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上这个标题的时候,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名字,张爱玲。
张爱玲,在“爱情”和“钱”这个字眼上,始终流传着她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张爱玲说,花着他的钱,心里是欢喜的。花他的钱,不是因为女人的贪婪,因为女人也不是随便哪个男人的钱都会拿来花的。
《张爱玲散文》里说,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
大概的意思就是,花爱人的钱,是女人的传统权利,就是因为喜欢你,我才花你的钱。
我同意她的观点,却也有自己的想。女人花爱人的钱是必须的,但也要花的心安。
周某某曾经是我的初恋男友,那时候我们都是学生,穿着一周不变的两套松塌校服,混迹在食堂、操场一带,兜里的闲钱全靠往生活费里省。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言情小说看多了,还是狗血偶像剧追傻了,当初明明懵懂的不知道感情,却领悟了一套“高深莫测”的恋爱套路——谈恋爱就要花男友的钱,花的越多,越有面子。
周某某可以说是这青涩恋爱中的“受害者”。当我俩分手后,我抱着一堆娃娃、头绳、发箍、镜子……对他说,喏,你给我的我都还给你了,以后咱们两清!
我不知道当时周某某抱着一堆粉红色的女孩用品心里会有多少只“草泥马”,也许看着自己每天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换来一堆粉色垃圾,他心里的阴影面积呈倍数增涨。幸好我是学校百米运动员,所以当他拿着砖头追我的时候,我已经消失在马路对面。
现在回想起来,周某某能从当初一个白白胖胖的小胖子变成一个瘦欧巴,这当中,还有我的功劳。要不是当初他连续好几月不吃肉,只为攒钱给我买个玩偶,现在他指不定能胖出什么新高度呢。
所以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而我正经谈恋爱,是在二十出头的时候。作为女生,我自然是惯行着“出门在外,男人消费”的理念。
也许是因为不太喜欢这种因着饭钱,明面上的互相争抢付账,也许是心里觉着出门在外该是男人付钱,所以每每外出吃饭,我总是心安理得的端正坐好,从不起身抢着买单。
可是总是让男友付钱,心里不免会为他打起算盘。
今儿吃饭花了他一两百,明儿出去唱歌看电影又花费几百,我虽然从不过问我俩的消费金额,但时间一久,再傻的人也知道这笔开销有多大。
徐哲就是我大三时候的男友。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主动掏钱,从不推诿。哪里新开了家餐馆,哪里上映了什么大片,哪里风景正好,他都会带我去。自然在钱这个字眼上,我从未提起,他也从未说。
一切都像是顺其自然的模样,他花钱,我消费。
直到四个月后的圣诞节,我才慢慢开始改变自己。
那天,我俩打算开个包厢唱歌,却因着节日,小包厢已经没有,而且价格也都翻了一翻。
我冲徐哲点点头,他便转身拿出几张大钞付了账。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尽管徐哲并没有和我谈起过钱的事情,可那天坐在包厢里的我怎么也嗨不起来。原本心安理得的花着男友的钱,现在居然梗在心里放不下。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真是自私。原本的一直认为的理所应当,变成了自私自利。
那天KTV唱歌结束后,我偷偷把自己包里的所有钱藏在了徐哲的皮夹里。
我没有细想我到底花了他多少钱,也没有考虑我该给他多少,只是一股脑的把身上的所有给他了。
我想我是还不清他的,不管是金钱上,还是他对我付出的情感。
那天晚上回宿舍后,徐哲突然打电话叫我下楼,他只是很用力的抱住我,在我耳边认真的说,大白,我以后一定要娶你。
徐哲说过的情话很多,但这是我这辈子记住的最深刻的一句。
后来的后来,徐哲仍旧不停的为我买单付账,我也乐于享受。而我,也总是时不时的往他的皮夹里塞钱,也会用铅笔在纸钞上写上“徐哲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语,想着他看到,该是什么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
再后来,我们分手了。
如果说,男人越爱你,越会为你花钱。那么我在那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过比徐哲更爱我的男人。
但从徐哲之后,我一直沿袭着这个偷偷放钱的习惯,这中间有些人发现,有些人没发现。管他呢,男友的钱,还得照花,其他的,不过是求个心安罢了。
到现在,我仍旧认为花男友的钱,天经地义。因为我喜欢你,我才花你的钱,不然,女生才不会随便去花别的男人的钱。
只是这花钱,该怎么花,就看各人理解了。该花的咱们照常花,但千万不要把对方对你的爱,变成你自私的筹码,毕竟男友也不是咱爹妈,相互付出,才是爱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