很有老学者的气质。她看到老人手中的书是全英文版的济慈的诗。老人对她和蔼地笑了笑,和她攀谈起来。原来,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了,退休前是本市一所著名高校的教授,每天都会来看书。
这个世上并不缺少可爱又可敬的人。遇到这样的人和读到喜欢的书一样让人无比愉悦。她想起有次上课老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孩子就是曾经的自己,老人就是以后的自己,善待他们就是善待自己。如果以后自己老了,还能这样的从容不迫就好了。
看了一天的书,心满意足。她上了地铁后坐下,发现旁边坐的是韩桉。他带着耳机,发现是她,显然有点吃惊。仍是互相点头微笑打招呼。沉默,不在沉默中继续沉默,就在沉默中打破沉默。韩桉递给她一只耳机,说是让她听一首音乐。她接过白色耳机,耳边微微发烫。
她感觉像是走在高迪建筑组成的世界里。无与伦比的华美。她想起一句话,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还真是的。
很高迪的感觉。叫什么名字?
高迪之都。
他的眉眼之间透着股诧异,还是惊喜?
晚上的灯光晃得人有点恍惚,看不清表情。
天气越来越暖和,衣服褪了一层又一层,套上薄衫的感觉真好,无比轻巧。学校里湖边的柳树吐出新芽,星星点点的绿清新地点缀着老树,和风一吹,很有点弱弱的,让人生出怜惜。春光明媚,这样的天气各个社团纷纷忍不住组织大家外出游玩。
晓菲不忍辜负如此的良辰美景,出去晒晒太阳也是好的,于是欣然报名前往。
坐在大巴车上,满怀的雀跃化作满腔的呕吐感。她已经很少晕车了,更何况旁边坐着韩桉。酸水像是体内下了一场酸雨般,一股股地上涌。她闭目,良辰美景奈何天。绝望中,她祈祷苍天开眼,让她度过此劫,不要当着韩桉的面呕吐,呕吐,惊起一滩鸥鹭。
上天真的有眼,还对她青睐有加。韩桉给她递过来一个口香糖,说,你嚼一会,会好很多。说完,他自己拆开一个塞嘴里,开始嚼起来。晓菲忍住一阵酸意,也嚼了起来。过了一会,她果然好了很多。她很开心地对韩桉说,谢谢你啊,真的有用。韩桉又给了她一个。她毫不客气地接过,却舍不得吃,放口袋里了。
后来,社团人比较多就分组玩的。和她同组的是一对情侣和另外两个不认识的男生。那天玩的什么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自此,她开始喜欢吃口香糖,而且只买同一个牌子的,和她口袋里的那个一样。
专业课难度越来越大,晓菲又不愿牺牲自己的自由时光,她去书画社团的次数越来越少。她发现韩桉也是,因为很少会碰到他。
晓菲刚摆好纸墨笔砚,韩桉也坐下了。他们熟悉了很多,说话也随意很多。他们边写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韩桉自然地停下手里的动作,很期待地问她,能不能帮他设计一个宣传版画。原来,他还参加了另外一个音乐社团,他们社团要在学校里举办一个音乐会,知道了他的专业和特长后,宣传版画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他。但是,其实,他并不擅长。
晓菲答应了,然后又问了一下具体的要求。她花了三天的时间做好了。音乐会的主题“致青春”三个字是用黑色的音符拼成的,不古板也不夸张,挺有创意的,下方是一个乐队的彩色插画,还有举办的时间,地点和举办方。
她把画稿交给了韩桉,他非常开心。他问她想让他怎么谢她。晓菲要高迪之都的音频,因为很奇怪,她在网上找不到。韩桉的表情有点得意,说过段时间一定给她。
过段时间,他们系大二出国交流的唯一一个名额确定了,韩桉。听到这个消息,晓菲的心里空落落的,然后有什么在迅速膨胀。
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大一就这样结束了。
有的人的大学放肆,有的人的轰轰烈烈,有的人的多姿多彩,有的人的颓废,有的人的充满了雄心壮志。晓菲的大学时光很平凡而自由。虽然平淡无奇,她却一直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学习,或许会有遗憾,但是能够时时面对一个真实坦然的自己。她喜欢这样的自己。
大学毕业后,晓菲进了一家公司上班。她很聪明,又很勤奋,为人谦逊,做的很不错。她的一个设计还拿了建筑大奖。然而,一年以后,她辞职了。
其实,她对建筑抱有很美好的设想,对她的职业也是如此。可是,她感觉现实里的建筑没有灵魂,没有想象,没有未来,所以,她结束了自己的工作。她对有些事情完全无所谓,可是对有些事情带着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偏执。如果不是她想要的,她宁愿不要。
她和韩桉彻底的失去了联系。其实,在大学的时候,她常常会想起他,甚至很想念他。本来他就不曾存在于她的生活,走了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存在过的证据。高迪之都的旋律也只是在虚无缥缈的记忆里。他像一只飞鸟,不属于她的天空,飞过了,也不会留下痕迹。
可是,她始终无法忘记,难以释怀。这么多年,心里的种子悄悄发芽,长出了枝桠。她掐了一次又一次,还是掐不死它,它反而不听话地在疯长。
她会在晚上一个人步行回家,不打伞淋雨,走到脚失去知觉,然后洗个热水澡睡觉,第二天继续上班。她会听一首首的纯音乐,一遍一遍的找那个熟悉的旋律,然后两个小时后,趴在床上嚎啕大哭。她会一边看电影一边嚼口香糖,然后电影结束后,她带着满满一纸袋的垃圾丢到门口的垃圾桶。她在网上画漫画,名字叫《飞鸟与鱼》,然后给飞鸟起名蓝桉,给鱼起名小溪。她买了一堆好看的笔,有时很认真地边听歌边转笔,,把每个都转一遍,然后转着转着有冰凉的泪划过指尖和笔尖。
她记得在辅导员那里看到过,他家在蓝城。她来到了蓝城,本来只是想要看一看,却是看上了一家出租的店面,她鬼使神差地立马租了下来,开起了花店。她懂得很多养花草的知识,花店很有特色,有不少回头客。
