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天生是精致生活的迷恋者,因迷恋而囤积,因囤积而带来物品清洁和合理利用储物空间的烦恼,因烦恼而衍生出更多的购买欲——不行,得有个大房子,不然东西没法放;不行,还得有个佣人,一个恐怕不够吧,最好一个做清洁一个搞烹饪,要是再有个好品位的懂得空间搭配和布置就好了,可这么好品位的又怎么会去做佣人?算了,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反正做梦又不用缴税…然后,屁颠儿屁颠儿跑去厨房,开始擦洗刚淘来的土耳其彩瓷盘…
多数女人很少为买了什么不值当的东西而后悔,却常常为哪次一理性没买什么而后悔。尽管她们也偶尔用“剁手党”、“败家娘们儿”什么的自黑一下,但丝毫不妨碍她们在一番毫无悔意的假装自省之后,继续除旧迎新,开门纳福,无论如何,买买买才是硬道理嘛。
我有一个观点,确切说可能应该叫偏见,我觉得理性的女人不可怕,那说明她有做重大决策的能力,赶上时机成熟兴许能成点儿大事儿也未可知。但一味理性消费的女人很可怕,究竟有多可怕?自己领教,此处先按下不表,至少,不可爱。
道德婊们不要皱眉咋舌,一听人提消费就说是倡导拜金,我还没新潮到主张过度透支的份上呢,但我同样讨厌过度节俭,因为它会让我的幸福感大打折扣。
我也不是什么品牌奢侈品崇拜者,但平心而论,一味的品牌粉或品牌黑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情绪化表达,平常心视之即可,不必自己买不起就说别人爱慕虚荣,其实心里却巴望着谁能免费送一个就好了,这才是典型的穷人思维。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异不是智商、情商和各种商,而是生活的“标配”不同,不是说大宝不好用,但如果戴安娜王妃的梳妆台上码着一堆大宝,你觉得像话吗?
因此,男童靴们请注意,别动不动就跟女人谈什么断舍离,断舍离是在先拥有之后;不要跟女人讲什么理性消费,理性有快乐重要吗?有幸福感重要吗?有你爱我重要吗?
如果男人足够聪明,他的表白应该是,我一定要努力挣钱,给你买全世界最好的;情商比较低的男人则会说,那都是虚假广告,骗那些傻女人钱的。
好吧,你聪明你选村姑,我傻帽我另谋高就。
《好先生》里有一场戏,讲的是孙红雷演的那个情痴陆远,穷困潦倒在美国打拼时,和女友甘敬在圣诞节夜里看橱窗里惊爆了眼球的美丽婚纱,甘敬忍不住发出艳羡的惊叹。半夜,陆远气喘吁吁地举着一个模特到了甘敬房门口,原来是他把婚纱偷来了!甘敬又气又心疼地说,我说的是鞋子,鞋子!不是婚纱!于是俩人又连夜吭哧吭哧给人搬了回去。
幸好搬回去了,不然陆远在车祸前就得吃官司!当然,这是影视剧,不是现实,但许多女生都被孙红雷,哦,不,陆远这个情痴整哭了。因为道理很简单,爱本身就是非理性的,如果一个人整天口口声声说爱你爱你爱你,却永远对你一毛不拔,这是不是有点儿让人不寒而栗啊?
已多次拜托过,别动不动就给女人扣上“拜金”的帽子,她们想要的,并非是什么香奈儿,LV,Dior,兰蔻,雅诗兰黛,也许只是一些很便宜的情趣小物,她因此而整天唱着欢快的小曲儿,屁颠儿屁颠儿地包揽所有家务,觉得生活无比幸福。想想,这是多么合算的生意啊!
常见夫妻党在装修房子添置家具设计宅院时各种意见分歧,我有时就很不忿地想,男人究竟是有多强的控制欲和大男子主义啊?要是我,就放手让女人去折腾,管她折腾成个什么,当一个女人精打细算准备穷尽所有脑素,本着用最小的成本最好的创意把自己家弄成一个童话里的安乐窝时,这日子能过得不踏实不舒坦吗?
