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书评
广编182 吴钰漩
“记忆与遗忘的斗争,构成了数据的核心矛盾。”
——题记
在一次课上,老师推荐的一本名叫《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过去的几年,从语文课上的作文到社会中的各类讲座报告,数据永远是一个无所不在,众说纷纭的话题,但听过之后也只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也没有机会深入地去思考关于数据的取舍问题。身为一个21世纪互联网时代的青年,我对自己在信息数据方面浅薄的理解与认知而感到愧疚,它们只停留在影响人际关系,隐私危机等层面,而《删除》我带领我走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这也是我大学第一次写的一篇正经的书评,因此我希望通过这次的作业,能讲述出比以往那些幼稚的读后感更高档次的个人见解,同时借助word文档这样一个载体,让我的第一次书评的经历与感受不被遗忘。
《删除》由“大数据时代的预言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所著。它并不是一部长篇大论,花上三四个小时就可以读完,但当中的信息量和逻辑还是有分量的。所以,为了避免写成一篇面面俱到却泛泛而谈的文章,接下来就书中所挑选的几句自己感触最深的句子出发,来谈个人看法。
一:“当遗忘变成例外,而记忆成了常态。”
维克托指出:遗忘不仅对人类很重要,对很多生物也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对所有生命都很重要。在书的第二章,维克托以生物学的角度解释了长时记忆的形成,这里也再温习一遍该段文字中学到的概念。
首先,短时记忆多层次的过滤加工(在神经元之间建立更多的突触)形成抽象记忆和情景记忆,这两者都能被有意识的提取。抽象记忆可以理解为记住数学中的勾股定理,而学习时所在的环境,比如课室,高中等就是情景记忆。提及有意识的提取,与之相对的是无意识的提取,两者对应的是陈述性记忆和程序性记忆。前者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思考才能回忆起来的信息,就像背单词和课文。后者在书中的解释为:通过反复尝试学会的日常生活经验。并且,程序性记忆提取的成本要远低于陈述性记忆。
遗忘是人类的天性,也是常态,而数字时代颠覆了这一切,造成“记忆成了常态”。
原因除了我们自身记忆的提高,更多的是人类开始不断借助外部存储器来保存知识、信息。外部存储器包括语言,文本,绘画,媒体等等。
相对于人脑而言,外部存储器拥有足够大的容量,其中保存的信息不会随着时间的更迭而变形,例如德国艾森纳赫城市MAD舞厅的数据库,它囊括了所有顾客的个人资料,交易记录,以及60台数字摄像机的所录的视频,录像所占的硬盘空间超过8000G。
有的储存器甚至可以将数据进行整合,并用来分析和预测,例如搜索引擎。从2007年开始,Google一直在储存每一位用户的数字足迹,通过智能的整合后甚至能以极高的准确率将时间跨度很远的多次搜索请求与某个人关联起来。“Google对我们的了解比我们自己能够记住的还要多。”
我们常常因“健忘”“记性差”而感到苦恼,当有了这些强大的外部存储器,我们开始不再被生理的局限所困扰,这本是一个令人手舞足蹈的事实。但倘若真的记住了一切,则是一件令人孤独绝望的事情。
前面提到,外部储存器不会因时间的更迭而使记忆变形,但维克托指出:人类对于记忆的构造与重塑,与其说是缺陷,还不如说是优点。
如书中所述,美国加州一名患有超忆症的40岁妇女AJ从11岁开始就能记得每一天发生的故事。尽管AJ所具有的超能力令人羡慕,但是往事对于AJ来说是一种束缚。她所记住的不仅是发生的内容,还有往事所带来的那些过去的感受与思维,可想而知,AJ的生命中没有阶段可分,就像一部“永远不会停止的电影”。
太过清晰的回忆并不会让人感到踏实,反而会带给人阻碍。所以人脑对于记忆的遗忘与筛选其实是为了更好的让我们活在当下。在如今,网络成为了我们共有的大脑,它发达的存储能力将不断地促进遗忘的终止,让记忆变成常态,由此引出维克托所阐述的现象:完善的数字化记忆,会让我们失去一项人类重要的能力——坚定的生活在当下的能力。
二:数字化记忆加深了信息富民与信息贫民之间存在的鸿沟,进一步增强了权力的倾斜。
