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历三月十八,本是春融恰恰,万物苏萌的时节,可京师外城的四围黄尘弥漫,打西边闯来的农民军正吹角连营,然官家的营兵却早已溃如决堤。
自煤山向西瞭望,彰义门外一带,尽眼的断墙残垣。连日里的狼烟与烽火已将这皇城上空的流云熏得如同黑糊糊的地锅灰般,更惹得人心慌张。
冷殿昏烛,阉官奔告:内城陷了。
帝听闻后,已是浑浑难寝,召了后、妃二人金杯痛饮寻醉。人知将死,回望一生:自他十六岁登基以来“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到今日亡国亡家,这般残酷的结局是他想不通以及不能接受的,为什么?从未敢卸下做名好君父的担子,御宇的十数春秋里“宵衣旰食,朝乾夕惕”,此刻心声也是“苦我民尔”这样子的话。可又怎落进如此大势颓倾的境地,不甘心!
遣了卫士周全地护送太子并诸王出了宫,至各处的勋戚家避难。并赐命后与妃三尺白绫殉国,待到她们气绝香陨后,帝也只是连说了两个好。继而又令左右去催了张太后速速殉国。
帝渐渐意志狂狂,拔出青晃晃的利剑,巡着西宫各处悠长的殿廊砍杀了所御幸的嫔妃数人。六岁的幺女昭仁公主还未及理解这世间的冷暖道理竟也被生生刺死。“汝奈何生我家”,他这一声千古帝王家的无奈挽词令人唏嘘。
至夜深,帝再想微服出亡,无奈各处皇城大门不是紧锁便是下了钥,再不就是烈火乱矢阻隔着,难逃升天。
十九日拂晓,帝登临煤山,徘徊许久,望了最后一眼河山,将那黄绫悬在一棵歪脖子老槐树上自缢殉国,时年33岁。在收殓他的尸首时,敌人赫然地发现他的锦白衬衣上朱笔御书着一行血色遗言:“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明史·本纪第二十四》)
这位殉国之帝史称崇祯帝,谥号烈皇帝。一般末代帝君的谥号总是冠以“哀”“殇”“悼”之类的,而崇祯这一个“烈”字可不正是应了他这堂堂天子守国门而死于社稷的壮烈悲惨。
自黄帝轩辕到清末溥仪,中华三百九十七个帝并一百六十二个国王都作了古(《帝王之死》—柏杨)。世代君王,终将归亡,虽是滚烫红尘的必然,却引得后世后人后话不断。
关于崇祯帝为什么会这般惨死,史坛众说纷纭,有人说他不该杀了袁崇焕而自毁长城;也有人说他严苛多疑、不知恤民、擅杀臣工;有人从军事上去分析大明末期两线作战,疲于应付;也有人在赋税财政制度上剖析着大明国政的飘摇欲坠之状。纵然千万人据理言语,都是他说,崇祯帝崩逝时自己却是归因于“诸臣误朕”。
为何崇祯这位老板要在临死前将大明集团破产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卸于他的雇员们呢?历史也是否果真如他所言,自己非亡国之君,而他的大臣皆是亡国之臣呢?我抱以疑惑地翻阅了些明朝史料,也看了些明史视频,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实在难以详解。因为它不仅仅要单单看崇祯这一朝十七年的君臣关系,且还要去他的堂哥天启朝甚至更远的时代里追溯答案。
存在即是合理,既然崇祯帝硬是要把这亡国亡家的责任推给臣下则必然有他自己的一份道理,尽管从历史全局角度来看,他的结论并不客观全面。划船的水浆手和掌舵的船长无法同心同德,船是无法乘风破浪的,终是搁浅亦或沉沦,崇祯或许便是这般认为。但究竟是何原由造成崇祯一朝君臣离心离德,最终酿成亡国亡家的惨剧?我想拨开史雾去寻找一个还能自圆其说的解答。
按常理来说,大至利益集团,小至寻常百姓,关系的恶化无外乎两个原因:情和钱。感情散了,分道扬镳;经济纠纷,你争我抢。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也说到了文官集团具有双重性:“要给予物质上的报酬使他们乐于效力,也要动员他们的精神力量,使他们根据伦理道德的观念尽忠国事”。从这个思路出发,我对崇祯帝和大臣之间的离心顿时弄懂了些眉目。对于群臣不患君忧的原因,我也由此归为四个字:情断利绝。以此,我便分作两部分在诸看官面前班门弄斧,说一说我这一家之言。
先单说这“情断”。
所谓“情断”便是证那君臣之间已是断了情义,若有情义,大厦将倾未倾之时还能相互间患难与共,像于谦那次京城保卫战一样再一次帮助大明度过难关,但至于一旦“情断”,便即刻如同陌路,老死也不相往来。
“秋七月乙亥,更定章圣皇太后尊号,去本生之称。戊寅,廷臣伏阙固争,下员外郎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锦衣卫狱。癸未,杖马理等于廷,死者十有六人。”(《明史·本纪第一十七》)
嘉靖三年七月,18岁的嘉靖帝在禁苑的左顺门内轰轰烈烈地杖刑了134高级官员,且还打死了16人,史称“左顺门血案或撼门事件”。事件起因是嘉靖帝为了给自己爹妈挣个尊贵的名分,虽是合情理,但却不合国家礼仪。可嘉靖又圣命已决,简单的劝谏已是无用,嘉靖帝连理也不理了。于是以高干子弟杨慎为首的朝臣可能觉得人多力量大,又兼着“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的正当理由,便在禁苑里抱着宫门摇晃大哭。但这众多国家政府官员像个孩子似得哭哭闹闹成可体统,莫不是说君上昏庸,这便惹毛了嘉靖,爹妈不让我认,还咒我,些许个忤逆之臣一并打了痛快。
嘉靖帝这一打,即刻间便终结了为时三年的“大礼仪”之争,也创下了同一时刻历史杖刑死亡人数之最。而上一个记录保持者,正是嘉靖帝的堂哥正德帝,那一次共打死了大臣11人。
廷杖本是自东汉就有的,为的就是杖责些冒犯违抗圣意的臣下,但是到了明朝,廷杖竟然形成了制度,被白纸黑字地写在了《大明律》中。廷杖作为制度被合法化后,君王打大臣也就全凭心意,肆无忌惮,刑不上大夫的神话已然终结,这可不搞得大臣们人心惶惶吗?搞不好哪天犯了小错,说坏了话就被打屁股,毫无官仕的尊严不说,且这种打屁股是要死人的!
