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从香港赌王的儿子何猷君的求婚现场布置,谈但土豪的审美观,我脑海里莫名的想起二十年前的一件好笑的事来!
那时养宠物刚刚流行,我们单位有一个职工就养了一只宠物狗。狗是宫廷京巴,全身雪白,毛很长,两只眼睛滴溜转,就像一个懂事的孩子,甚是可爱。狗主人天天溜狗,同事们戏称村长溜狗!其实就是在乡下,那狗主人都不像村长,像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农民。他有幸走入我的记忆,也是因为他养的那只狗。
其实记得那人那狗,只是因为他们出现时画面是极不和谐。但相信那狗是满足了主人的虚荣心,毕竟那时养宠物狗多多少少是有点钱的人,他才不管狗和人是否相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