数字化记忆在军事,医学,金融方面都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书中提到,精确的数字化记忆能把产品推向更精确的目标人群,提高营销的效率。同时,数字化记忆可能还能提高政府在个人和社会层面决策的准确性。
数字化记忆也另一面,它不仅是圆形监狱的幽灵,对群众的隐私信息造成一定的侵犯,也会使得数字鸿沟进一步加深。这里涉及到一个名词:信息控制的权力。个人理解为,群众有权力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被泄露,并且外界的信息能有选择的介入自己的生活。例如,安妮女王发明了“版权”这项法律术语,希望通过赋予作家权力来打破出版商的强势;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剥夺了教会在控制重要的内幕信息方面的权利,人们可以允许自主的读《圣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情人士的讲述。
基于特定的语境和目的来决定是否与他人分享信息是控制个人信息的方法之一。比如在医院,我们因治疗的需要才会告知医生自己患有什么病对什么药物过敏,而不是去跟一个餐厅的服务员分享这些信息。但这种方法并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因为它被人们现今收集、访问和传播信息的广泛能力破坏。你在社交网站上的任何一张照片都是面向全世界的,成千上万的人都能访问你的个人信息。而数字化记忆中的信息不会像人脑一样进行重构与遗忘,它会“经久不衰”地刻画在外部存储器中。
因此,维克托指出,可访问性和持久性结合在一起,使得人类再也不能成功的逃离他们的过去。这对于处于圆形监狱的我们这是一件可怕的事实。
三:来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
面对这个遗忘终止的未来,我们能采取哪些措施呢?维克托在书中的倒数第二章提出了六大对策,分别是:数字化节制,保护信息隐私权,建设数字隐私权基础设施,调整人类现有的认知,打造良性的信息生态,和完全语境化。这里我想提一下前面两条对策。
课堂上学到过数字隐私的失控。它分为两个阶段:从数据库阶段,即计算机的发明使得数据高效,低成本的被收集起来,到网络阶段,即互联网提高了数据库信息搜集和监控的范围,使数据的及时传播成为可能。因此,数字化节制是一个立足于个人意愿,从源头上减少个人信息的输出来降低被网络搜集和传播的可能的对策
这一对对策的实施,每个人都要接受相关的教育,并在发现信息泄露时及时做出调整,从而帮助社会重新恢复遗忘。
但因为数字化记忆的危险还并没有深入人心,这一对策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并且,诗人们了解数字化记忆的影响只是第一步,因为互联网能利用人们的信息提供更精准的服务的能力会使得有些人并不想放弃信息的交换。没有能力,也不情愿放弃信息分享,使得这个方案阻碍重重
第二条:保护信息的隐私权。书中给出:信息隐私权最基本的形式是给予个人选择是否分享信息的权利,它虽然专注于个人意愿,但是这一权利需要一个法律机制来实现。但是这样的法律机制也有两个缺点:颁布困难,使用率低。
以美国为例,由于通常在隐私权保护的单行立法中,分散性设置隐私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因而其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具有就事论事的片面性,导致隐私刑法保护体系上的不协调(摘自爱学术《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之评析》)
隐私权的保护应该更加明智。例如,一个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剂会需要提供给医院,公司等,要想确定泄密者是不现实的,因此“信息隐私权应该将某人个人信息的所有后续使用者捆绑在一起”。另外,借伯利克大学法学教授博梅拉的观点,可以采用一种契约性的方法,结合商业秘密法的某些元素。这样可以使信息隐私权体系更有灵活优势,能有一定的现实基础,而不是另起炉灶。
以上是我对《删除》冰山一角的提取和理解,在我们被数据灌满之前,我们要学会去删除掉不需要的信息,学会恢复我们的遗忘能力,从而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更好的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