她开始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也有了我这个朋友。来了这个城市后,她反而真的放下了。这是意外的独立和成长。
写到这里,她抄了一首泰戈尔的诗: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the way from birth to the end.
It is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but you don't understand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ou don't know I love you
It is when my love is bewildering the soul
but I can't speak it ou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that I can't say I love you.
It is after missing you deeply into my heart
I only can bury it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that I can't say to you I miss you
It is when we are falling in love
but we can't stay nearby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e love each other .
but can't stay together
It is we know our true love is breaking through the way
we turn a blind eye to it
So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in two distant trees.
It is the same rooted branches
but can't depend on each other in the wind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can't depend on each other in the wind
It is in the blinking stars who only can look with each other
but their trade intersec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in the blinking stars who only can look with each other
It is after the intersection
but they can't be found from then on afa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the light that is fading away.
It is the coincidence of us
is not supposed for the love.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the love between the bird and fish.
One is flying in the sky,
the other is looking upon into the sea.
下面还有晓菲自己写的一句话:世界上有第二种最遥远的距离,叫第三人称。
她的日记里所有的晓菲都是她,所有的韩桉都是他。都只用第三人称来写的。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那张纸条里的韩桉和奚晓菲。
我带着蓝色封面的日记本来到花店。我把本子还给她。我调侃她,怪不得你没有男朋友。她对着我无可奈何地笑笑。我开始一连串的追问:
会不会给你递纸巾的人就是韩桉?
会不会韩桉那天很想教你转笔?
会不会后来韩桉一看到和胡萝卜就想起了你,在国外还常吃胡萝卜?
会不会韩桉的书画社团是后来加入的,因为你在里面?
会不会那天下雨赶车回家,韩桉也在想会很久见不到你?
会不会那条短信不是群发,时间是有意挑的?
会不会那天韩桉给老师的老师送书,就是你遇到的那位老人,所以你们才会在地铁上遇到?
会不会高迪之都是韩桉第一次遇见你之后回去创作,然后和隔壁寝室学音乐的朋友一起演奏出来的?
会不会韩桉要给你高迪之都的音频,却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你又不再去社团导致的?
会不会他以后每次吃口香糖都会想念你?
我一口气说完。晓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会。然后递给我一杯花茶。我朝她眨眨眼睛,那可不一定哦。她又开启了让我自便的模式,专心侍弄她的花草去了。
周末,我和一个同年大我月份的表哥一起来到花店。晓菲看到我旁边的人时,一双眼睛顿时钉在了表哥的脸上,目光丝毫动弹不得。我带着看戏的表情,幸灾乐祸地走过去,我表哥,帅吧?对了,他叫韩桉。表哥,这是我的好朋友奚晓菲。
我们往往以为自己看到了结局,却忘了生活中还有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