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是一个连迈克杰克逊和迈克乔丹都分不清的人。犹记得当初听到“猫王”这个词,我还以为是拳王的一个角色。后来,慢慢知道了“猫王”是一个特别出名的歌手,但却也没有去深究。
今晚却有机会在动车看到了一篇关于猫王的传记的杂志。也是从这一刻起,我才知道这个一直叫猫王的人叫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文中简述了猫王在不经意创造出了摇滚这种音乐形式,但他自己却也不知道。甚至于,猫王本人都不知道歌迷为什么会喜欢的音乐,他只知道:他唱歌时扭动身体会引起歌迷的热烈回应。确实,我们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别人喜欢自己的什么?更谈不上发现自己所引起的变化。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不求能够改变所处的世界。但是,我起码要改变自己,让现在的自己为以后的自己奠定基础。
作为一个不懂音乐的普通人,我不懂得去分辨音乐人口中所谓的专业与业余。而我只知道用心去做的音乐,就能打动人。毕竟经历过,才懂得珍惜。所以无论做什么事,用心作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