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和《屠夫十字镇》在我的书柜上默默躺了几个月后,被我一周之内接连“吃掉”。回头来看当时《斯通纳》读后感写的粗陋不堪,在我心里,这个仅仅写过三本书(有一本书他不愿承认)的作家是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约翰威廉姆斯有着厚重的笔力,这种笔力经常会被误认为是平淡无奇,他的文字充满了一种克制的感觉,这种克制的感觉在读者一旦进入书中之后显得魅力无穷。
《奥古斯都》,故事的主人公似乎一目了然,罗马的皇帝,凯撒的养子——屋大维。我看过了许多关于屋大维的书籍,亲身去过罗马城,站在罗马古城的废墟中,幻想着那个激荡的岁月。但是约翰威廉斯用另外一种方式记录了主人公的一生。小说通篇都是用书信体完成的,而更为关键的是,小说中的大部分都是别人在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屋大维只是这些人自己故事中的配角,只有最后的部分开始用奥古斯都的第一人称进行叙述。约翰威廉斯将自己扎实的历史功底融入到小说的文字中,加之他朴实无华的文风,使得每一篇书信,每一篇日记都像是存在在那里,你会有种感觉,这些文字不是来自于约翰威廉斯的创作而逝来自于厚厚黄土之下挖掘的文物之上,你怀疑这个名叫约翰威廉斯的人到底是书案上的作家还是考古的学者。
约翰威廉斯书中的主人公总是充满着各种无奈,哪怕贵为天选之雄的屋大维——罗马的奥古斯都也也难以例外。我读过很多奥古斯都的故事,他是欧洲数千年来的英雄,是几乎成为了神的罗马皇帝,读他的故事就如同读阿喀琉斯、读奥德修斯,在我的印象中奥古斯都应该是高大伟岸,卓尔不凡。书中却给我讲述了另外一个奥古斯都,一个沉默寡语,身材瘦弱的孩子,一点点选择成为罗马的执政官,没有热血沸腾,没有豪情万丈,没有纵横捭阖。有的是那种深深的无奈,在书中,奥古斯都说:“一切只是命运抓住了我,而我没有选择离开。”他一次次被迫作出选择,开始为自己的存活,后来为更多人的存活,到最后为整个罗马的存活。他的一生做出来太多痛苦的决定,这些决定使得他无法成为好的丈夫,好的父亲,只能使他成为了伟大的君主,到底哪个才是他心中想要的,真的很难说。
约翰威廉斯用别人讲述的故事讲出了奥古斯都一生最重要的节点,罗马皇帝在书中的大部分都活在他人的口中,恰恰这种“他人之口”使得每一篇文字都充满了画面感,似乎让人看见了2000多年前的意大利土地上的爱恨情仇。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约翰威廉斯让众人口中的屋大维各不相同,因为这些描述来自敌人、部下、妻子、女儿,只是少了朋友。历史原本历呢就是任人打扮的娼妇,约翰威廉斯还原了他心中的历史。
从斯通纳到奥古斯都,从无名之辈到天选皇帝,约翰威廉斯的两本书让我觉得跨度很大,但是无论帝王还是平民,每一个人都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每一个都要做出无可奈何却又必须为之的选择。人生生来就不可能自由,无可奈何就是人生的主旋律。因为命运逼迫,屋大维逼死了战友,流放了女儿,因为命运嘲弄屋大维看着同伴死去,最终将大权交给了自己并不想给的人。屋大维没有注定要成为奥古斯都,只是命运到来,屋大维做出选择,于是奥古斯都注定成为了屋大维。
约翰威廉斯让我对奥古斯都的崇拜变为了对奥古斯都的同情,他有着罗马,也一无所有。在一生的尽头,奥古斯都写信给自己认为的老友,却不知老友已然身故,于是,皇帝用最后的心力写出了一封永远送不达的信。
也许这信本就是奥古斯都写给屋大维自己的。
PS:书中最后一章最后一句是彩蛋!
瞎说书~《奥古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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