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很早以前,我在文章里提过,自己曾有过轻生的念头。
——“那你是如何放弃的呢?”
——“大抵是……想到了自己总有死去的那一天吧。”
02
我曾有一个朋友。
说是朋友,其实也不太恰当,我们只是住在一个小区,又碰巧分到一个班而已。我对她全部的印象,大抵来自家长和老师的叮嘱:不要和她说话,不要和她打闹,万一出事的话,你是负不起责任的。
也是在那时候,我才知道“先天性心脏病”这个名词。它会让人的嘴唇变成难看的乌紫色,也会帮助人逃掉阳光暴晒的体育课;它是比感冒厉害一百倍的病症,却也仅此而已。
死亡对于小孩而言,是被母亲捏着鼻子灌下去的感冒药剂,有一瞬间的苦涩,却很快淡去,无影无踪。我无法理解她对死亡的恐惧,却隐约可以感受到她的寂寞——她仿佛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
当我与朋友一起跳皮筋或者丢沙包的时候,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她贴在窗户上的脸。扁平的五官,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衣服也因为长时间地压在玻璃上而变得脏兮兮的,她像是童话里守着藏宝图的侏儒怪,被所有人敬而远之。在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以为她是窗户变成的妖怪,所以才只能待在玻璃旁边。
玻璃不是囚笼,她却是笼中鸟,注定困于四方之境。
可是这样的人,交上去的作业却永远是最干净的:没有橡皮擦过的痕迹,没有乱七八糟的涂抹,好像她所有的功课都是一气呵成,不会出任何差错。为此,我特意跑过去请教她,她却一个劲地摇头,结结巴巴地告诉我:“你做不到的……我、我都是先写好,再誊到本子上,如果抄错了,就、就再重新抄一遍……你可以出去玩,所以,你、你不行的……”
我不服气地坚持了几天,终于举手投降:这种写作业的方式,足够我看完两集动画片再跑出去和小伙伴们玩一圈,耗时太长,实在是无趣至极。
但是,在那次交流之后,她却突然与我亲近起来。哪怕只是坐在窗子边,她也要对我挥手,乌紫色的嘴唇向上翘起,透出几分孩子气。这场景长长久久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以至于我后来每每想起她,都只记得阳光跃过高墙,爬上树梢,而她坐在通透的窗边,瘦削的脸庞蒙上一层毛茸茸的光圈,看不清表情,只有嘴角高高扬起,仿若故事中被神明宠爱的“光之子”——
被神明宠爱的孩子,永远没有机会长大。
02
等我升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很少来学校上课。
母亲在家里提过几次,说她因为病情加重的缘故,已经无法久坐,只能长时间地躺在床上,依靠止疼药度日。为此,她的母亲辞去了工作,只在小区门口支了个裁缝摊子,以便在照顾她的同时补贴家用。
我奉老师的命令,去看望过她几次。每一次见面,她都要比之前更瘦小一些,到最后,身量几乎与六七岁的小孩差不多,只剩一把伶仃的骨头。
这景象着实可怖,她却毫无察觉,还可以欢喜地让我给她读书听。那时候,三年级的语文课本上收录了史铁生的《秋天的思念》,讲的是患病的母亲一直鼓励子女好好活下去的故事。这内容对小学生来说有些过分沉重,她却喜欢得很,甚至在字都认不全的情况下背诵了全文。
“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她读书的声音很弱,却透着一股子狠劲儿,好像在和什么较真一般。也是在那时候,她告诉我,等她十岁的时候,她会去北京做手术。
“到那时,我就可以和你一起上学了。”昏暗的屋子里,摆放着一小扎栀子花束,那香气长久地烦扰着我们。而她的眼神明亮,如同瓦斯用尽前异常幽蓝的火苗。
有风打着旋儿从屋前经过。
我并不知晓她何时去的北京,只记得在墙角的薄荷草开出细小的紫色花朵时,小区门口的裁缝铺就已经不见。等他们住的房子里搬来了新的人家后,她便连最后一点存在的痕迹也和旧家具一起消失无踪了。
我很少想起她,到后来连名字也完全忘记。她像幼年看过的一场折子戏,过了,便忘了。
升学,认识新的人,见识新的风景。芭蕉花开了又落,我在通往大人的路上跌打滚爬,骄矜地以为生活不过是浅薄与混乱的堆砌,以至于无法对活着这件事抱有丝毫的感恩——那不过是从一场黄昏走向另一场罢了。
直到我听说了她的死讯。
卖掉的房子,父母流干的泪,一声又一声的悲鸣与哀求,都没能将她从死神手上夺回。我一直以为她在北京好好地生活着,却从没想过,她在抵达那儿的第一年便已经陷入长眠,从此再也不知风花雪月,再也不识翩翩少年。
在我们这儿,小孩子的死亡是不能够举办葬礼的。所以,她的遗体只被草草掩埋,连墓碑都难以寻觅。一切果然如博尔赫斯所言,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04
我度过了一个相当混乱的青春期。
失恋,失信,失望,长久以来,我的人生都被这样或那样的琐事包裹着,爱和恨都耗尽了气力。在最绝望的时候,我甚至独自在半夜爬上了八楼的阳台,踩着整座城市的灯火来思考自己活下去的意义。也是在那时,我惊觉了自己对她的羡慕——
她不曾辜负过人生中的一分一秒,直至死亡降临。
说来奇怪,我从未对她产生过怜悯之情。在大人们嘟囔着“这孩子真可怜”的时候,我却只记得她与我说的童话故事,记得两人的影子被拉得细长,记得她说起北京时眼底的微光。海棠花开了满架,她只肯摘下即将凋落的那一朵,心思纯粹如赤子。
可是啊,我不是这样的,大多数人都不是这样的人。贪婪,犹疑,瞻前顾后,为了博得他人的喜欢,我们宁可将自己塞入逼仄的匣子里。直到死亡降临的那一刻,才惊觉自己蹉跎了一生,只剩下模糊的面容,和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大多数人都在二十岁死去,只是等到七十岁才埋葬而已。
每一天,人都在死亡。我在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终于理解自己之前的念头是何等的可笑与浅薄:生命自是有重量的,我们可以做到的,是在其中的混乱里保持平和与有力,以便在最后一刻,毫无愧意地离去。
在写下这篇文章的前夜,我久违地梦见了她。梦里,两人都是小孩子的模样,在暮色中并肩而坐,一起看桐花簌簌地从树上掉落。她忽然问我,两人已经有多久未见。
“差不多十三年了。”梦里的我,十分平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梦境戛然而止。醒来后,我一如既往地应付着生活与工作,只是在整理旧物时翻出了一枚旧书签,轻薄的花瓣边缘有一行稚嫩模糊的字——
“送给我最好的朋友。”
那是她为我做的泡桐花标本,距离现在,恰好有十三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