当一个女人太累了,不想再为许多事投入哪怕一丁点儿时间精力,因为她觉得不值,或与己无关,这才是一个家庭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大概离分崩离析穷途末路不远了。
我想是不是因为在一个漫长的皇权国家,人们普遍缺乏表达的机会,导致但凡有一点儿表达自我审美的机会就绝对不会错过,因此"我的地盘我作主"带来的心理快感已远远超过协商合作之后的成就感。
而在英国,则因此而诞生了一种特殊的商店——Charity Shop,专供人们淘各种二手旧物。
很久以来我都不知道,在我们的住所周围,竟然默默潜伏着那么多家慈善商店。
有一天下课比平时早了点儿,天气晴好,一个人兜兜转转往回走的时候,又一次途径这家店,心想,究竟是在卖什么,进去看看。
进去之后发现里面像个杂货铺,从丝巾手套、衣服鞋帽、钱包皮带、雨伞眼镜、到花盆铲子、杯碗茶具、家居饰品,图书绘本,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而且全是独此一件,绝无重复。再看质地款式,件件精美异常,独具匠心。再看价格,从一英镑到十几几十几百镑都有。这究竟是怎样一种营销模式呢?我一时有点儿糊涂,也不好意思打问。仔细辨识标签,才发现上面有一行小字:I am recycling。
噢!原来是二手物品,眼拙的我竟然没有看出来。
后来才知道,这是政府和教会组织合作的民间慈善机构,那些庞大的中产阶级的"败家娘们儿"(其实也有很多爷们儿),把自己从世界各地淘来的,自认为过时的,长时间用不上的闲余物品捐赠出去,经工作人员修整分类后,再以低价卖出,所得资金用于帮助穷人,或作为福利院、临终医院的基金。
有的甚至是全新的,连包装都没有打开过,大概是来自一些商店店主的捐赠。
有一次我在费尔特姆的一家慈善店里,竟然看到了各种颜色和款式的吉卜林包包,那个标志性的小猴子吊在包带上,像是在荡秋千,标价不到专卖店的一半,但我终于忍住没卖。下次特意去看的时候,早已没有了。
这个模式既节省了人们的空间,体现了爱心,还可以让各种闲余资源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真心不错。
某宝上也有一个“闲鱼”供人们买卖旧物,不过除了特殊物品,一般貌似问津者甚少,后来从某宝页面下架,变成了一个手机APP,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每次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可以在慈善店消磨掉大半天的时光,最后兴高采烈地拎着一件,几件或一包东西回家。
逛得多了,我发现慈善商店的店主几乎都是一些中老年妇女,她们可能都是些虔诚的基督徒,深得教会信任,所以才成了店主。后台负责分类整理的,好多是志愿者或义工。
感觉那些女店主的神情也像这被时光磨洗过的旧物一样,从容,安详。她们的动作永远是缓慢轻柔的,不慌不忙,有条不紊。她们的声音永远是低的,像祖母的呢喃或母亲的叮咛,好像生怕惊扰了那些物件似的。
我一直觉得那些以打理旧物为乐的女人,其实是在打理岁月,同时也是在打理一份心情,她们早已接受了岁月对一个人,尤其是女人的容颜、心智、以及人生的各种考验,当她们摩挲那些磕碰过的物件,有的甚至已破损的边边角角,是连同那残缺和不完美,一起爱着的,因为这才是人生的真相,然而其中的魅力并不因此而有丝毫减损。
她们一起从旧时光里走来,散发着时间留下的芬芳,带着温度,故事,情怀和韵味,希望它依旧在人间延续。
这一份情致,光是想想就很美。
