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响起,翻身起床,刷牙洗脸,收拾背包,走路去站牌,等待上班的公车。
雾气弥漫,像是在给自己所有的情绪一个保护的屏障,隔着雾气任何人看不到此时我凝固在脸上的失落,此时是早上七点零五分,再过三分钟公车就会停在我脚前,热情的司机会和我打招呼,我会选择倒数第二排最外边的位置坐下,然后望向窗外,公车缓缓行走,树木后退,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了三年。
塞上耳机,听一首老歌,让自己沉迷在歌曲里,冷静的像一个画像,因为他说过安静的女孩子才是最好的样子,而我总是太活跃,可即便我不安静他也不会再去责怪我,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又怎么会去谈责怪。
离开后的1115天,好奇怪,我居然能计算出这样的日子,我依旧过着属于自己的日子,早餐店买一份早餐,回到单位打开了一首音乐,那一瞬间觉得自己的胃得到了满足,就像你说的,我有了吃的就不会有不快乐,我扯了扯嘴角,自己真的太无聊了,居然会记得你说过的这一句句没用的话。
每一份执念都是自己骨子里的一部分,会用同一个屏保,会用同一个昵称,会一直用一个品牌,会怀念一个人……所以有人说每份深爱都值得被崇拜,哪怕她的爱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那份爱。
手里握着一杯粥,味道是无色无味的那种,随手拍了一张发给你,附上一段文字:粥确实比酒好喝。三分钟后你回我:你说这句话让我觉得你懂事了。我回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说这句话时最爱你,只是于我来讲,你是酒,不是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