廷杖一般由栗木制成,特结实,曾用于电线杆和枕木的制作。击人一端削成槌状,包有铁皮,铁皮上还有倒勾,一棒击下,顺势一扯,屁股便就血肉模糊了。史料记载,一般廷杖一百的人极少有存活记录,廷杖八十便意味着兄弟你已经进阎王殿了。
老朱家在打臣工的屁股上可谓前所未有的狠,而且打了便就打了,也不觉得怎么着了,越往末期打的越猛,毫不说理。可能他们心想:这些大臣不过是仗着读些孔孟,也是贱命罢了,荣华富贵都是我赐的,难道还打不的了。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从来都是互给的交易。自朱元璋起,老朱家就不太喜欢孟子,可他却说得在理,廷杖这不可收拾的一打,打烂的不仅仅是大臣的屁股,更是打散了君臣情义。君上把大臣看成随时可以打打教训的人,那么君上也就不值得那么尊敬和效命了。靠屈打的暴力让人闭嘴遵循规则总是不妥的,也难以完全让人信服。而这些个官员身体文弱不说,又很倔强,打死也不肯改自己的观点,而打死了也不怕,因为这种因死谏而死的人在死后却会受到同僚们的同情和尊敬,自己的家人也会由他们照拂,青史留名。无了后顾之忧,且能实现人生理想,死谏前赴后继,于是打死大臣的惨剧在明朝并不少见。可真正打死后,大多官宦们的心恐怕是一半是对君王无情的心凉一半是对君王无德的失望。
记得中学有道历史题目这样说:两汉的官员上朝赐坐奏事,宋代的需站立奏事,而到了明清则要跪着,这些个变化证明的是皇权的集中。皇权集中的末期让廷杖制度得以实施,而它的代价却是让君臣之间的嫌隙越来越大。明朝灭亡本没有那么迅速,军事实力还是存在的,可是众多对大明前途不看好且无了感情的大明官员们加速了灭亡的过程,一丝抵抗都没做出就开了城门,献图籍投降农民军的史实一再上演。事实上,连初期被官军打的四处流窜的李自成都觉得胜利来得莫名其妙。
君王将情义撕裂后,臣下的选择便只能是寄希望于本朝之后能出现个尧舜禹汤般的中兴人物,或者干脆期待一个新王朝的开启,中华之主换了那么多姓氏,做臣下也并不是不可以造反背叛,没有绝对的情义要吊死在朱家的王朝上。
可能有些人此刻要反驳了,我既然说崇祯和大臣的情已经破裂,那么为何《明季北略》(烈皇帝崩于煤山,文臣死难者二十有一人)等书中记载了那么多些为崇祯殉葬的官员。大清朝中那明朝遗民存在又作何解。其实,这倒很好理解,你想如果崇祯在皇帝的位子上熬尽自己的寿命,传至子孙,是不是还会有人给他殉葬?这是不会的。这些个殉葬大臣不是为帝王而死,而是为国家之亡而死,为理想破碎而死,想着“成仁取义”,“可与宋室文山,并美千古矣”。这是他们坚守理学的必然选择,是那时的一种“武士玉碎”精神。而那些遗民只是不愿鞑靼骑在他们头上做主人罢了。
除了廷杖制度,让明朝君臣“情断”的原因存在还有许多,例如我们常在影视剧里见到的东厂和锦衣卫的特殊机构的设置。权力的控制就像是用筷子去夹一个东西,少了一个便无法掌控。皇帝是不能完全相信大臣,他们是群能将谎话说的漂漂亮亮的人,而身边的宦官们无子无亲无沽名之心,除了贪点,忠心倒是值得肯定。于是大量宦官们被给予了权力去掣肘大臣,不光是京官,地方也会派遣人去监督。由于是上面派来的人,小小的宦官欺压地方官的事都很常见,皇帝因为需要他们实现自己对权力的控制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锦衣卫作为特务组织来控制大臣,类似于蒋家王朝的中统军统,是帝王生杀予夺的暴力工具,自然也是破坏情义的存在。
总之,一个好的领导必然兼具着偶像的品质,让属下油然而生一种愿意追随的感情,但当领导对其个人品行的放纵和对属下关怀的不屑,那么这种偶像品质及追随的感情也就随之丧失。
我再谈这“利绝”。
国产良心剧《大明王朝1566》从“政府财政分析会议”说起,为了弥补财政几百万两的亏空,嘉靖帝要求浙江推行“改稻为桑”的国策,种出的生丝织成丝绸买到海外赚出财政收入。但是教百姓毁田种桑,那么就等同于没了来年粮食过生,嘉靖内阁的思路是,种桑比种稻产收高,百姓卖了钱可以去外省购粮。但是,买粮谈何容易,外省的日子也不好过,哪里有填充浙江一省肚子的余粮。于是国策推行受阻,官员为了遵循内阁的行政命令,不惜踏苗毁田,毁堤淹田,意图让百姓不得不改。