曾看过一篇解读《红楼梦》的文章,题目叫《半旧》,讲大观园里那些小物件儿、小情致,美不胜收,随便一百度,竟然找见了,特转来给大家看看。
半 旧
文/许冬林
读《红楼梦》,喜欢里面的一个词:半旧。
黛玉初进贾府,老嬷嬷领她去见二舅母王夫人。在王夫人的正房里,黛玉看见炕上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坐的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黛玉坐的椅子上搭的也是半旧的弹墨椅袱。每读到此处,内心总有一阵惊叹,叹作者笔力惊人,也叹贾府贵气逼人。这样一些色彩半旧的物品,看看那青缎的料子,分明彰显的是贾府的华贵与庄严,以及大户人家不轻易炫耀的底气和历史。想想穷门小户的人家,哪里捧得出半旧的像样物品,多半是破烂货了。即便咬牙置几样新东西,也是很快从新艳沦落到破烂,中间这半旧的过程短。没有好的底料,禁不起日月一天天地磨。至于暴发户的家里,家具器物一色全新,也无半旧。暴发户的家缺的是积淀、是根基。
而饰半旧的妆容更是不易。宝玉探望生病的宝钗,掀帘进去,见宝钗一副半新不旧的打扮: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眉不画唇不点的,别有一番风韵。我想,在《红楼梦》里,大概只有宝钗敢挑战半旧的东西。肌肤胜雪,面若银盆,眼如水杏,这样无可挑剔的雍容之美在盛装下缺少对比和反差,反而容易把人没进衣服里。倒是半旧的素色衣服,正衬出楚楚可人的淡雅娴静之美。
林黛玉就不适合穿半旧的衣服。人一病弱,气色就差,加上走路摇摇的瘦削苗条身材,搭上半旧的衣饰打扮,容易显出晃荡荡的落魄。林黛玉着装宜新宜艳,艳色之下,风姿飘逸的味道就出来了。
对着地图看,点数大大小小的城市,觉得上海是最担得起“半旧”的城市。在外滩,百年的洋房建筑依然那么雍容华贵,那么挺拔雄浑,仿佛一位半老绅士,叼着烟斗、拄着拐杖,闲看黄浦江流水和隔岸的璀璨灯火。氤氲水汽中,路灯亮起,提一只随身小包,自万国建筑博览群前经过,耳边犹响着周璇的歌声:浮云散,明月照人来……花好月圆,浓情如酒,百乐门的舞场掌声雷动,绿酒污红裙。到底是一座国际大都市,在奢华的现代喧嚣之下,还保留着半旧的里子、半旧的历史和文化遗迹,可供人流连沉醉。
犹记少年时,在庭前看母亲晒霉。黄梅天后,天气晴热,衣箱搬出,衣服被一件件展开铺在荻席上晒。有隔年的棉衣,有母亲出嫁时陪嫁的鸳鸯枕头,还有我儿时穿的用百家布缝就的花夹袄。邻居大妈站在旁边,拾起枕套看,白底子上绣了妃色的荷花和金绿的鸳鸯,还隐约散发着旧年的洗衣粉的残香。大妈家没有这些好看的半旧衣物,她父母早亡,做了童养媳,结婚时没有陪嫁。每每忆及母亲晒霉,恍惚中,二十多年前的阳光犹在,少年时的衣香犹在。我想,彼时的母亲在半旧的荷花鸳鸯枕头面前,在大妈羡慕的目光里,一定心怀甜蜜。是一副半旧的枕头,将一个乡下已婚女子的平淡时光,撑得饱满而芳馨。
某日,读初中的儿子跟我说起《诗经》,他说喜欢“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那句。于是,我们说起桃花,说起桃花一样美的姑娘,说起那姑娘的出嫁。我暗想,他心里正懵懂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正是“桃之夭夭”的年纪。一念至此,觉得自己轰然老去。是啊,老了,旧了。桃花又是一年春,春天的主人换了。怎么办呢?低头做事吧。年华渐逝,容颜渐凋,也许,学识、涵养、阅历和情怀会帮我撑一程,撑我做一回半旧的女子。