剧中,强推改稻为桑的官员的动力除了来自上面的压力,却也是想借机贪上一笔。沈一石偌大的家财都换做了几大箱贿赂官员的账本。贪污是君王不愿看到的,可大明官员却不得不贪,不贪就等于白白饿死,在自身经济上陷入失败,官方也默许着,只是大官大贪,小官小贪而已,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吴思的《潜规则》中有着详细的解释,我这里顺带提一下。吴思说:“正式的俸禄制度逼官为盗,俸禄外收入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贪污被事实合法化的根源在于大明的俸禄制度,由于《潜规则》成书较早,我对大明官员的工资水平做了更新:明朝七品县令的俸禄是“月给俸米七石”,按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的说法明朝一石等于91.2公斤,2017年1月全国精米价格是每公斤8.24元,那么这个七品县令的月名义工资现应是5260.42元。五千块月工资看着还行,但是明朝俸禄以米计算发放,官员到市场上换算银两,会是折损一些的,而且我是按精米来算的,保不齐发的会是什么陈米烂米,不值这个价。明朝的物价并不低,8斤上等猪肉白银一钱六分,折合现在的13.2元一斤。你再想想古代三妻四妾,又没有计划生育,这些个工资能够养活几个老婆,几个孩子?官员的升迁考核也需要钱来打点,这多出的支出又要从哪里出?明朝的贤臣能臣诸如杨士奇、张居正在收取灰色收入上也是不光鲜的。俸禄养不活自己,唯有贪些火耗与下级的敬奉,或者在一些重要工程和国策上敲上一笔。
那么为何君王不给官员多发点钱呢?除了法理上洪武朝定下的祖宗之法“养廉”外,另一个原因是颇为尴尬的经济问题:人太多,钱不够。
明朝的财政收入一大部分要养着皇亲国戚,这在《大明王朝1566》中也有提到,剩下部分的钱工部要一些,赈灾要一些,打仗要一些,能分给官员的工资也就不多了,有时更是拖欠官员工资几个月。明初洪武时期(1368-1398),全国两班官员二万多人,逐年增加,到正德年间(1505-1521)达到文官二万,武官八万,近五倍增长。由于是农业经济,我按人口估算经济,洪武廿六年全国户籍有6500万人,到峰值接近2亿,也不过三倍增长。可见机构膨胀,而官员的工资却很难涨上来。
为什么官员增长那么快,我曾看到帕金森原理关于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的解释很受启发:“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第一条路是走不得,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利;第二条路也不能走,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
爱钱有理,贪污成风造成了明朝财政的不合理亏空,财政亏空对这些既得利益群体而言影响甚微,因为君王想动却动不得,少了他们,日后的钱又该谁去收,唯有羊毛出在羊身上,再苦苦百姓。但是百姓苦久了便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君王只能不得不又动这些官员的腰包。裁员精简、打击腐败在明后期逐渐开展。可这便绝了这些官员的利,不给他钱路就是不给他活路,谁会高兴,搞不好就跟着反了。农民叛乱是不会成气候,却是怕搀和进读书的聪明人,那样在战略上,这场叛乱将会持续的更久远。闯王李自成的产生有种说法便是万历朝对驿站小史的裁减。
崇祯朝末期偏偏过堂会般走过上述两条思路,先是为了辽东用兵,加征了山西陕西的赋税,造成民怨叛乱,为了镇压起义,又得在没有叛乱的地方再加征,而花费的大把银子却很大一部分进了官员的口袋,实在征不上钱,就干脆让官员平摊出钱。人是利己的,官员可不愿掏钱,崇祯一逼再逼,“利绝”的现实便由此形成。
总而言之,不管是情断也好,利绝也罢,我想也只是造成君王离心的若干原因,更不能构成大明王朝灭亡的全部。其实就如一位明史教授所说,历史是诸多元素的合力作用,充满了无数的变数。
王朝与亡国灭亡的困惑,是是非非,每人心中都有着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